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本好书,想把我的感受及内容分享给大家。
感悟:
现在好多人都想做一个有趣的人,其实这个有趣应该是让我们生活中充满乐趣,对每一天充满新鲜感,让自己快乐的事。
而不在于别人怎么看我们,不需要别人来定义我们是否有趣。做的事情是不是好玩,有用。
而爱好这个东西是一个需要试错的,或者说有选择以后的喜欢才是真的喜欢。
如果没有选择,没有见识,尝试过许多就认定的,不一定是最喜欢的。
而我同事曾经笑话我,觉得我又插花,又跳舞,又画画的,觉得我没有一个特别喜欢的,其实她不知道那是我试错的过程。
而有的人,说别人一套一套的,可是自己什么都不会。所有精力都用在关心别人身上。其实这些人真应该找个爱好,丰富一下自己的内心世界。
而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比如画画,写作,提升自己,都不可能像古代人读书还找个书童的。所以就慢慢提升,慢慢来。相信自己会越来越好的。
下边是文章摘抄,说的很妙。请欣赏。
做人要有这样的底气,在美不美、胖不胖、有趣不有趣这种标准不定的事情上——
如果有人觉得你丑,那一定是他没眼光,美丑标准自古多变;
如果大家都觉得你丑,那是时代审美都跑偏;
如果有人觉得你胖,那一定是他没常识,肉肉是热量的保障;
如果大家都觉得你胖,那是大众尺度不健康;
如果有人觉得你无聊,那一定是他没智慧,你明珠暗投;
如果大家都觉得你无聊,那一定是群体水平低下;
只有服装店导购才能判断你美不美,
只有医生才能确诊你胖不胖,
只有你自己才知道日子过得爽不爽。
这种话不是在励志鸡汤文里说一说而已,而是要真正相信它——
有人骂你的时候,第一反应是冷漠脸,而不是鸡血上涌急怒攻心;
有喜欢的小众产品走红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我眼光不错”,而不是失落感弥散;
在“关我屁事”和“关你屁事”的交错中,我们有权尽一切可能去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去白眼他人,去无视他人的白眼。
寂寞也好,热闹也罢,或忙成狗,或懒成猪,或积极上进,或消极抵抗,或矫情造作,或将心比心,或浪迹天涯拍照片,或死宅成性拆快递——
没什么状态不可以——除了穷。
学王熙凤的话说,就是:“普天下的人,我不笑话就罢了,竟叫人笑话我不成?”
素来只有我看天下人“有趣”与否,岂能在乎别人看我“有趣”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