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开始,日光熹微,糅杂着凌冽的海风,和着海浪一呼一吸,喘成待产的母驴,像是快要变成极普通的你。
拇指用力搓了两下,零星的冒出几点火星,随后窜起的火苗,点着了笑笑手里的烟。我的女人缘不好,经常听他们絮叨我看书看傻了,不晓得怎么来讨女人的欢心,至于笑笑,大概是我唯一聊得来的女性朋友了。
我喜欢笑笑的手,那两根夹烟的手指的指甲沾染了烟叶的黄,是那种看上去有些年份的样子,像她头发在阳光下飘渺的颜色,落肩的头发不长不短,小指一撩就能见耳,那泛黄又像是小指指甲不经意间然上去的,搭配着脸上若隐若现的妆容,被时间腐蚀成这般模样。她说他喜欢蔷薇。她那暗紫嘴唇曾亲口告诉我它不喜红色,它说它在等,等皮下之血凝成暗紫,便要变成茎上的刺,一旦刺中,便是最用力的痛。
她走时的船票是我给买的,七百七十四,付款时没到一千我松了口气,竟想不到这段时间积攒下的感情这么卑贱,甚至赶不上商场的人造革。我曾幻想过有生之年一定要坐一次海运客船,一个人,带着从小到大写的情书,在所到之处藏下,以便情书的收信人查看,也许能收到回信,或许是在梦中。
“到那边之后少抽点烟,我可没办法花那么多钱过去给你送药......”
“不舍得?”
“对!不舍得......”
或许思念也曾折磨过我,在我喝水的时候,看书的时候,听时下早已不流行的音乐的时候,有可能那次伤寒就是她给我的惩罚吧,她在嫉妒为什么我没有把情书放在她在的那艘船的甲板上。听别人说在船上玩魔方容易晕船,于是那个被你蹂躏了无数次的盒子成了我手中的玩物,你知道我讨厌这种动脑的玩具,你走后且当成打发时间的工具,像把蝴蝶刀,存在的目的不是杀人,而是在对峙之前打发时间以显得不那么尴尬。
平时的笑笑喜欢把头发扎起来,留下两缕垂在耳边,我问她干嘛不全扎起来,她说她怕头发丢了。再在乎又怎样,该丢的还是要丢的。
狂傲,只有这个词才能更好的形容笑笑,除此之外我想不出其他的什么词,大概跟我的才疏学浅有关,若是我的才识有我的懦弱一半,笑笑也不至于落到这么个下场。酒精占据了这个南方女人的半生,她常戏谑的说当时在娘胎的时候喝羊水喝腻了,便踢了脚娘的肚子,下生来尝尝这美味的酒。把生活过成这样,当成酒缸底下的的酒糟,闻上去甚至是香喷喷的。
送笑笑离开之前,我把有笑笑的照片做了个小册子,其中也包括我跟笑笑的合照,花了整整一夜,但是里面最多也就十三四张照片的样子。我尽量把这次离别做的精致,毕竟不知道还有没有下次,可是或许是我们感情不够,我再努力,也只是在在册子中央用蜡笔画个心,装进信封后写上笑笑启......
跟分离时想的一样,笑笑跟那艘船的消息果然如泰坦尼克号一般,一路向北,随后湮灭。
离开的时候,笑笑那头金黄的头发已经被一定破旧的针织帽代替了,似乎能感觉到她在看不到那两缕垂发时有多伤心。即使我知道,她甚至在最后一刻想的都不一定是我,而是装了半个脑袋的烟和酒,蜷缩在床上哭甚至也不是因为疼痛,而是对头发逝去的恐惧。
现在不知为何,脑海里经常会想起和笑笑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她似乎就是海的女儿,我记得当时她在听歌,入耳的耳机跟着白色的线,当时她头发的颜色还是油亮的黑,衣着也不想现在这样素雅,绿色的冲锋衣,我认识的人中只有她穿上去那么好看,破洞牛仔裤配上帆布鞋,边上摆着瓶杰克丹尼,盘腿坐在海岸的礁石上,看上去像是在享受海风,又像是在指挥海风,指挥海浪,指挥大海上的一切,像个自大贪婪的狄俄尼索斯。
或许我早就认识了笑笑,在我每次生病的时候,在医院的药水味被我定义为香水味的时候,在我不再撕花来做决定过日子的时候。海风的声音很清亮,也很压抑,就像把橘子塞进小号的喇叭里一样,一种金黄的怪翁,生活在被人羡慕的孤独里的怪翁。
笑笑不在的日子里我仍旧会思念她,至少想跟她说声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