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心里都藏着一首歌,或者一张专辑,或者一个陪伴自己长大的歌手。每当那熟悉的旋律响起来的时候,撩动的不是琴弦,而是心弦。
时间依然回到2012年前夕,那一年2011.11.11,光棍节横空出世。诚然,我就是个光棍,也许丝毫的不在意只是为了掩饰我作为一个光棍的孤独。在那段听苏打绿新歌的日子里,我一边比较比较周董的新专辑,一边反而开始慢慢地怀念起一些过去老歌了。时光真是从来不肯驻足停留,曾经新鲜新奇的歌,这会儿已经成了老歌了。那些听磁带玩街机的日子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从来都没有和文艺什么的擦上边,只是喜欢听歌,一些歌,一听,着迷一阵子,人生的某个时代也就那么过去了,最近一年耳边常听的是苏打绿,不得不说这个乐团很清新,歌真的也很纯粹,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明白原来歌还是那般美妙,只是人的心境不对了,想对苏打绿说声抱歉,那个曾经可以听一首歌循环几千遍的少年,早已被丢在某个时间的角落里,而现在的自己,徒留一身皮囊。
周末去买东西时匆匆忙忙路过一家书店,已经走过去了,还是回头进去了,随便看看,无意遇到了角落里周杰伦的cd,《Jay》《范特西》《八度空间》《叶惠美》,那些年最优秀的专辑就躺在那里,没有向我招手,甚至都没正眼瞧瞧我,但我还是忍不住走过去拿起看看。犹豫半天,掏出兜里剩下的所有的钱,买了这几张cd,然后赶紧回去小心翼翼地把它们安置在自己的小地方,不再触碰。一直记得那些个听着周杰伦的歌的夜晚,那会儿,正年少,傻傻的,不知岁月荏苒,不待你我。
那段日子一直很忙,不知所谓地忙,这一天又是加班到很晚才回来,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半死不活的。还是戴上耳机,放下管不了的那些琐碎,听歌吧。晚间九点钟,喝上一杯清茶,在看不见月光的角落里,听几首老歌。拆开cd的包装,那会儿还似才出来没多久的新歌,现在一晃都成老歌了,说句装x的话,自己也是快奔三的人了。虽不是既宅又腐,但依旧前途未卜。
那些年,女孩儿还未及道别就离开了自己,转学了,至少这点和电影电视小说里的情节蛮像的。没带走那些不再回来的青涩年代,却留下那些斑驳了褪色了一转身早已远去了的回忆。留下一个励志要考上和她一样高中的少年。
她走之前,我因为《安静》认知了周杰伦,因为《简单爱》喜欢上了这个出道才一年的小天王,那会儿最火的歌是《双节棍》,她问我是不是这歌是说的,不是唱的。
迄今为止,Jay的专辑里,最喜欢的是《叶惠美》,因为最用心,最认真,而且那会儿听着这张专辑的我,也最优秀,最努力。据说是因为《八度空间》曲风单一,受到批评了,所以Jay闭关作曲,专心了好一阵子,其实《八度空间》真的很耐听,那会儿盗版的磁带有那种仿真版的,我花五块钱买了一张听了一年多,专辑里的歌都很轻灵,都是些简单而淡淡的歌,虽然Jay一如既往的发音模糊,但歌本身却给我说不出的纯净感觉,有些歌校园的味道很重,节奏也很明快。
听了一整年,每次从《半兽人》开始,中途换一面磁带,到《最后的战役》结束,期间可能会在《半岛铁盒》或者《暗号》上反复地听上很久。那一年,念初二了,每个周末出去打台球,有时候还会约了人一起踢球,一天早上约好了一大早去学校里踢,结果被守在那里的秃头班主任抓住了,被罚跑操场10圈,我没被罚,不知为何。那会儿正叛逆,和矮个儿语文老师作对,也不为什么,这个女的其实很喜欢我,隔壁班的老师见到我总提她老是说我的作文写得如何如何好。
临近初三的时候,学业上也渐渐开始认真了,每天很认真地对待作业,那会儿喜欢学习,纯粹地喜欢,也喜欢玩乐。叛逆却单纯。很认真地复习,最后期末考的时候,一再跟自己强调要细心要细心,结果物理上还是做错了一道考前就给自己强调的题目,五分没了,最后拿了班上第七名,其实还可以,年级上估计也有前十的样子。
《叶惠美》刚出来的时候,八月初,已经开学了,因为是初三,提前一个月就得去复习。夏天,很热,每天中午在教室里午睡,醒了竟然觉得有点凉,因为汗湿了一身,在窗口吹着风,觉得凉了,那会儿心里一直很怨念,因为班主任换了,之前一直带我们的秃头数学老师换成了一个精干的女的,我竟然会为此一直怨念了很久,暗地里还很抵触这个瘦弱的女的,不过后来慢慢发现,她对我真的好得有点过分了。
