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野王

1.叫我一百吧

每次我们宿舍开黑的时候,李伊白总是选择李白,这和他的名字有关。他说他的名字里就有李白二字,所以他天生就和李白就有不解之缘。

第一次玩这个游戏的时候,他就注意到这个游戏里有个英雄叫李白,这让他想到了自己的名字,所以他就选了李白。

虽然李白上手难度极大,但他还是喜欢上了这个花哨又炫酷的英雄,都不知道被队友和敌方喷了多少次小学生之后,他的战绩终于略有起色。

说起他的名字,原本他不叫李伊白,叫李一百。

他跟我们宿舍的哥几个讲过,他的父母文化程度都不高,几乎就没怎么读过书,识的字也不多。

在他出生那天,他的父亲在马路边上捡到了一百块钱。对他那农民父亲来说,那一百块钱简直就是一笔巨款,所以他的父亲就给他取了李一百这个名字。

虽然有些草率,但这并不影响他父亲寄予这个名字的美好寓意:一百是个整数,代表圆满,一百是人民币里面额最大的钞票,代表财富,而且还好写,又好认,又有特色。

不过后来,一百读过几年书的大伯觉得李一百这个名字太直白,太没内涵,好说歹说就地给他改成了李伊白。

大一刚开学,我们宿舍五人初次见面。那天,一百最后一个到宿舍,见他背着大包小包,小心翼翼地推开门走了进来,只见他一只手提着一个大大的蛇皮袋,那里面应该装着被褥和衣服,另一只手拉着行李箱,还背着个圆鼓鼓的背包。

他长相黝黑,身材瘦高,一副农家子弟的模样,挂着淳朴的笑容,见我们都在宿舍里铺床,便主动地跟我们打招呼:“大家好!”他热情地自我介绍说,“我叫李伊白,以后就叫我一百吧。”

“我叫二百。”我下铺搭腔说,他站起身来:“开玩笑啦,你好,我叫刘简,普洱的。”

“不过你这名儿蛮特别呀,还一百二百的,幸亏没叫二百五……”少愁打趣道,“我叫王少愁,来自大理。”

李伊白笑着说:“哈哈,很多人都这么说。”然后放下了手中的东西,依次和两人握了手。

“在下鲁甸周寿庚!”周寿庚一板一眼,作了个揖,有模有样。

一百立即回了礼:“久仰久仰,在下文山李伊白!哈哈,以后就是舍友啦。”

我也打了声招呼:“安宁王京,多多关照。”

“抽烟吗?”一百从兜里抽出了一包香烟,抖出了两根,少愁接了一根,寿庚摇摇头表示不会抽烟。

“王京,接着!”一百不容分说,向正在上铺铺床的我丢了一根红河:“一看你就是会抽的。”

我笑道:“这都被你发现啦……”

我原本是不抽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抽的。如今走亲戚串个门或者拜访朋友,总会买包烟揣着,察言观色,逢人递烟,别人也会给我递烟,又不好不接。

大概就因为不会拒绝,所以才学会了抽烟吧。

“我都看见你床头的打火机了……”一百说。

初次见面的那一天,我们宿舍的五个人就像久别重逢的老友一样,抽着烟聊着天,谈天说地,说到刚刚结束的高中生活,大家都像打开了话匣子一样,一整天都叽叽喳喳个不停。

“我高考就差那么几分,差点去北大了。”王少愁说。

寿庚说:“我也差一点就去清华了,就那么一点……”

刘简也说:“其实我以前也算是个学霸,高考没发挥好……”

李伊白打趣道:“牛皮都吹上天了!还不是和我这个差生分到一个宿舍了。”

众人都大笑起来。

就在轻松欢快的氛围中,大家很快就熟络了起来。铺完床后,我们一起出门购置生活用品,一起打扫卫生,傍晚还一起去食堂吃饭。

到了晚上,王少愁从他的电脑包里摸出一台电脑,摆到桌面上。

“哇,外星人,打游戏肯定很爽吧!”一百一见到那台电脑,马上就认出了那电脑的品牌和型号。

王少愁说:“你也喜欢玩游戏呢?”

