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放假,共3天,4月5日(星期三)正常上课。
为了秉承中华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弘扬民族精神,确保学生假日安全,学校希望您承担起监管孩子的责任,并能做到以下几点:
1.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是缅怀逝者、悼念先人、纪念祖先的重要传统节日。利用清明节这个传统节日,尽可能地带孩子去瞻仰先贤,参观名人故居,以学习先人、纪念先人,感恩祖先,接受优秀传统教育,培养孩子诚实守信、勤劳节俭的良好品质。
2.回家、返校、旅行途中注意人身安全,妥善保管证件、现金、等贵重物品,防止遗失、被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并且避免在不熟悉的地方单独外出;
3.注意消防安全
学生扫墓时要安全用火,不玩火、不乱放火,做好防火措施,以免引起火灾。如果发生火灾,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119。严禁学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人身伤亡事故。
4.重视交通安全
清明放假期间人多、车多,要注意遵守相关交通法规,过马路注意来往车辆,走路要靠右行,不要乘坐超载车辆、非载客车辆。
5.加强出游安全
严禁学生结伙出游,对于家长组织的春游活动,一定要加强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没有家长陪同不准单独到河边、铁路和池塘、工地等危险处所玩耍,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6.遵守校规校纪,做一名合格的学生假期认真完成各科作业,一切活动听家长的安排,不私自外出游逛,不参加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任何学生参与打架斗殴和危害社会的活动,严禁任何学生进营业性网吧、歌厅、迪厅、游戏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