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吧,特别喜欢,谢谢你。”他在朋友圈里这样写道,图片是一双有耳朵的小熊棉拖,桌面上的电脑用白色毛巾盖了起来,应该是怕落灰尘吧。他还和以前一样爱干净。
我把手机丢在一旁,起身去抽屉里拿出一叠信,这是他以前写给我的,我一直带在身边。虽然是一些旧物,但每次拿出来重新读一读,都能感觉到温暖。他的字写得很工整,说不上好,但看着很舒服,偶尔写错一个字,他会把错字涂成小方形,像是有强迫症。
记得第一次见他是在高一开运动会的时候。那时的学校还是刚建起来的新校区,只建了教学楼、宿舍和食堂,还没有运动场,学校便租了市里的运动场来办新校区的第一届运动会。运动场离学校有好几公里,学校人太多,坐公交车自然是不可行的,后来决定由班主任带队走过去。那时我和班上几个要好的同学走在一起,嘴里说说笑笑,紧张的高中生活因为运动会的两天假期而变得美好起来。突然看见前面有一个男生,高高壮壮的,头发却白了许多。我轻声对身旁的同学说:“那个男生头发怎么白了那么多?”同学纷纷朝着我指的方向看,这时我的一个同学冲他喊:“赵铭......”男生回过头来,露出弯弯的笑容。同学说:“我朋友问你,你头发怎么白了这么多?”说完指了指我。男生看了我一眼,还是弯弯的笑容,“我也不知道呢,大概是缺什么东西吧。”他说。我当时羞愧得不行,只好勉强冲他笑笑便低下头。我没想到同学和那个男生是初中同学。
算是一次不够友好的见面。
后来知道他是一班的,叫赵铭。有时候在过道上走,能看见他和一些男生在打闹。我因为那次的不礼貌,每次遇见他,总有些不好意思。他倒是挺友好的,每次都冲我笑笑。
我家住在离市里较远的小县城,平日里住校,有时没了生活费,会赶着周末回家一趟。有次出来的晚了些,赶到汽车站时,车上已经没了位置,我背着书包,站在过道里,双手小心地扶着座椅。
“陈粒……”我隐约听见有人在喊我,便向四周望了望,居然看见赵铭在后排的位置上冲我招手,好像在示意我过去。
我对他笑了笑,正犹豫要不要过去的时候,他又开口道:“过来啊,我这有位置。”
我从狭窄的过道慢慢地挪到车尾,每个座位上都坐了人,我对他说:“没有位置了啊。”
赵铭指了指自己的位置,说:“你看,这不是吗。”说完站起身来示意我坐他的位置。
我有些不好意思,推辞了几次,但他执意要我坐,便也不好拒绝了。
路上他告诉我,他母亲生病了,他回家看一看。他家和我家在同一个方向,只不过比我先半个小时下车。
“那我以前怎么没有在这个车上遇到过你?”我问他。
“哦,我以前都是坐另外一辆车,那辆车快一些,今天出来晚了,车已经走了,只好坐这辆车,没想到遇见了你。”他说。
我们俩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毕竟不是熟人,说的话也是不痛不痒的。
最后我问他:“你怎么知道我叫陈粒?”
