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霓虹灯虽然光彩夺目,可大志还是喜欢农村的满天繁星,空旷,安静,自由,让人心旷神怡,身心惬意。阿龙也喜欢,可是他已经有很久没有看过农村的星空了,此刻的他正独自躺在刚刚花六百块钱租下来的小小出租屋里看电视,然后接了个电话之后便急匆匆出去了。
“擦,阿龙啥时候回来的?”楼底下是在家休息了一个月,刚刚回到X市准备上班的大志。
“回来?哥压根就没走,嘿嘿。”阿龙叼着烟卷蹲在马路牙子上。
“前段时间你不是在群里说要回老家吗?”
“回去干啥?”阿龙冷笑一声,“思来想去,那个地方只是我一个出生地而已。除了我妈,那个地方我基本上一个人都记不起来了。甚至我妈跟我提起过的老房子,我以前经常去玩水的小河,周围的大山都没有印象了。”
“也许不是没印象,而是尘封起来了。”大志笑着说,“当你重新回到那个地方,总会有些物件儿能勾起你童年的记忆。”
“也许吧,呵呵。可现在我还不想找回以前那些记忆。”阿龙说着从上衣兜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照片,“就算找回那些记忆,可我妈不可能再回来了。”
“可关于你妈的记忆都是温暖甜蜜的,不是吗?”大志拍拍阿龙的肩膀,“不说这些了先,听说你找到工作了?”
阿龙笑笑,“没错,哥们儿这可是凭真本事找到的。而且跟你说大志,我这份工作工资比可不比你低噢,哈哈哈哈。”
“那可要恭喜你了,终于有了在我面前炫耀的一件事了,哈哈。快说,是干啥的?”
“贝尔公司听过没?”
“真的假的?你要去贝尔?牛逼啊。啥工作?你可别告诉你去当程序员昂。”
“咱是谁,怎么可能去干那种抢你们饭碗的工作,嘿嘿。”
“那说说你要去干什么有前途的工作。”
“软件销售,售前。怎么样?厉害吧,哈哈。”
大志轻轻咳嗽两声,拍拍对方肩膀:“阿龙,那个,你觉得你适合干销售么?我都怀疑你要强买强卖了,到时候再把人贝尔的名声给毁了。”
“看不起我?”
“我是想知道谁这么有眼光招了您这位未来的销售天才啊,哈哈。”
“忘了叫啥了。其实说起来这件事也是个水到渠成的机缘巧合。依稀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夜晚,我独自走在人来人往的马路,看着郁郁葱葱的枯树,呼吸着充满PM2.5的清新空气,这时突然从旁边缓缓走来一个健步如飞的二八老人。这人似男似女又非男非女,时胖时胖又非胖非瘦。只见他是剑眉星目,尖嘴猴腮,头戴绿袜子,身穿黑裤子,腿裹白衬衫,足套蓝手套,脚登黑礼帽,胸前背着一个七彩流离黑色手提包,白色墨镜凸显这个人奢华而不低调的情操。就在我俩千年修来的半秒钟缘分即将擦肩而过的一瞬间,老天突然给了我一个提示。”
“提示?”
“对,老天爷提示我——伸腿。”
“伸腿?”
“对,右腿往右伸三十八点五公分。”
“三十八点五?”
“对,同时脚板儿横放。”
“脚本横放?等等阿龙。”大志无奈的看着阿龙,“你TM讲这么多总结起来不就是你看到一个不顺眼的,然后恶作剧故意把人给绊倒了吗。”
阿龙害羞的笑了,“讲这么直白干啥,真是的,作为文化人儿你就不能含蓄点么,讨厌。”
“我讨厌也比你缺德强。后来呢?人家是不是起来就要揍你。”
“大志啊,我说你怎么现在也把人都想着这么没素质了。这世界上就没有好人,没有有涵养,有气度,打不还口,骂不还手的人了吗?”
“有,但你肯定不是这种人。”
“这次你错了大志,我还真是这种人,嘿嘿。”
大志愣了愣,旋即笑了,“打不还口,骂不还手,嗯,你娃还真不是这种人。言归正传,后来咋样了?”
“后来他摔了个狗吃屎,我忍着笑一边扶他起来一边道歉。可后来你猜他说啥了?”
“sorry?”
“bingo!”
“纳尼?”
“他说:炖母鸡啊小伙鸡,刚刚系不系踩到你的脚啦。”
“what?”
“实在不好一西啦,我赶西间去见括弧,酒路酒急了点,你莫见怪啦。”
“龙哥,咱说人话中不中?”
“哎呀,简单说来就是碰到了个贵人,那人见我骨骼惊奇,一表人才就推荐我去他们公司上班,那个公司就是贝尔。”
“我靠,贝尔现在招人都这么随便了吗?”