“哈哈,那可不,妥妥的游戏高手!不过我没电脑,玩不了电脑游戏。”一百说。

“用我的呗。”

“好呀,不过最近我都玩的手机游戏。”

“什么游戏?”

“王者啊。”

“哦……我也在玩,我后羿贼六。你喜欢玩哪个英雄?”

一百兴奋地说:“李白!”

2.别和我抢李白

转眼到了大二,我们宿舍终于第一次开了五黑。

那是大二时的一个星期五晚上,我们宿舍五个都没有晚自习,百无聊赖中便约着一起开黑。

一百提前说道:“谁都别跟我抢李白啊,我昆医野王的大名不是盖的,知道‘百分百’战队不?我是队长,把把mvp呢!”

一个月前,昆医的一个社团的确举办过一场小规模的王者荣耀校友赛,我曾在QQ空间看到过他们的宣传,但也仅仅在那里见过,也没见主办方在校内张贴什么海报,做过其他什么宣传。

这种性质的活动大概也不会得到学校的支持吧,毕竟到目前为止,电竞还只是小部分人的狂欢。

因为宣传比较低调,所以参加比赛的队伍也不多,一百和他朋友组建的“百分百”战队是其中之一。

参加校友赛的基本上都是一些本校的宅男,一百所得的这个冠军其实也没啥含金量,充其量也只能证明他不是菜鸟而已。

“就你还昆医野王,我还是砍王呢。”刘简坐在床上,打开游戏,选择了凯,他喜欢玩凯这个角色,他觉得这个角色挥着大刀砍来砍去的,甚是霸气。

“既然这样,那么我就叫射王吧。”王少愁坐在电脑前,端着手机,点了后羿。

他电脑里还放着我叫不上名字的日本动画番剧,里面的女性角色哼哼唧唧地说着又酥又软的日语,那萝莉卖得一手好萌,少愁这猛男看得还蛮带劲儿。

“你们瞧好了,待会儿射对面一脸。”少愁说。

“那我辅助,我玩蔡文姬吧,叫什么王好呢?”周寿庚最认真,什么都要问一问,因为这是他第一次接触王者荣耀。

一百对寿庚说:“干脆就叫奶王吧。”

“奶王?”寿庚哭笑不得。

“你不知道我们都叫蔡文姬奶妈吗?”说完我们都大笑起来。

寿庚是个典型的三好生,学习用功,成绩很好,不喜欢玩游戏,平日里就喜欢看看书写写诗,喜欢一个人出门散步,一个人看爱情电影,自带浪漫气质。

这不,他手机也是刚换,这货之前居然一直用功能机!手机游戏什么的他从来不碰的,这一换手机,我们都怂恿他来和我们一起开黑。

在我们的软磨硬泡之下,他终于下载了这款游戏,没过多久他就通过了新手教程,这也算是入了坑,但他对各个英雄的技能和特性都还不是很清楚,说实话——其实是一窍不通。

我玩中路,选了张良这个角色。“那我就是法王了。”

不管是野王也好,砍王也好,射王也好,都是自封的名号,尽管知道我们水平都不咋地,但还是热衷于吹嘘自己的技术,自封为什么什么王,仿佛电竞领域天下无敌,牛皮吹破天际,也只为博诸君一笑。

玩游戏嘛,重要的是开心就好。

我们宿舍五个人,刚好能凑个五黑,往后的大学时光里,我们五人时常在一起开黑,在闲暇时分,一起玩游戏俨然成了一种享受,成了一种消磨时光的好办法。

“阿庚,快来奶我!”