“这个……我那个初中同学告诉我的。”他笑着低下头,用手抓了抓后脑勺。
说实话,赵铭除了有些少白头,长得还是挺好看的,身子高高壮壮,五官也端正。当然那时也没有多想,只是单纯的觉得他人挺好。
也不知道后来是他的有意还是无意,我每次回家都能在车上遇到他。有时我们都有位置,如果离得远就冲彼此笑笑,路上也不说一句话。有时我没有位置,他就会把自己的让给我,然后我们一路说说笑笑。来往的次数多了,便不再觉得生分,他是个说话好玩的人,总能把我逗乐。只是在学校里,彼此遇见,还是和以前一样相视一笑。
有次语文老师组织了我们两个班的朗诵比赛,晚自习的时候我们去赵铭班上当观众。我在人群里一眼就发现了赵铭,他坐在倒数第二排的位置,桌面上的书本放得整整齐齐,桌子一侧的挂钩上挂着用夹子分好的各科的试卷。高中的书本资料非常的多,大部分同学的桌面从来是混乱不堪,更别说试卷了,常常是这本书里夹一张,那本书里夹一张,老师讲题的时候,费很大的力气才找得到。但是赵铭的桌面却很干净整洁,我甚至有些羡慕起来,他端坐在椅子上听同学的朗诵。那次朗诵比赛,我没怎么听,眼睛总是时不时地瞄一眼赵铭。
在那个对爱懵懂的年纪里,并不会刻意地去追问自己,到底喜不喜欢他,这是不是喜欢。只是每天能见到那个人,心里便很开心,有时候想起那个人,心里也能温暖得开出一朵花。
我后来想,那时候的我是如此,赵铭应该也是如此。我们彼此欣赏,不曾说出喜欢,心里互留一个秘密,那个秘密既属于你,也属于我。
我们都是爱看书的人。在彼此相识的那一年里,他在我生日时送我一本安妮宝贝的《素年锦时》,还记得书用墨绿色带花纹的纸包了起来,特别精致好看,拿在手里都不忍心拆开。我在他生日时送他一本余秋雨的《文化苦旅》,我知道他爱看这一类的书籍。
高三的时候学习变得愈发紧张起来,为了节省时间,我回家的次数少了,和赵铭相遇的次数也少了。有时候去厕所,在走廊上看见他,他会偷偷地塞给我一张纸条。我紧紧地握在手里,生怕被人看见,走到厕所才敢打开来看,其实也没写什么不能看的,都是些鼓励问候的话。但即便只有几句鼓励的话,当时的我也不想让别人知道,这应该就是所谓的少女心吧。
也有被同学看到过,私下会问我,我和他怎么回事。我每次说,就是朋友,没什么特别的。那时候大家都忙着复习,听我这样说,虽一脸的不相信,却也不再深究了。
高中最后一个寒假下了一场很大的雪,我在卧室看书,父亲怕我冷,特意烧了炭火放在脚边,暖和极了。我突然想起赵铭,想他此时此刻在做些什么。我爬到楼顶,雪还在纷纷扬扬地下,楼面上已经积了厚厚一层雪,踩上去,咔嚓咔嚓的响。我用脚在积雪上踩出了赵铭两个字,深吸一口气,心里比炭火还要暖。
那时候手机和电脑还不普及,想念一个人,便在纸上写他的名字,一遍又一遍。
高考结束后,我们都顺利地考取了大学,他去了南京,我去了上海。
最后一次和他坐车回家,我们的话并没有往常那么多,我们约定大学一定写信给对方。他下车之后,我突然难过起来,车窗灌进来一阵阵的风,吹得眼睛生疼,眼泪便忍不住地掉下来。
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想起以后的日子不能经常见到他。
大学的头一年,我们保持着半个月一封信的频率,虽然那时候已经有了手机,我们却很少用手机联系彼此。
我们在信里聊各自的生活,最近看什么书,遇见了什么稀罕事,平平淡淡却也真真切切。后来,赵铭在信里说他喜欢上了班上的一个女生,我当时看到这些话,心里有些慌乱,却终究没和他说些什么。
后来我也恋爱了,我在信里告诉他男朋友是个多么好的人。
到大二的时候,我们写信的频率已经越来越低了,后来就再也没有写过。
有人说,初恋是不能把喜欢说出口的,说出来就不美了。
我不清楚赵铭算不算我的初恋,也不清楚他是不是喜欢过我。我唯一清楚的是,那天在雪里写下他的名字,我的心是温暖的,后来的每次想起他,心里也是一片美好。
我把那一叠信重新放回抽屉,拿起手机,在他的那条状态下回复:还是和以前一样爱干净。
文/小来(转载约稿请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