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促进社区养老和家政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措施,并决定对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加大税费优惠政策支持。
社区养老和家政服务业被喻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以社区为基本依托,加快发展养老、托幼、家政等服务业,是改善民生、应对人口老龄化、支撑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较大力度增加就业、扩大服务消费促内需、推动社会合理分工和经济转型升级。
引导社会力量
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
会议确定了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4条主要措施:
1、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对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等补上养老设施欠账。新建小区按规定建设的养老设施移交政府后,要无偿或低偿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对企业、政府和事业单位腾退的用地、用房,适宜的要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
2、放宽准入,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鼓励发展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机构,在房租、用水用电价格上给予政策优惠。依托“互联网+”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支持连锁化、综合化、品牌化运营。
3、按规定以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大范围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扩大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这方面培养规模,加快建设素质优良的专业队伍。
4、优化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支出结构,相关资金更多用于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整合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集中补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费用。
社区养老服务将是未来较长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战场。通过完善相关服务设施配套政策,进一步夯实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基于完善的居家社区服务网络,不断提升居家社区“养老+”的业态内容和质量层次,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可以就近便捷享受高质量养老服务。
家政服务业是当前及今后
我国经济和就业的新增长点
会议在已出台的促进家政服务业扩容提质政策基础上,确定了三项新措施:
1、鼓励本科和职业院校开设家政服务专业,对符合条件的家政类实训基地等建设优先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大规模培训家政服务人员包括灵活就业服务人员,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加强家政供需对接,拓展贫困地区人员就业渠道。
2、对家政企业进社区,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当年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保的,给予社保补贴。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对信用好的家政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小额贷款。
3、提高家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快建立岗前健康体检、第三方认证等制度,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发布的相关报告研究显示,近年来我国家政服务业产业规模持续扩大,连续保持20%以上的年增长率。家政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分工越来越细,越来越多的家庭具备了购买社会化家政服务的条件,家政服务业已经并正在迅速释放出巨大需求,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经济和就业的新增长点。
对养老托育家政服务收入
免征增值税
会议决定,从今年6月1日到2025年底,对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相关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承受或提供房产、土地用于上述服务的,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6项收费。
同时,研究完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进一步支持生活服务业发展。扩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范围。
养老、家政等行业管理风险责任大,投资回报周期长,行业平均利润水平低,行业经营难度要高于一般服务性行业。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既能够减轻目前经营者生产成本压力,促进相关服务高质量稳定提供。同时,也起到政策风向标作用,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持续扩大市场供给水平和供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