“QQ群里小明问咱们在哪儿,要过来找咱们吃宵夜。”
“他也回来了?”
“应该是。”
“那小子这次能在家呆这么长时间也挺不容易的,呵呵。以前像是放寒暑假的时候,他要么不回家要么呆不过十天就会来宿舍陪我,这次很有可能是良心发现要在家多陪陪他爹妈了。”
“小明其实很有孝心,只是有时候表达方式欠妥。你看他在学校省吃俭用,勤工俭学找兼职,为的不都是能减轻他父母的负担吗。这一点说起来咱们可差远了,而且他心里的想法我大概也能理解。”
“他心里什么想法?”
“怎么说呢?大概就是想让自己的亲人摆脱一些不良的农村习气吧。我说这话不带任何贬义,任何环境的人都有好或者不好的一面。小明希望的应该是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都能变得越来越好吧,毕竟他是长子,以后家里的重担是要他挑起来的。”
“你这么说我就理解了。可是要让一个活了大半辈子的人去改变几十年的习惯,呵呵。小明这人有点心高气傲,做事情有时候太急躁了。我要是他,其实家人仅仅能健康的活着陪着我就够了。”
“人的处境不同,欲望和要求也不一样。”大志说完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小明同志到了,看样子很想咱们啊,这小步伐迈的跟马达似的。”
“我也想我们的小明啦,哈哈。”阿龙起身。
“小明同志,你怎么突然就回来?我看你这次在家玩的挺嗨嘛。”大志问。
小明还是老样子,只是看上去脸上肉多了点。他推了推眼镜露出标志性的冷笑,“嗯,本来挺好玩的,在家天天不是吃饭就是睡觉,不是喝酒就是吃肉,唉,回去没一个月胖了五斤。”
“我靠,你这是炫耀呢还是炫耀呢?”阿龙伸手要去摸他的脸,“哥在这儿天天吃地沟油和西北风,你这归家小日子着实羡煞我龙某人啊!”
小明一把扒拉开阿龙的大手,“这才几天不见你怎么这么寂寞难耐了,见个大男人也要上手。”
“想你呗!”阿龙说完上去一把搂住小明,“死鬼,你可把人家急坏了知道不?”
“你滚犊子。”小明笑着从阿龙怀里逃开,“你个老玻璃,急坏了找你们家Lisa去,别找老子。”
“人家就要你嘛,明明。”
“大志你赶紧管管他,这小子几天不见是不是得风骚病了。”
“哎呀,伦家就是得病了,得了想你的病。”
“疯了,疯了疯了,这小子疯了。大志赶紧管管他,这小子发春了。”
大志在一旁笑得快喘不上气了,惹得旁人纷纷行注目礼。
“行了行了,你们俩够了,再闹下去警察叔叔都要被你们招来了。赶紧的,咱们找个地方吃东西去了。”
“走吧,我请你们吃烧烤,顺便喝点啤酒,好好犒劳犒劳两位远道而来的老友。”
“还喝?我在家差不多天天喝,妈的多的时候一天三顿,都快喝吐了。我告诉你们幸亏我提前回来了,否则再待下去我就直接胃穿孔了,还没上班就得提前退休。”
“你们那酒风挺盛啊。”
“这个你算说对了,我们那地方干啥啥不行,哎,喝酒第一名。就我这一斤的酒量拿过去根本就不够看的。”
“行了,等会儿咱们喝啤酒,好好养养胃。”阿龙说完带头就走,“今天我请客,所以我做主。”
“行,那哥们儿就陪两位小酌三斤。”
好久不见的兄弟三个找了个路边烤串摊,要了一箱啤酒就开整了。席间小明也透露了为何提前从那么“潇洒安逸”的小日子里回来。原因是因为母亲的一把火,或许也有点酒精的刺激,以及他那个自视甚高的姑父的某些言语。
当半醉的小明看到母亲把自己的书当柴点着用来烧饭之后,他彻底爆发了。
“知道你们为什么这么穷,一辈子就只能在窝在这个犄角旮旯里窝囊一辈子吗?就是因为不上进,不思进取。”
“知道为什么我把这么多书辛辛苦苦背回来吗?就是希望你们有空了也能多学点知识,最起码认识俩字啊。可你们呢,就算是空了也只会打打瞌睡,喝点酒,抽点烟……”
“我这辈子一定要出人头地,绝不会像你们一样在这个鸟不拉屎的犄角旮旯窝窝囊囊一辈子还不思进取。”
返回X市的路上,看着山下掩映在青山绿水间的村庄,如同蚂蚁般行走在乡间小路的村民,环顾周围巍峨秀丽的风景,小明突然间湿了眼眶。此刻,就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楚对于生养自己的土地,这里的父老乡亲,他怀揣的到底是一种什么情感。他爱这里,却又嫌弃这里;想改变这里,又想远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