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恋概念用于成人时,至少可以表示三种不同的意义:1.过分地投注于自身,2.过少的投注于环境的客体,3.与这些客体存在病理的不成熟的关系。
力比多大部分保持在自恋中。投注在外部世界客体里的力比多力量与自恋力比多之间的关系,就像变形虫的伪足与它的身体之间的关系一样,这意味着客体里的力比多由自恋里的力比多所驱动,如果以后某种原因使得客体被放弃,则客体的力比多还能回到自身。
客体关系
一,婴儿早期(第一年)客体关系的特征:一是矛盾情绪,二是对客体认同,这两种均在潜意识中贯穿人的一生。
二,3~4岁儿童客体关系达到相当程度的持久性和稳定性。
三,3~6岁性器期最重要的客体关系被组合在一起,成为俄狄浦斯情结。被称为一生中最强烈和最致命的客体关系。
矛盾情绪是指,全爱可以被全恨取代。到了儿童后期往后,矛盾情绪减弱,通常只有一半表现为矛盾情绪,另一半则保留在潜意识中。
不定人格:在成年生活中认同,在客体关系中占主导地位,我们就应当把它视为自我发展障碍的证据,并从病理学角度来看待它。
俄狄浦斯情结:对父母具有双重态度:一方面怀有嫉妒,想排除可憎的父亲,并与母亲发生肉体关系以取代父亲的欲望;另一方面怀有嫉妒,排斥可憎的母亲,并代替她与父亲发生关系的欲望。
由此造成的冲突是恐惧,恐惧被阉割,或者是阴茎羡慕或嫉妒,导致欲望被压抑。
第三种心理机能:超我
超我大体上与我们称之为良知的内容相应,他由人格的道德机能够成。包括:
1.在正直的基础上对行动和愿望的赞成或反对,
2.批评性的自我观察,
3.自我惩罚,
4.对错误行为补偿和悔过的愿望,
5.对合乎道德或需要的愿望和行动进行奖励的自我赞扬或自爱。
然而,与一般意义上的“良知”相反,我们认为,超我的功能大部分甚至全部都是潜意识的,在个体有意识的拒绝和否认时都有潜意识欲望的存在,因此人类比自己所了解到的更缺乏道德;另一方面,我们每个人所具有的道德要求和禁令要比我们能意识到的要多而且严格。
目前一般都同意超我最早起源于前性器期或前俄狄浦斯期。儿童最早的道德要求非常简单,其中最重要的是与排便训练有关的要求,弗伦茨把这种超我的前身称为“括约肌道德”。
超我的发展:
在前俄期,超我是环境的一部分,比如妈妈在我就不干坏事,妈妈走了我就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到了俄期,五六岁,有些道德变成内部的东西。我们相信,儿童首先体会到道德标准和要求是做了错事将要受到惩罚并体验到后悔。这些折磨并不是来自他服从的客体,而是来自儿童自己。
我们还相信,尽管内化过程在青春期和成人生活中不断的增补和修饰,但在9~10岁的儿童就已基本上稳定下来,并长期存在下去。
要求个体拒绝那些由俄狄浦斯情结构成的乱伦及敌意欲望,是超我的本质,并以潜意识的过程,贯穿人的一生。
超我与俄狄浦斯情结又特殊而密切的关系。通过与父母的道德和禁忌的认同而形成。
1.从自我的观点来看,形成超我的认同作用十分重要,它有助于对不服从控制的本我冲动建立防御机制。也就是说父母的禁令永久性的保存在心里,以便对本我其警戒作用。儿童以这种方式与父母认同之后,一旦本我冲动出现,就像父母在旁边一样,及时的制止了这些欲望的实现。
2.从防御观点来看,超我的认同对自我很有利。超我的认同支撑着自我。然而。从自我独立和自由的享受本能满足的观点来看,超我让自我丧失了活动的自由,且永远处于超我的支配之下。自我必须服从超我。p128超我是特殊的自我部分。
3.从本我的观点来看,超我是俄狄浦斯情结的客体关系的替代物和后继者,为此弗洛伊德认为超我的根深深地扎在本我里。p128
在俄狄浦斯期形成的超我的原始的核心总是保留着其中最稳固最有效的部分。因此,禁止乱伦和弑父母是个人道德中最主要的部分。这种个人道德完全被内化,且似乎很少被违反。
一生中超我和自我的关系就像父母和孩子一样。
引发自我焦虑反应的危险情境:一丧失客体,二丧失客体的爱,三阉割恐惧或类似的生殖器伤害,四超我的非难。
超我赞同自我,可引发高兴快乐及自满的情感,超我反对自我则导致内疚感和自卑感。
超我有两个特点:报复法则,对欲望和行为缺乏辨别。
意思是,无论你是做了这件事,还是只有欲望或冲动,超我都会一样程度的惩罚。
超我潜意识操作的另一特性是,它可能在潜意识里导致赎罪或自我惩罚。这个只有通过精神分析才能发现。比如一个“完美”罪犯,在逍遥自在的犯罪很多年以后,突然会留下很奇怪的线索导致破案,这就是超我对惩罚的潜意识需要。潜意识在惩罚自己。
弗洛伊德指出一个人的犯罪生涯可能始于惩罚的需要。也就是说,由于对俄狄浦斯欲望的压抑(有幻想和欲望),而在潜意识里产生的对惩罚的需要,造成了必定会受惩罚的犯罪活动。
超我是俄狄浦斯期父母的禁令和劝戒的结果。在整个一生中,超我的潜意识本质依然是对俄狄浦斯情结的性欲望和攻击欲望的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