比赛初期,少愁的后羿在野区被敌方的韩信抓住,对方的一套技能下来,少愁的后羿血槽瞬间只剩一丝,幸好少愁手速够快立马隔墙闪现,后羿暂时捡回一条命。

谁知道对面韩信还有个位移技能,几秒钟后也穿墙而过,来势汹汹地直奔后羿。蔡文姬明明离后羿不远,但路线规划不周,等他赶到,后羿已是韩信的枪下亡魂。

“好,我来了,哎你怎么死了?”寿庚一脸懵逼地看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后羿。

“你来的太慢了!”少愁遗憾地说。

“阿庚,对面的鲁班七号太嚣张了,准备控制他!”上路的刘简说,他操纵着凯,蓄势待发,随时准备闪现突脸取对面鲁班性命。

寿庚困惑地问:“控制是什么意思?是抓住他不让他乱跑吗?”

……

“阿庚,快放大招!”

“好嘞,大招……找到了,在这儿呢……”

“那是一技能啦……”

“阿庚,快来支援我!”

“我来了,咦,敌人怎么不见了?……草丛居然可以藏人!”

“阿庚,沉默他!”

“沉默是什么意思?是打字骂他让他说不出话吗?”

“阿庚,快按治疗,哎哎哎,你按回城干什么?”

“阿庚,你出的什么装?你一个辅助出电刀干什么?”

“阿庚,快来跟我反野……哎你别吃我野呀……”

“阿庚,你跑敌人塔下玩捉迷藏吗?”

“阿庚,你别送人头啊……”

“阿庚……”

……

我们宿舍的第一把,状况百出,本来蔡文姬是个支援力极强的后方英雄,只要阿庚支援到位,依靠我方李白和后羿的强势输出,赢对面是没问题的。但是阿庚是个小白,不太懂战法和规则,加之前期就送了好多人头,我方经济逐渐落后,最终完全追不上敌方。在对抗到第二十分钟左右,敌方已经相继拿下了暴君和主宰,我方高地塔只剩中路一座,我方野区被敌方完全入侵。

“入我野区者,死!”

李伊白多次在野区伏击对面脆皮英雄,行云流水的操作让他包揽了本场对抗的败方mvp,敌方的鲁班七号吓得只敢跟在刘禅后面放空枪。

“看我的,青莲剑阵!六脉神剑!哼哼哈嘿,哎呀嘿~你还闪现给逃掉了……啊!奶妈快来奶我,啊!我死了……”

一百玩游戏心态很好,走位意识也很棒,时常蹦出些十分搞笑的句子,语不惊人死不休,很好地带动了游戏气氛,我们都被他那中二的样子给逗笑了。

“你们现在听我指挥,都留在高地守住,都牵制住对面,我去偷塔。”一百说。

比赛后期,我们全部聚在高地保护水晶,让一百去偷塔,奈何局势已经难以挽回,在第二十八分钟的时候,我方被敌方抓住空子团灭,水晶被推,最终还是输掉了比赛。

那天晚上我们宿舍第一次开五黑,虽然玩得很卖力,但最终还是毫不意外地输掉了比赛。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毕竟我方阵营中有个刚刚接触这个游戏的新手。寿庚刚玩这个游戏,对英雄的走位操作和技能操作都很不熟悉,更别提什么经济、意识、出装和补兵,很多关于MOBA游戏的专有名词他都还搞不明白呢,我们几个舍友也是一步一个脚印地教他,但游戏过程还是意外连连,令人头大。

“不好意思啊,我太菜了,我的锅我的锅。”阿庚连连抱歉。

我们都说:“第一把玩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都坚持了快半个小时了。这游戏就是这样,你再熟悉熟悉一定能赢的。”后来我们又玩了很多把,有输也有赢,一百的李白包揽了大多数的mvp。

“一百,你小子还真有一套。”刘简说。

“牛逼牛逼。”我们也应和道。

李伊白有些自豪:“那是,野王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哈哈。”



3.自由人

“你第一次玩这游戏是什么时候?”以前,我和一百一起去网吧打游戏的时候,我曾这样问他。

他想了许久,说道:“高中那会儿吧。我记得这游戏出来后不久我就知道了。以前我都是玩英雄联盟,王京,你也会玩吧?”

