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晴站在宿舍门口,浑身湿透,头发凌乱,散在脸上,脸上的妆也已经花掉,像很多恐怖电影里的女鬼形象。湿透的袖子,衣角还大颗大颗的滴着水。左手拿着一把雨伞,已经破烂不堪。右手拿着情书,纸张晕开红色,像极了医院用过扔掉的纱布,带着一片腥红。舍友们都惊呆了。
你怎么一个人,还这个样子就回来了,林宇呢?
我…还未等方晴回答舍友们的话,眼泪先夺眶而出,她呜咽着说不出话。
四年前,方晴孤身一个人从铁马秋风的北方来到杏花烟雨的南方。不同于一般北方女生的剽悍生猛的女汉子形象,她显得过于温婉,过于腼腆。
在北方长大的十八年,她却格格不入,和同龄人玩不到一块去,像一棵苹果树偏却长在了梨园。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不顾家里的极力反对,执意的选了南方的这座小城,好像这里才是她的苹果乐园。
开学半个月过去了,她才勉强和宿舍的所有人熟络起来。
九月,秋风肆虐着满地的落叶。傍晚,方晴和舍友逛完街回到学校,手里提溜着满满当当的东西,一路说说笑笑的舍友,方晴也有一句没一句的搭腔。
经过操场时,在离她们不足三十米远处,有一个男生,一身琉璃白,盘坐在一块空地上看着书,周围零零散散的几个人。
几个女生顿时停止脚步了,一同望向了那个男生。
天空突然下起了雨,不太大,那个男生却不慌不忙的站起身来,扭头看了一下路口,合上书,夹在腋下,一手插着口袋,不疾不徐的走开了。
几个女生们互相看了一眼,哇!欧巴…只有方晴没有说话,一句也没有。然后一行人吵闹着迅速的往宿舍跑去。
回到宿舍,大家像炸了锅似的,开始了疯狂的讨论,关于这个男生。
虽然留着“刘海狗头”,但是真的好帅。他站起来后,才发现是大长腿啊。
对对对!琉璃白的衬衣,清瘦的身形也很迷人。
好有气质,绝对是韩剧里的男一号,不过好像…还差一个女一号。
我就是那个女一号。
是我!
我啦。
……
大家因为这个男生而热议起来,泛着花痴,方晴却冷冷的坐在一边整理着被打湿的长发。
舍友们都惊奇的看着她打理头发。看到舍友这些眼神她才懒懒的从嘴边流出一句话,最讨厌下雨了,这天啥时候才放晴。听到她说这句,其他人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宿舍里一片笑声,走道里都听得分外清楚。窗外的雨依旧淅淅沥沥的下着。
几天后,宿舍里,舍友们都聚集在一块。
今天,我终于打听到那天操场上那个男神了,怎么样?要不要听?
要!
其他人都想嗷嗷待哺的小鸟,伸长了脖子,竖着耳朵认真的听。只有方晴却在一旁拿着高数的书翻看着,像一个标准的理工女。
我找了好多人才打听到他,还好他还挺厉害的,不然都好打听不到了。
别废话,说重点!
嗯,他叫林宇,是隔壁校区音乐系大一的学生…
方晴看着书,恍惚的听到说那个男生的名字。
淋雨?这什么破名字!我最讨厌下雨了。
哈哈哈哈…
舍友们被她这冷不丁冒的一句给惹得大笑。
接下来每周大家都会像开例会一样在宿舍里讨论着那林宇,八卦着他的事,而方晴却漠不关心,依旧做些她自己的事。
今天我打听到一个消息,他们音乐系的学生要在会场联合开一个演唱会。重点是,有林宇参加,他也会在台上唱歌。
哇…还没听过他唱歌呢,那能搞到门票吗?
我也好想听!
放心,我已经弄到手了。刚好每个人一张,足够。晴晴你也一起吧,别总看书,多看看帅哥。
啥?
