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奶奶家养过一条小狗,是一只黑白相间的小狼狗,名叫花花。它来到奶奶家,是因为奶奶家平房刚刚被贼光顾了,急需一只看家护院的烈性犬。
花花刚来的时候只有两个月大,因为身量小,勉强算得上是“迷你烈性犬”。它的性情,顽皮又温顺,可爱还卖萌,所以花花成了我们这些小孩儿们的玩具。我可喜欢花花了,总把自己的好吃的喂给它,面条,骨头,肉,板筋……它总跟着我吃香喝辣。所以花花每天除了趴在台阶上晒太阳,就是摇着尾巴追着我们这些小孩东跑西颠。
花花的童年,虽然算不上富贵,但应该还是挺快乐的。
10个月以后,它身材足量了,扑过来爪子能搭到人的肩膀。
它的快乐日子就是在此时戛然而止的。
奶奶说,花花长成大狗了,该看家了,不拴起来,外人来了也害怕,万一咬了人也不好。
于是在院子东墙根,给花花搭了个窝,用铁链子拴着它的脖子,把它栓在了两平米见方的角落里。我记得刚刚把它拴起来的那几天,它很害怕,总是哆哆嗦嗦的。它也从此再不能蹲在茶几下吃饭了,奶奶会拿着小盆定时喂给它剩饭。它的厕所,在他窝旁一米之外,吃喝拉撒全部在这两平米见方的小区域。冬天下着大雪,它就蜷缩在自己的窝里,雪都能落在它的鼻尖上。那时候并没有宠物狗这个概念,所以更没有人会“遛狗”,花花从此,便失去了东跑西颠的自由日子。
自从把它栓起来以后,花花的性格慢慢就变了,变得越来越暴躁,直到有一次,我拿着饭盆去给它喂饭,饭盆放下,离它微远,它把脖子上的铁链抻得紧绷,我决定把饭盆挪到离它更近的地方,就在我第二次接近饭盆的那一刻,它扑了过来,冲我呲了牙,我吓得赶紧往后一闪,躲过了它。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了狗的“护食”。
也许,它以为我要和它抢吃的?那时还幼小的我,在那一刻内心除了害怕之外,居然萌生了另一些复杂情感——伤心。我明明是去给你送饭的,我怕你吃不到,想把饭盆放得离你近一点,我明明可喜欢你了,我明明是对你最好的人,你为什么对我呲牙还要咬我?我再也不跟你好了!
慢慢的,我也不再敢跟它亲近了。
直到前两天,看到网红马建国发的一条微博,让我回忆起了小狗花花。
他带着他的宠物狗妞妞去遛弯的时候,遇见了两只流浪狗,他说:“天虽然黑,但还是认了出来。前天带妞妞路过,它们曾追着吠了很远。旁边有个挺大的垃圾桶,它俩一个望风,一个把半截身子钻进去找吃的。有了食物一替几口,相依为命。上次它们撵走妞妞,应是在保护仅有的食物。现在我自己路过,它们一点不凶,小黑甚至蹭了蹭我。如果能轻易的生存,谁也不愿总呲着獠牙……”
我想花花如果一直没被奶奶拴起来,一直趴在我们的饭桌下吃着我们扔给它的零食,一直能在台阶上随时晒太阳,一直可以东跑西颠,一直过着这种悠闲自在的生活,它应该不会在维护自己那点可怜的食物的时候,凶狠地呲牙吧?
因为岁月静好,所以不会狼狈不堪,因为饥寒交迫,所以才会面目狰狞。
长大之后,想起花花,我还是会伤心,但伤心的理由却并不再是因为它扑向我冲我呲了牙。
它护食是因为它的食物总是匮乏,它狂躁是因为它被圈在阴暗的角落不得自由。它是一只狗,它的一切反应,都是出于动物的本能。它有什么错?
我恍然。
后来,花花终于在奶奶有一次给它喂饭的时候,冲奶奶呲了牙。大人们说,这狗被圈疯了,蹄子都是白的,白蹄子,克主人,不能留了。于是请来了我胆大的姑父,一个东北大汉,在某个艳阳高照的白天,把狗吊死了。姑父说,炖狗肉可好吃了!
再后来,花花成了桌上的一盘美味。
我问爷爷奶奶,杀狗那天,你们在哪?奶奶说,只有你姑父一直在院子里,我们就在屋里一直没敢出去,花花的叫声太惨了,但是不能留它啊,白蹄子克主人!
顺着奶奶简短的描述,我想我真的听见了那天,院子的黑枣树下,小狗花花绝望而凄凉的哀嚎……
它只是一只狗,并不会了解这个世界的法则,它只会在生命的尽头,用奋力的哀嚎为自己争取活下去的可能。
但它不知道的是,它的命,由不得它。
花花,如果你有来生,愿你被这个世界温柔相待,愿你没有凶相毕露的争抢和绝望无助的挣命,愿你,珠玉琳琅、锦绣安康、儿孙满堂、福寿绵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