初三第一次月考,默默无闻地考了年级第二,三门文科全部年级第一,虽然总共也就300来人,不过真的算最光荣的时刻。大家也很惊讶。顿时有种焦点的感觉。结果没几天,化学课上被老师骂死了,因为一个方程式写错了,这家伙一开始就看见我写错了很多,然后还让我写到黑板上,我就知道没安好心,小心翼翼还是错了一个。结果这黑厮——我们那儿都叫他黑炭——半堂课都在骂我,尤其记得一句“二号种子,不过如此,昙花一现。”其实听着蛮骄傲的,再后来,化学也拿过第一,而且很喜欢化学。几乎都拿过第一,除了物理。总分上,无论是谁,都有被我超越的时候,除了她。只有她一个人考试排名里没有被我赶超过,最接近的是初一期末考了一样多,都是年级第七还记得。开学来了,她说:“我考得竟然和你一样多?!”满是惊讶和刻意装出来的自嘲。还记得考试前,我去考场,她在后面追着笑着骂我:“你这个反胃的东西!”我们那儿说“东西”差不多就是家伙的意思。反胃,是她给我取的绰号,只有她一个人这么叫过我。半年之后,她转学走了,没有给我一个超过她的机会。所以一直想问她是不是怕我成绩超过她了,才逃走了。
初三,在一个很简陋的二层小楼上,我们的教室,外面是一排很高的树,是香樟树吗?忘了,总之枝叶繁茂,温柔地遮住了阳光。《叶惠美》也出世了,一开始听的是劣质的磁带,歌都不全,初听《以父之名》、《懦夫》,一片灰色的调调,听不清唱的是什么,只有《晴天》,缺头少尾的,听着还凑合,还有一曲《东风破》,有那么点很特别的味道。其实后来听整张专辑,并不喜欢《东风破》,一直也不是很感冒。
不久的后来,花了15块钱买了正版的磁带,好好听了几天,才日渐喜欢上了这张专辑,每天晚上下了自习回家之后都会一直听到睡觉。那会儿课业已经很紧张了,每天都是满满的课,晚上也要上课或者自习。
每天晚上下了自习都会同伙伴在他姐姐校门口的店里看看磁带,看看琳琅满目的各种杂志,随口聊聊什么。初中三年,和这个叫唐老鸭的伙伴最是要好,几乎天天一起混着,他头脑简单,四肢算是比较发达的,我带着他打台球,打街机,踢球,每到放假结束第二天要交作业了,我就带着他四处找人借了抄,外面人总以为他不是那种学习好的孩子,但其实我们自己人都知道是我带坏了他。初二的时候,不知他从哪儿搞到了《三重门》《零下一度》,也正是因为他,我才看了很多的书。有一回,无意经过一家小书店,买了一本《像少年啦飞驰》,现在我的床边还有一本这书,一直很喜欢“像少年啦飞驰”这个名字,很喜欢很喜欢,只不过现在手头的这本是大学时买的,从前的那本早已不见了。
回到家里,爸爸已经准备好了,热一杯很浓的牛奶给我喝,家里的小黄猫一开始只会仰着脑袋看着我喝,后来竟然跳到桌子上跟我抢。喝完牛奶,就把杯子给它舔舔,然后抱它去厨房关起来,它也不闹。然后爸爸去睡觉了,我拿出收好的磁带,开始听歌,开始看书做题。
时间流逝,无论彼时是青涩无知还是故作聪明,此刻看来总是惹人怜惜,虽不懂事,却也知道年华美妙,岁月静好,似水流年。那些年,《星晴》里“载着你仿佛载着阳光,不管到哪里都是晴天”虽未出现过,但心里有一个谁谁谁,似乎也是阳光明媚,天空蔚蓝。
那些年,听过《斗牛》那种像有个女孩儿扑到你怀里的情歌。“为什么我女朋友场外加油你却还让我出糗。”“我想揍你已经很久。别想走。”却没出现过那种女孩抱着衣服和书包,扎马尾盘着腿坐在球场边,看着打球的光景。那对我们而言只会出现在电影里的光景。
那些年,写作文时总喜欢插入歌词,用的最多的是《分裂》,“雨点从两旁划过,割开两种精神的我,经过老伯的家,篮框变得好高,爬过的那棵树,又何时变得渺小,这样也好,开始没人注意到我,等雨变强之前,我们将会分化软弱,趁时间没发觉让我带著你离开。”绞尽脑汁,费尽心机地穿插着歌词,或者就一开始就准备为插入歌词而写一篇作文了。“趁时间没发觉…”是时间趁我们没发觉吧?这家伙趁着我们没发觉,就偷走了一段又一段岁月,偷走了一首又一首情歌。
那些年,在女孩儿的身后唱着《简单爱》,“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爱可不可以永远单纯没有伤害,我想带你回我的外婆家,一起看着日落,一直到我们都睡着。”带着若有如无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何的三分刻意七分认真。她笑着转过头骂我:“五音不全。”其实我唱得挺好的,真挺好的。她住在学校里,而我就住在对岸。好事的人时常坏笑着说:“你会不会夜里游过河来啊?”还有一次听一个女生很无意却很认真地说:“那个谁谁谁喜欢他呢!”是吗?我心里暗暗止不住的激动,却装作若无其事,什么都没有听到。
她中午的时候,会洗完头发随便扎个马尾来班上,穿着黑色的毛衣,或者一件粉色的衣服,脸上有几颗痘痘,模样秀气,眼神难得的温柔,额头一颗朱砂痣,原来真的是美人痣。那会儿正十月丹桂飘香,她随手折了根桂树枝,拿过来给我也闻闻,“香吗?”