“玩过的,不熟,得去网吧。”我说。

“对,那样花费比较大,所以我就想,要是有手游版就好了,于是那会儿我就去找,结果还真有类似的。”

“对,但那会这种游戏好像还没流行起来。”

“这种游戏叫MOBA游戏对吧?那时王者名气还不大,在它前面有个叫自由之战的,也还不错。后来放假回家,我看到朋友的手机里有个叫王者荣耀的,我试玩了一下,发现角色的样子和名字还蛮不错,我就是那个时候入坑的。你是什么时候入坑的?”

“我是上了大学才玩的。高中那会我可没手机,不过高中那会我就知道有这么一款游戏了。”

忽然想起高中的某天晚上,我的寝室里关了灯,舍友和我都躺下了。就在我快入睡的时候,我发现我的舍友们还在偷偷地玩着他们的手机,他们半掩着的被窝里散发着手机幽幽的蓝光,打在一张张疲倦无神的脸上。

高中的时候,我很多舍友都有两个手机,在学校要求上交手机的时候,他们狡猾地把自己的备用机甚至模型机交了上去,然后宿舍里藏着一个,有事没事就用手机听听歌看看剧,也有玩游戏的,真是好不自在。

那一夜,其中一位舍友躺在床上,双手抓着他的手机,戴着耳机,眯着眼,忽然有些亢奋地叫了起来:“哥几个,我发现了个像自由之战一样的游戏,叫什么荣耀的……”

我忽然惊了一下,向他望了一眼,又环顾了一圈,发现没人在意他的话,大家都欲言又止,最后谁也没回他的话,宿舍里鸦雀无声,气氛变得有些尴尬。很快,大家就在白天积累下的疲惫中睡着了。

没想到,没过多久,王者荣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占了中国MOBA手游的大部分市场,火遍了大江南北,不久后,腾讯也自诩其为“国民手游”。

一百是我们几个中最早开始玩游戏的,他从初中时代就开始去黑网吧打英雄联盟了。在我们宿舍谈论关于的游戏话题时,他总是滔滔不绝,每次都如数家珍地跟我们提起他玩过的游戏,什么QQ飞车、侠盗猎车、使命召唤,还有什么地下城、穿越火线……各种当年火热的网游他都玩过,真是个不折不扣的游戏达人。

“我想起了网吧窗外的夕阳,那是我已经逝去的青春……”一百常对我说。

在大人眼里,自己的孩子沉迷于游戏可不是什么好事,以前我甚至也觉得,网吧都是误人子弟的地方,但我去过一次网吧之后,我就没有这么想过了。说实话,多年来我去过很多次网吧,但我从来没觉得网吧把我给耽误了。一百这样的人的存在,也让我相信不是所有喜欢打游戏的人都是坏家伙。

一百懂得利用游戏让自己开心,也懂得利用游戏让自己获益。他很有商业头脑,大一的时候他就开通了一些自媒体账号,常在一些在直播平台上直播,和一些游戏爱好者们分享时下热门游戏的攻略和操作技巧,展示他的骚操作。凭借过硬的操作和幽默的主播风格,加之勤奋更新,如今积累了不少粉丝,这也为自己赚了不少零花钱,玩游戏能玩到这种地步也算是得其所哉。

“玩游戏的确不能给人带来什么实际上的收益,但至少能在百无聊赖的时候找到一些有趣的东西。”这是他对我说的话,在他看来,人生总是百无聊赖的,喜欢什么就玩什么,尽量让自己过得开心一点,自由点,总比把生命浪费在那些让自己乏味的地方上好得多。

