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教育大计的一个根本就是合格的教师,合格教师从哪里来,学校培养来。
国家现在开始实施免费师范生的培养方案,我们这些享受过国家优厚待遇的老师范生们不禁拍手庆贺,祝贺那些心怀教师梦,却又因家庭条件限制无法上学的孩子们,有了希望,有了盼头。
可是,看一看国家对师范生的免费教育的政策和义务,却对这个希望有些望而却步了。
相关政策和义务如下:
1)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四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2)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师范生的诚信档案。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有关省级政府要统筹规划,做好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各项工作,确保每一位到中小学校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用人学校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切实为每一位毕业生安排落实任教学校。
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4)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第一条,拍手赞成! 如果能够帮助免费师范生减轻大学四年的沉重经济负担,那么他们一定会刻苦学习,从多方面充实自我,展现自我,为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而奋斗。
第二条,回到生源地工作,应是可取政策。但嫌服务时间过长。四年所减免的学费和补助的生活费,应该是和毕业后的数年工资可以挂钩起来。而且一般完全中小学的学制是六到七年,他们的工作年限达到此时间,会熟悉学校教育环境,完全胜任教师工作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如果愿意继续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应适当予以鼓励和奖励;如果有意改行,也并未违背免费师范生的培养精神。目前国家还有政策,鼓励有基层经验工作者报考公务员考试。大部分基层教师具备丰富的学科专业知识,接受过严格的教育技能和教学技巧方面的培养,也接受过较为全面的心理学、教育学的教育,通过普通话等级考试,又接触过底层的老百姓生活,他们应当是国家公务员的合格后备力量之一。并且,回到生源地的免费师范生应当视作国家教育政策的受惠者和先进文化的传播者,适当缩短协议规定服务期对于大部分免费师范生来说,并不会影响教师队伍的流失,反而会促进生源地或者师范生工作地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以及文化的繁荣和进步。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一定要有所体现,这个政策才能落到实处。
关于后边两条,只能提一些个人建议。
如果免费师范生在入学前能够与相关用人学校达成协议,由用人学校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学校亦可为该生提供大学四年部分生活费。毕业后,该生如果不愿意去该学校任教,必须退还签约学校所提供的生活费,并缴纳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反之,学校违约,也要提供一定的赔偿。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多么盼望这个光荣称号能够给工作在第一线的人民教师们带来一份欣慰,一份骄傲。
免费师范生培养方案还是一个新生的婴儿,它的实施需要更多的人去关注,去实践,去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