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一个小故事,开阔了眼界。
商鞅立木取信是我们中学就熟知的历史典故。“商鞅立木取信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国都市的一个事件。当时商鞅变法推出新法令,生怕民众不信任,放了一根木头在城墙南门,贴出告示说: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就赏十金,所有民众都不信。直到将赏金提升至五十金,才有一壮士将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如约赏给了他五十金。此举取得了商鞅对民众的信心,终于商鞅公布了变法的法令。”
要说这个故事给我们的启示,课本上的标准答案一定是这样:为政者要说到做到,取信于民,法律和政策才能得到很好地贯彻。
穗积陈重给出不同的答案:法之威力,其根基乃社会价值,“信赏必罚”这般,不过乃令人信服其威力之方法而已。如徙木至北门之令,乃民不知何故之命令,即无社会价值之法律,下此令,设此法,以信赏必罚期其施行之态度,诚为刑名法术者之根本误谬,不仅自身陷入困境,慨叹“造法之弊”,且此法律万能主义反成为永久阻碍东洋法律思想发达之起因,实乃可叹可鉴之事。
我们的标准答案,从法令的贯彻落实出发,强调民众对法律的遵守来自于对权威的“信”,而后者,从法本身的社会价值出发,强调人们对法律的信仰来自于对法价值的认可。
同样一个故事,可以有不同解读,不为分辨对错,只为保持思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