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烧肉是一种笼统的叫法,跟杂酱面一样,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做法,大体上相同,小处却各有其异。
自古以来,美食多出路边店,英才都在乡野间。大饭店类似工业化的流程之下,很少能遇到令人难忘的食物。我在上海一家记不起名字的苍蝇店吃过一次堪称销魂的红烧肉,那肉卖相极好,红得非常正宗,不是色素染出来的那种艳红,也不是酱油搞出来的黑红,就是一种很醇很厚重的红。除了视觉上的舒服,入口瞬间是可以称得上惊艳这个词的。肉的鲜香和咸甜两味互为交融,势均力敌,在咀嚼中,满足感顺着味蕾舒展开来,要有多满足就有多满足。当下就着吃了三碗米饭。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兵,不会颤抖的红烧肉不是好肉。我认为红烧肉做得讨好与否,除了味觉上的因素,关键还要颤抖。这说明火候非常重要,光味道对路还不够,恰到好处的调味,加上恰到好处的出锅时机,才有可能成就一道好的红烧肉。红烧肉得烧多久,这个真没办法进行精准的量化。在我居住这个地方,按菜谱做红烧菜肉,八成是要欠火候的。海拔在这放着,五岳之巅也高不过我家厨房,水烧不到一百度就开了。我买了台咖啡机,还是名牌的,结果这机器一开机会一直烧水,水沸腾了半个小时也不见冲咖啡的迹象,电话打到服务热线,人家说机器是按温度决定要不要煮咖啡的。当然高压锅也是个办法,高压锅做的红烧肉的确快速高效,但味道确实比不上慢炖来得舒服,总是欠了那么一点。所以一般人家待客,不会江湖救急想到做红烧肉,这是个又费时间又费精力的活,吃力且不容易讨好。美好的事物往往离不开情怀和时间的成全,比方爱情,比方美食,红烧肉也不例外。古代公务员苏东坡被贬到乡下以后,并没有因为怀才不遇而难过太多,他继续保持了对生活的热爱,热爱生活的表现有很多种,比方热爱美女,热爱美食,热爱画画和摄影等等。苏东坡到了黄州,美女见不到几个,那时候也没有摄影术,除了密切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和写写诗练练字以外,就是外出散步。在乡间的小道上,经常能看到一些饲养不得法,身瘦似狗的土猪,跟老乡打听了价格,便宜得要命,苏东坡那个窃喜啊。干脆有空就研究研究怎么烧猪肉好了,凡事就怕个天长日久,时间长了,苏东坡对猪肉的吃法有了全新的心得。文人最大的毛病就是藏不住,他在《食猪肉诗》中写道:慢着火,少着水,火候足时它自美。每日早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这里提到了两个关键,一是要慢,不能急。怎么个慢法呢,每日早来打一碗,头天晚上做,第二天早上吃,靠的小火的细致入微,你说这慢不慢;二是水要少,至于少到什么程度,依我看,是水漫过了大部分肉,只有一小部分肉块露出水面,如泰坦尼克号遇到的冰山,如雾中的峰顶,这个比例是靠谱的。实际上真正的东坡肉,是不用放水的,放点黄酒就行了。
尽管各地吃货在红烧肉的做法上有一些分岐,但在放糖这个环节上却是出奇一致,可能是糖的味道能升华和协调肉味吧。家常一些的做法,是清油烧热,把糖炒化,直到变成焦糖,南方一些地方没有炒糖这个环节,糖是在黄酒、山楂之后放的,纯粹是出于味觉上的安排,上色的任务就交给了老抽。我这些年的实践表明,油炒不容易把握,火过了会有致癌物产生,可操作性并不强。老抽染色法相对建康,但老抽上的色不容易到位,也没有类似焦糖的香味。好的办法是锅烧热,倒半碗开水,放几颗冰糖,大火猛烧,水蒸干以后,糖浆会慢慢变成红褐色,待褐色加深,放肉块干炒片刻,依次加黄酒同,老抽、盐和山楂,加水一定要用开水,不要用冷水,要不败了锅气,腥味全砸在锅里,怎么做都不好吃。
归纳起来,红烧肉讲究慢,讲究甜,讲究颤抖,做到这三点,及格是没问题的。好的红烧肉不能有太多汤汁,要是水多了,汤汁一时没有收干,那也不必难过,这可是拌饭的极品。
做红烧肉考验的并不是厨艺,而是人的耐性,肉入锅之后,最好不要再揭盖,大火烧开,小火慢慢炖着,等他一两个小时,时辰一到,喜气洋洋揭开锅盖,但见那五花肉已经烧得侍儿扶起娇无力,锅铲到处,个个颤颤悠悠,如贵妃醉酒般堪怜堪惜,盛到盘中,下饭就酒,那可真是极品啊。还说什么举杯投箸不能食,想想你盘中之物与千年前那个写诗吃肉的文艺老青年吃的形神皆似,夫复何言,夫复何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