一直以来,他就是这么过来的,所以他比我们过得都开心和自由,他也不像大多数人一样看重功利。在某种意义上,真正热爱游戏的人,往往是最不功利的人,也往往是最不会为各种功利主义的考量所影响的人,他们是自由的人。


4.帮我写个故事

大三的时候,一百和他谈了四年的女朋友吹了。

据说是因为她女朋友认为,在一百心里,游戏比她还重要,她说一百花在游戏上的时间比花在她身上的时间还多。不过我知道,一百是很喜欢打游戏,但没有哪个男孩真的会认为游戏比女朋友重要。他们分手的真正的理由我们无从得知,可能只是最终他们发现彼此不合适罢了。

一百心情不好,便约我们喝酒。正好我们宿舍也该聚聚餐了。在一个大家都有空的周末,我们在一家饭馆点了火锅。

一百点了好多啤酒,自己喝的最多,酒量却最差,很快就喝得脸红脖子粗,喝醉后就在酒席上开始说着漫无边际的胡话,仿佛啤酒里藏着他吹破的无数牛皮,啤酒一下肚,各种废话就从他嘴巴里破口而出,什么人生,理想……统统一吐为快。后来居然讲到他和他女朋友的故事,说到动情处,总是张大嘴巴,让我们看看他那火辣的心扉。我们连忙说我们都看到了,实际上我们只是看到了他那被酒泡红的嗓子眼而已。

“王京啊,四年啊,这些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累死老子了,太他妈累了……”他不断摇头跟我抱怨道。

“王京,你不是喜欢写作吗?写一个给我看看,再牛逼的琼瑶,都写不出老子的悲伤……”他说得我有些尴尬,我忙不迭摇摇手:“我会写个屁,小孩子过家家,写两首破诗,编两个故事谁不会啊……”我抓起一杯啤酒,猛地灌下肚。

“人得往前看……”大家都说。

“打把游戏你就忘了,真的!”我认真地说。

那时的我忽然想起从前,他曾经跟我说过类似的话。

“你这么会写作,要不给我写一个吧,我有很多故事可以给你写的,童年、爱情、友情……记得把我写帅一点……”这是一百在大二的时候跟我说的。那时,我和他已经认识了两年,他和我一起去打暑假工,赚了点钱,我们就一起在网吧通宵。半夜,我累瘫在电竞椅上,他却始终精神抖擞,烟一支一支地点,键盘一阵一阵地敲,电脑屏幕里的游戏角色灵活地躲闪着敌人的技能,秀得我忍不住想给他评论一句666。

“你还真是个夜猫子,都这时候了还不困?”我困倦地对他说。

“妈的老子来这打游戏,你来这儿码字来了?”他看到我打开了一个网络小说的作者之家网站,一直在码字,便有些不可思议地说。

“只是游戏打不动而已啦……”我自嘲道。

他叼着烟,嘴里不断冒出一缕缕白烟,网吧墙上的禁止吸烟标志形同虚设。网吧前台的一个小姑娘劝他别在网吧抽烟,却被他用幽默俏皮的言语撩了一番,那姑娘羞红了脸,娇羞地骂他臭流氓,得亏了那姑娘没男朋友,只是说他别太过分,不然老板发现要扣钱。事实上,我和一百都注意到了网吧老板也常在网吧抽烟。

鼠标在一百右手里窜上窜下,他左手搭在键盘上,灵活地跳动着,手指几乎磨出老茧。几颗键盘热键上的字母已经被磨光,网吧里灯光昏暗,键盘上的字母几乎看不见,但在一百心里,键盘的布局已经熟烂于心,已经不需要什么多余的标注和光线。

他常开玩笑说:“众所周知,电子竞技不需要视力。”

在一阵紧张但有条不紊的操作过后,一百拿了五杀。

“操!五杀!你看见没!王京……”一百激动地对我说,兴奋得差点从座位上跳起来。“五杀啊,我tmd多久没得五杀了!”

