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怀念那时候的黄昏。
黄昏下有一个矮长的身影,低低地,跟在沉思一样,时而走动,时而静坐,配合着树林在黄昏里的倒影。地上窜出米粒大的白花,点缀着这个山野绿衣,而那游曳不定的身影,神似这座大山上的一只蚂蚁。
他却不在寻找食物,“举足回头寻来路,乱花丛中见鸟鸣。”这是他创造的无形的食物。
虽然“无形”,可在他的心里,却比那有形的食物更滋润心身。
【2】
高高的马尾松伫立黄昏后,金色的霞光正巧给了这片松树送来一波一波的颜色,把他身旁这些树木染得好看得很,就是他身上这身旧旧的衣服,也给浸成了淡黄色,还暖暖的。
时不时从与他相去一箭之遥的山口里送来阵阵晚风,凡从松针间过处,那一撮一撮的松针便四散飘摆开来,只听“噗噗——簌,噗噗——簌”的声音,但见他嘴角的笑意,便已经认得那是他很享受这一切。
马尾松遮盖之下,米把宽的两条路交错在一块草坪的西边,沿着下面这条路朝下走不远,红土墙,青瓦片,一排的坐落在这片马尾松的尽头。
这是他的家,从小生活了十七八年的家,他父辈及父辈以上是不是也住在这里,他从没过问过,只是是不是的会在脑子里做过无用的瞎想,却没得出什么肯定的答案。
大概在十一岁以前,他家只有一间房屋,一家四口就安居于此。虽还有另外一间,却是不住人的,用做关猪牛牲口的圈。
本来一间房已经很狭小了,母亲嫁过来的时候,陪嫁了一组衣柜,竟活生生的将这间屋子隔成了两间。
这家四口节衣缩食,不出两年,便从集镇上购来了一组沙发,转角磨棱的才刚好将它们挤在这隔出来的面前一间,算作是城里人说的“客厅”。
而后面呢?两个孩子大了不能在和父母去挤一张床睡觉了,幸运的是,当初父亲分家的时候,还多得了一张床了,于是在闲暇之余,靠着陪嫁的组合柜,摆在了后面,算作是他兄弟两的“卧室”。
到后来,几经折腾,这床从后面搬到前面,又拆拆装装,装装拆拆,再从前面在摆到楼上。楼板是用木板铺开相欠而成的,总是被踩得“吱吱”怪响,伴随着响声而下来的,还有那细细的,总也扫不尽沉灰。
【3】
草丛间的影子缓缓拉长、拉长,长到跟松树的影子连在一起。
这是他最近常来的地方,影子拉长也是这地方常有的事,可他却不怎么在意,因为他早已知道那很美,没到不需要惊讶。
他来这儿是有原因的,当然每个人做事都是有原因的,他也不例外。
在这儿,安静,是思想沉静的好地方,故也是写文章的好地方。
他写文章,有理想,想当作家。在学校里,同学都称赞他有文采,随便写的几段话都可以被别人认认真真地摘抄在笔记本上,作为读书笔记,摘抄出来的美文。
有些赞语,他爱听,也想过这是不是阿谀奉承的话,还是诚心的夸他?另外一些话,他虽听了,也不放在心上,面应心不应,这是他懂得纯属是虚礼,在奉承他。
表扬与鄙视同在,这些他见多了,倒也不发表自己的意见,平时见着时,该实该虚,他一样不会少。只是做多了,反而觉得有些不自在,心里塞得慌。
因此,读读写写,也就成了他心灵的寄托。平时或高兴或忧郁的事情,先放在心里,得闲的时候,在对着笔记本,慢慢倾吐出来。
得闲的时候不是常有的,得捧书独坐的机会倒是不少。写文章不像喝水,渴的时候就喝,有的时候就写。它也得讲“地利人和”啊,不然写出来的文章语无伦次,前言不搭后语,搞的这读的人只皱眉头。
三春过尽,时间长久了,这心里的话少了一吐为快的时候,都说凡事“积重难返”,喜怒哀乐之事塞多了,他的抑郁症也就出来了。
《红楼梦》是至情至哀之书,偏偏患上轻度抑郁症的他又是最不愿意释怀的。有时间的话,手里都可看见这一卷,没得时间的话,他那思虑之处,亦尽是宝钗黛玉的情景。
“独来独往的性格造就了独来独往的我。”这是他给自己的定位。沉默不言,不苟言笑,爱书成痴,像那山野间的野果,黄豆粒般大小,血红血红的,长在冬日的树上,自成一片风景。
【4】
收获的成果,少不了需要用汗水去耕耘。
他上了一所再普通不过的高中,因为众多原因与故事,原本眷恋文学的他,却忍痛割爱,选择了自己看来枯燥乏味的理科。
走在数理化学的道路上,偶尔沉迷于小说故事,编织了一片不一样的天空。也正是这不一样的天空,同样给了他不一样的结局。
这个结局就像硕大石榴籽溅上几滴鲜红的血,随着风吹日晒,那颜色渐渐变暗,发黑,使人头晕。
多年后,结局还是结局,他也没能改变。所不同的,文学从不会走出他的梦。为了最后的那一抹风景,他不惜策杖而行,不畏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