有一回,她被我气哭了,我不知怎么脑袋少根筋地对要去参加演讲比赛的她冷嘲热讽,终于把她气得哭了。不过她回来时,已经笑了,拿着一个奖品本子给我看。“对不起。”一直欠你这么一句。
那些年,她转学走了之后,我才知道“范特西”是专辑的名字,而不是一首歌。又过了很久才知道,“范特西”是“fantasy”的音译,而我在你之后,一直“范特西”“范特西”啊,幻想你有朝一日会再次出现我面前。
那些年,《叶惠美》始终是一个前所未有过的巅峰,《范特西》更多的是青涩年少而天才四溢,而前者是集大成,我也走到了一个顶点,却很快就摔得粉身碎骨,再没有翻身过。
那些年,一曲《东风破》,也许就是一个时代,无论是《发如雪》还是《青花瓷》,总是后来者。初见,也许最青涩,最简单,却是最温柔,最怀念。
那些年,《她的睫毛》,明快动人,戒不掉的错愕很美好,逃不了,逃不了一个个年少青涩织成的网。
那些年,《晴天》的前奏一响起,整个人就会跟着哼,哼的不是曲调,不是旋律,更不是寂寞,只是单纯地喜欢,哼着一个人的装腔作态。
那些年,徐若瑄的《爱情悬崖》不同于之前的《龙卷风》、《可爱女人》细腻却不矫情的妩媚,有的是似乎带着淡淡冷漠的温柔。
那些年,一曲《你听得到》反反复复听了几百遍,犹记得那句话是,“怎么那一天的我们,都默默地微笑很久”。
那时候我还不懂事,只知傻里傻气的活着。
往事渐杳,那些年的周杰伦此刻早已变了,不过还是谢谢他陪我走过一段段美好的日子,我知道,那些情歌,我依旧深爱。
写作文还有一首歌引用的很多,就是《回到过去》,歌词那个华丽而忧伤,“一转身,孤单寂寞已在身旁。”
梦呓一般的浅吟低唱,那些年,碎碎念的情歌一直挂在嘴边,自顾自地唱着不知道的甜美,谢谢周杰伦,谢谢方文山。
其实许久不听那些歌了,偶尔听到,没有感同身受,没有黯然神伤,有的只是一曲吟罢,在下一曲的前奏里,稍微愣愣。
回不去的才叫做过去,到不了的才算作远方。
习惯重复重复着不知所求,习惯求而不得,一个人的世界,习惯从未习惯。若是不曾走过,怎么懂。明天,依旧安静地躺在那里,无论今晚会怎样度过,早晨醒来时这座古老而沉闷的城市依旧车水马龙,她可没有工夫或者没有闲情逸致等你开心或不开心。
夜已经深了,在接连十多个骄阳似火的烈日后,南京下雨了,屋外电闪雷鸣,暴雨骤降,敲打着玻璃“滴滴答答”,没有人轻声细语,甚至感觉不到屋外正湿漉漉的,满地的呢喃细语。只有一个人安静地在角落里对着电脑敲打着一个人的习惯,而这,都在,那些情歌早已不见了的夜晚。喝了一杯速溶的咖啡,加了很多牛奶很多糖,不知道有没有人像我这样无聊的,不喜欢咖啡,然后还会喝茶清清嘴里的余味,只是喝了想做提神用的,想看书,想学习,却似乎再也找不回那种深夜里做着化学题,兴奋而淡定的感觉,似那般认真,似那般纯粹,丢失很久了,想拾回些许像那种每当《灌篮高手》里开场音乐响起时点燃的小宇宙,却找不到一首好听的歌相伴了。回不去的回到过去,不过至少那些年,那些情歌,没有错过,所有沉默的,安静地,喧哗的,清爽洒脱的,拖泥带水的,矫情造作的,故作深沉的,轻描淡写的青春,没有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