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年了,都没有写过正儿八经的读书笔记了。
最近不知道哪根神经触动了自己的良心,突然下决心要好好读书了,这还不算完,竟然还要去花心思动脑子写读书笔记了。毕竟小学也是背过几篇作文,上过几次演讲台的人...那又有什么卵用,现在还不是才思枯竭,执笔难书...
这几天确实没少看书,也自以为充实了几天,可是回头想想,我就是看了几本书,我特么收获了什么,别跟我说气质,说什么看书就像吃食物,看似都排泄出来了,但却融化在你骨子里。我信啊,因为我前几天也还这么大言不惭的迷惑别人,可是这样进步太慢了,比我学一首英文歌还慢,所以,我知错就改了。
以我目前对读书的理解,最好的办法就是把看书时所想的写下来,写下来能提高思考质量,提升总结和表达能力。进而提高生活质量?!谁知道呢,呵呵哒。那就瞎逼逼呗,反正写的好歹也不会影响除我之外任何人的食欲;慢慢来呗,反正我是一只牙牙学语的孩子,哈哈哈哈...
这本书,怎么说呢,书不如其名(卓老师nb),可能是我太年轻,对这个世界还不够悲悯,还太天真。朝圣,总觉得应该跟一个民族有关,跟一个国家有关,哪怕跟一个英雄有关,跟一个信仰有关... 都不是,只跟一个60岁的老头和627里路有关。
我不想说书写的好不好,毕竟我是个写个毕业论文都要先去谷歌英译汉,再复制、粘贴、修改,以达到降低重复率的人。
毕竟书的最开始,让我幻想了一个具有欧式田园风的巨温馨画面:透过窗望着清澈透明的蓝天;缓缓的推开门,金色的阳光暖暖的拥抱你;几朵小片的白云的影子投射在园内的草坪上;一颗苹果树在微风中散发着生机...嗯,一个大house,一个前花园,一个小邮箱,一切都跟电影里的一毛一样。好美,做梦!
哈罗德•弗莱的朝圣,就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不过他更年迈,他更一无所有,他不要代步工具,他要徒步。他出发的勇气就是为了让患癌症的20年没有联系的老朋友奎妮坚持下去,他说这无关信仰,也无关宗教,只是一个念头。
也许有点傻,有点幼稚,突然想起大师王阳明的一个观点“知行合一”。做事情不一定非要有了万全的准备才可以开始,一切都可以边做边知道。如果你只会说,我还不行,因为我还没有准备好,那你就真的不行了,甚至这件事情会直接扼杀在你的思想里。有了想法就要去实施,不要奢望所有人都stand by your side ,毕竟他是他,你是你。在尝试的过程中改进和修缮,哪怕碰钉子,哪怕吃亏,总好过所谓战略家的纸上谈兵。
就像哈罗德朝圣的过程中有人莫名其妙的加入,最后又莫名其妙地离开,这些所谓的追随者,不过是各有各的企图罢了,有些为了出名,有些为了打广告卖东西。没有人真正理解他,可是有什么关系,只要你记得你的目的地,知道回家的路就可以。
为毛每一本书我都能联系到爱情呢,因为伦家还年轻貌美吧...
哈罗德与莫琳因为患抑郁症的独子之死而分床20几年,可想而知,这20几年里跟丧子又丧偶有什么差别,想想都寂寞。哈罗德的朝圣,唤起了妻子对自己的想念和爱。可是还是好可惜,也许哈罗德早20年去做一些让莫琳开心的事情,也不至于人生迟暮才发现枕边人是真爱。
人生啊,永远不要羞于对你爱的人表达爱意。人生无常,为爱的人,爱的物活到淋漓尽致吧。Just do it!事情比你想象的简单!
此时此刻,我恍然大悟,为什么我自以为了不起的本科论文被指导老师给了个低分。并不是因为我是A班学生,他是B班班主任,而是因为那时的我还没有学会翻译复制和粘贴,每一个字都发自肺腑啊...啊...
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