网吧里的广播响了起来:“恭喜28号桌的玩家获得五杀!”但偌大的网吧里,除了一百,没有人在欢呼。

“看到了看到了,大神带带我呗……”我心不在焉地说。

“得了吧,你这家伙,来网吧只会码字。瞧见没有,对面那看新闻联播的大叔都比你有出息。”他用下巴指了指对面。

我往他指的方向扫了一眼,看见一位胡子拉碴的大叔正津津有味地看着新闻联播,我注意到,不远处还有个学生模样的少年在看动画片,这都不算什么,最变态的是,我居然看见有个猥琐的家伙在偷偷摸摸地看色情电影……

看来,来网吧的都不是一般人……这么说来我也不是一般人了,哈哈。

“不过,王京。”他忽然若有所思地说:“你比较会写,你有没有过这么一种感觉,其实我觉得我的故事很适合写成小说,短篇也好,长篇也好……我的经历很特殊,我这游戏一般的人生里有太多东西可以写了。”

“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经历很特别。”我淡淡地说。

“至少我有很多东西希望能记录在纸上,或者说,值得记录在纸上。但是,当自己把它想写出来时,瞬间觉得……嗯,欲言又止。”他边敲键盘边说,此时,他已经开始了下一把战斗。

“是啊,我也常有这种感觉。”我说,写作就是这样,欲言又止是常有的事。

他压低了语气,边敲着键盘边对我说:“悄悄跟你讲,我以前也想当作家。”他顿了顿,又说:“但是……我就奇怪了,很多时候我灵光乍现,文思泉涌,觉得整个人无比充实——就是被各种文字充实的,什么故事啊情节啊,乱七八糟的,都在脑海里被我安排得妥妥当当的,但是当我一拿起笔,我靠,什么玩意……无论如何,就是写不出来……”

沉默良久后,他继续说:“大概像我这种人,根本就只会打游戏吧。”

我忽然想起鲁迅《三闲集》里的一段话:“我靠了石栏远眺,听得自己的心音,四远还仿佛有无量的悲哀,苦恼,零落,死灭,都杂入这寂静中,使它变成药酒,加色,加味,加香。这时,我曾经想要写,但是不能写,无从写。这也就是我所谓‘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嗯,我也写不出来。”我瘫在椅子上,有气无力地说,说实话我困极了。

“所以啊,得让别人来写。”一百又抽了一根烟,故作深沉道。

“让谁写?”我有些懵,实际上我都快要睡着了,那会儿已经是凌晨两三点了。

他说:“别人。”

我问:“什么别人?”

“对我而言,那个别人就是你。”他用食指指了一下我。“喜欢写作的人都会从自己身边寻找素材对吧?我懂的……我看到你发表的那些故事时,总是冷不丁发现我自己或者我们朋友的影子,你看我——我就是个挺不错的素材啊!”

我说:“你要是觉得你自己是个挺不错的素材,那你完全可以自己写自己的故事啊。”

一百说:“这我当然试过,但我哪儿有你那样的文笔啊,写个日记跟记流水账似的,憋八百字作文都憋不出来。而且我发现在自己写自己的故事的时候,自己总是会给自己设置各种壁垒,各种障碍,而且总是会出现各种不自觉的偏见,只有让别人来写自己才行。”

“但我不了解你。”我说。

“对啊!”我差点被他的一惊一乍吓到:“我也不了解我自己,但你能写,我不能。”

“拜托,写小说又不是写自传,不一定追求真实。”我有气无力地说。

“我当然知道啦,所以改编、艺术加工是免不了的。问题是我不会呀!来来来,你写一个,以我为原型,只要是个好故事,那也算是我的成就。虽然我的故事是别人写的,但那个故事是因为自己,是为了自己。”

“你说的很有道理……”说实话他对写作的理解还蛮特别的。

“我跟你讲讲我的爱情故事吧,你看看能不能把它写出来,你要写出来了,绝对大卖,绝对很受欢迎!”

