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讨厌武汉。
即便我喜欢过一段时间,但是因为它伤害过我爱的人,所以我讨厌这座城市。
可能有人觉得我不应该因为一件事就否定一座城市,但是否定了又能怎样呢?就像我们可能毫无理由的讨厌一个人一样,况且我有讨厌这座城市的理由。
六年前,我来武汉求学,爸爸妈妈送我过来的。九月一号早上5点到达武昌站,6点搭上校车。一路上我们很兴奋,很新奇,还积极地回答暖场学长的问题。到学校办理完入学手续,找到寝室,爸妈帮我买好生活用品,铺好床就差不多中午了,我们就在食堂吃了饭。吃完饭,爸妈就说他们要走了。他们并没有出过远门,在陌生的环境里,他们很不安,只想着赶紧到车站买票回家。爸爸叮嘱了一句便扭过头不再说话了,妈妈双眼泛红地看着我,没说完一句完整的话,泪便淌下来......
直到现在我都清楚地记得这场凉凉的、无声的告别。
之后,我小心翼翼地沿着来时的路开始了我的大学生活。
大一寒假回家后,我高兴的向爸妈讲述我在大学的事情,还学了一句武汉话给他们听,说武汉的吃早餐不叫吃早餐,叫“过早”。我兴致勃勃的讲完之后,妈妈说,“听着还不错,但是你千万别打出租车呀”,我说,“什么意思?”妈妈答道,“我跟你爸爸从学校送完你之后,打了一辆出租车到车站,他把我们拉到偏远的地方,要一千块钱才放我们走,你爸怕出事,就把钱给那个司机了”。爸爸听到之后说,“你跟他说这些干嘛?”
知道这件事情之后我很愤怒,过完年开学,再看这座城市,似乎和以前不太一样了,仿佛看什么东西都不顺眼,我只能竭力的不去想这件事情。但是我想,我不会再喜欢这座城市了。
我想,很多人可能因为某个原因就讨厌或者爱上一座城市,可能是一件小事,也可能是一个人。仔细想想,城市与城市之间其实并无差别,但是有的城市是家,有的城市却一辈子都不想再驻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逆鳞和底线,有喜欢和讨厌的权利,我们没有权利置评别人的喜怒哀乐,别人的人生是别人活的,我们过好自己的生活便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