大家哈哈大笑起来。方晴有些不想去,却没办法拒绝舍友们的热情答应下来。
快走,演唱会要开始了,你还拿着高数的书干嘛。
舍友们急切的带着她进了会场。人声嘈杂,她们奋力的挤在了稍微靠前的位置。
林宇出场了,人群鼎沸,还有拿着横幅“林宇林宇,爱你不离”的。方晴在人群中正准备拿起书,继续看书的时候,林宇开口唱歌了。
嘿,我真的好想你,现在窗外面又开始下着雨…
没有大多数歌曲绵长的前奏,方晴听得心里一惊,正要翻开的书突然放下。望着台上的林宇,安安静静的听完了整首歌,每个音符穿透她的耳膜进去脑海,激起层层浪花。只一遍,她就记住了整首歌。
演唱会结束后,回到宿舍。大家开始热议起来,她却呆呆的停留在这首歌里,耳边萦绕着旋律完全听不到舍友们说什么。
只是她还没意识到,接下来的几天她会把自己的心好好打扫一番,好让林宇住进来。
她彻底被舍友攻陷了,加入了对林宇的讨论中。一有点林宇的消息,大家就一同分享。
每次有什么关于林宇消息,方晴都是第一个冲在最前面的,她显得很急切。mp3里的那首歌《如果没有你》被无限单曲循环,最后听到mp3坏掉。
慢慢的大家都开始有了自己的男朋友了,虽然还喜欢着林宇,可是没有了开始那个时候的热切。就只有方晴,每天知道了点林宇的消息就像开心的小麻雀一样,更像叽叽喳喳的路人小孩。
原来大家也只是把林宇当明星一般的喜欢,只是方晴还没发现,她已经深深的爱上了这个男生。
教室,操场,食堂,演唱会场,能看到林宇的地方都有方晴,只是她在人群里,角落里,太平凡,太不显眼。
她收集着他的所有信息,在舞台上唱歌的照片,在教书里站起来回答老师问题时意气风发的照片…真的很多照片,但,都是偷拍来的。宿舍的墙上被贴满他的照片。
她在本子上一遍又一遍的写着歌词“嘿,我真的好想你…”
一次,她鼓起勇气和林宇擦身而过。她低着头,他没有看她,继续朝前走。她红着脸,可是却只能给自己看。
人不知道哪次轻易说出口的再见,从此以后就真的再也不见了。
时间过得很快,在一边追逐着林宇的身影,一遍学习。方晴和林宇都要毕业了。如果她不站在他面前,他或许永远都不知道有一个女生这样喜欢着他自己。
纠结了很久,在舍友的鼓励下,方晴还是决定去找林宇,这个耗费了她四年喜欢的人去表白。
怀着忐忑和不安,她找人帮忙约了他在一个公园里见面。花了三天和一个纸篓的废纸终于写了一封像样的情书。
这天她起得很早,精心梳洗打扮了一个多小时,一身白裙。来不及吃早餐,就飞奔着去往车站,天空有点低,空气里透着夏天湿闷的气息。她的心情跟着天空一起低下来。脑袋里反复练习着要说的话,想着要怎么说才会不尴尬,语气要怎么才不会生硬。手里轻轻的捏着写好的情书。
刚上公车一会儿,天空就下起了下雨。她在心里有点庆幸,还好看了天气有带伞。但是心情也焦虑起来。
听说,下雨天和堵车更配。果然,车却还没开出去多远,然后就走走停停,短短的几公里却是如此遥远的漫长。
大概过了约定时间的半个小时。车子终于到了。她撑着伞飞奔着往约定低点跑去。她看到一个男生,离她三十米远,确乎就是林宇,他没有带伞,淋着雨。他四处张望了一下,然后就转身离开了。
方晴努力的向他跑去,第一次觉得三十米,竟如此遥远。她正准备喊出她的名字的时候了,脚下一滑摔在了雨里,雨伞像枯枝被轻易折断,情书也被雨水打湿,特意用的红色一点点晕开来,像此刻她心里淌出来的血。
林宇在雨中继续往前走。
一身琉璃白,透明着尘埃,但他却没有诗化悲哀。
她看着他消失在视线里。分不清脸上的是泪水还是雨水。好像流泪就该在雨天,这样就分不清脸上的是泪水还是雨水,就算哭过也还是可以逞强的说着脸上的是雨水。
积攒了四年的喜欢,拿出二十二年所有的勇气,写了三天的情书,却敌不过一场雨。
林宇走了,只剩她一个人在雨里狼狈。
回到宿舍,舍友们一顿心疼的追问,却让她更加难过。
没事,下次再找机会表白也可以。
对啊,别难过,下次找机会表白。
我只是好遗憾,四年的喜欢付之东流。
舍友们想安慰她,她却不想再说了。独自走了出去,雨还在一直下着。
四年前,一场雨把林宇带到了她的生命里,现在她想还回去了。
林宇像一场雨,淋了她四年,这次她想为自己放晴。
故事是这样说的:小兔子妈妈给了小兔子一个糖果店,告诉她可以把糖果给喜欢的人吃。后来小兔子遇到了小老虎,她就把整个糖果店都给了小老虎,最后小老虎带着她的糖果店离开了她。
再后来小兔子遇到了好几个喜欢的人,那些人却都离开了她。悲伤的小兔子最后遇到了小猪,她被小猪所感动。和小猪生活在了一起。有一天喝醉酒的小猪说出了怎么追到小兔子的。小兔子听到了很难过。原来小猪追小兔子的方法都是之前那些离开小兔子的人告诉他的。就连追小兔子都是跟小老虎打赌的。小兔子很悲伤。
所以结尾这样说:那些糖果都去了该去的地方,你所爱的人,他们也会在某个平行空间爱着你。
方晴淋着雨,扔掉手里的雨伞和情书。
那些对林宇的喜欢和情绪还有爱也像都小兔子的糖果一样,只是去了原本该去的地方而已吧。
所以不该有遗憾,所以不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