然后他就在旁边喋喋不休地讲起了他和他初恋女友的故事。



5.吻别塔之恋

说到一百的初恋,我们就要回到高中时代,来到一百上高中的城市。

文山的东山公园有一座高山,山顶上有一座清朝康熙年间修建成的宝塔。那座宝塔矗立在山顶之上,那模样就像西湖畔的雷峰塔,长江畔的黄鹤楼,托塔天王手中的玲珑塔。那座塔雕梁画栋,甚是漂亮,比起一般景点中的宝塔来毫不逊色,但就是不出名,一百说:“肯定是因为缺少了某位文人骚客上去写文赋诗,要是李白当年在那儿写过一篇小骚诗传世,现在那儿绝对是一个热门景点。”

“不过,清朝才修建的塔,李白只有穿越或者复活才能为它写诗了。”一百有些遗憾,但很快又说:“以后你要是出名了,就到那儿去写点东西,文山旅游局说不定还会打出‘著名作家王京到此一游’的招牌呢……”

我哭笑不得:“你还真有想法啊,可我从来不做白日梦。”

说实话,我是完全没有当作家的心思的,平常喜欢写点文章,编点故事,纯粹是打发时间玩玩,却被他们误以为我有个当大作家的远大志向,搞得我都觉得不得个诺贝尔奖都对不起他们似的。

那文笔塔坐落在东山的山顶上,塔下有一道长长的阶梯,呈“之”字形,顺着山势蜿蜒到山下,有如一条长蛇。因为东山山势陡峭,所以阶梯很陡,东山很高,所以阶梯也很长。据说从山下到山上,阶梯总共有999级,要爬到顶得费一番力气,身体素质不行的要中途歇息好几次,即使有人能一口气爬到上面,腿软脚麻也是免不了的。

高三的时候,为了缓解压力,一百曾一个人来到东山公园,独自爬上了那道上山的阶梯,想爬到山顶,拜访一下文笔塔。

一百对我说:“你信吗,我在文山宅了三年,都高三了才出来透透气,那是我第一次去文笔塔。”

然后我问他:“你去那儿干嘛?”

他说:“这不快高考了嘛,听说塔里住着什么文笔大仙,所以想去向文笔大仙祈求赐予我好文笔,祈祷高考语文要考个好成绩。”

“你听谁说的?”

“也不知道哪个王八蛋瞎编的,上面根本没啥文笔大仙,就一座二三十米高的塔,而且门窗紧闭,也不能进去参观,只能在外面看几眼。不过山上风景不错……”

“既然塔里没啥文笔大仙,那塔为什么要叫文笔塔?”我问他。

“我也不知道,据说是因为东山的山势像一个‘文’字,所以叫文笔塔……不过我更喜欢它的另一个名字。”

“叫什么?”

“吻别塔,谐音梗,还蛮浪漫的,据说和恋人在那儿接吻这种事还蛮流行的……”

“所以你在这种浪漫的地方,邂逅了你初恋?”

“很神奇吧!哈哈。”

一百就是在那个时候遇见他女朋友的,高三那个节骨眼还敢谈恋爱,说实话我很佩服。

他表示,他也没想到会在高三遇到喜欢的人,他不想错过,所以最后还是迈出了那一步。就因为谈了恋爱,一百的成绩一落千丈,最后高考失利,选了他以前绝不感兴趣的医学,来了这所大学,但爱情来了谁也挡不住,至少他也不曾后悔。

我也常在想,爱情和高考,哪个更重要?

还是来说说一百是怎样邂逅他的初恋的吧。

我们玩游戏的时候,总是由于各种各样的机缘获得某种加成,或者由于各种各样的巧合获得某种神器,比如从悬崖上摔落,大难不死,获得了一本武功秘籍;又比如不小心撞碎了一块砖,吃了个从砖里蹦的蘑菇,身体就变大了;又比如到了某个峡谷,吃了一株陌生的植物,让自己获得了某种超能力……人生如游戏,在不可预知的变数里,一百不小心摔了一跤,却意外获得了一段姻缘。

爬文笔塔的那天,一百就沿着那道之字形阶梯慢慢的爬着,爬到中途,大汗淋漓,腰酸背痛,忽然发现前面有一个姑娘。

那时不是什么旅游旺季,整个阶梯上就只有他二人。

一百只看见一个清秀的背影,扎着马尾辫,穿着和自己一样的校服。

难得他能在这儿遇见校友,他想,搞不好还是隔壁班的班花呢,所以他就加快步伐,想赶上去和那姑娘打个招呼。

走到距离那姑娘没几步远的时候,阶梯骤然变陡,几乎变得垂直,十分险峻,阶梯旁边还有牌子写着注意安全的标语。那姑娘可能恐高,所以不敢靠边走,只见她小心翼翼靠着里边,像只小狗一样慢慢地手脚并用向上爬着,一百则扶着大理石扶手,沿着阶梯边缘不紧不慢地挪步。

往下看的时候,这山又高又陡。站在这里,文山城的大部分都能尽收眼底,那些高楼大厦从从那儿看就像小孩子玩的积木一样,远处的山峰看起来都朦朦胧胧,山上的植被犹如绿色的毯子,盖在起伏不平的地平线上,风光甚好,不过恐高的人可不敢长留此地悠哉悠哉地看风景。

随着一百的靠近,两人的距离越来越小,走到距离那姑娘五六米远的时候,一百正要开口打声招呼,前面的姑娘忽然停下了脚步,没有预兆地直起了腰。

“长时间弯腰的人,要是起身太快的话,会出现短暂的眩晕,她后来跟我说,那天就是这么个情况,她起身太快了,一下没稳住,就头昏……我也没想到她会晕倒……”

那姑娘起身后,原先受压迫的血液忽然上涌,导致头晕,所以站起身来后全身摇摇晃晃,仿佛丢了魂一样,脚跟不稳,两眼一抹黑,不自觉地用双手扶住了自己的太阳穴,踉踉跄跄,眼看就要倒下,那姿态仿佛细柳随风摆,如同舟中嫠妇摇……

一百惊呼:“哎哎哎……”

姑娘不语,“啊”的一声,笔直地倒在了阶梯上,然后像根圆滚滚的原木一样从阶梯上咕噜咕噜地滚了下来。

一百见状,赶紧走到她滚下来的路径上,使出了一招武林绝学站桩功,尽量站稳了脚跟,想要拦住不断往下滚的姑娘。谁知道一百瘦高,重心也高,加之阶梯过于陡峭,那姑娘像一辆高速行驶的大卡车一样一下子就撞翻了一百的双腿,使得一百整个人也倒了下来,压在了那姑娘身上。

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两个人顺势抱在了一起,在文笔塔下最陡的阶梯上不停地翻滚着,如同如来佛神灯里缠在一起的两根灯芯,如同缠缠绵绵的两根麻花,如同人类的DNA螺旋结构一样,难解难分……

奇妙的缘分就在那奇妙的一刻发生了……

为了避免那姑娘的头部砸到阶梯,一百紧紧地抱住那姑娘的头,把她的脸埋到自己的胸膛里,像护住一只软绵绵的小猫咪。每次滚动,一百都用自己全身的力量护住她,用自己的身体为她挡住阶梯的棱角,当自己滚到上方时都用力用手肘撑地,避免全身的重量压到她。那姑娘本来就头晕,没滚几圈就更晕了,差点昏迷不醒,只得紧紧靠在一百怀里……

两人就在那陡峭的阶梯上滚了约有十来圈后,一百抓住机会,迅速撇开双腿,使他整个人变成一个大大的圆规。他用一只脚抵住下方,另一只脚试图勾住阶梯扶手,同时伸开右手伺机抓住阶梯的直角。此时两个人终于停止了翻滚,但依然在不断地往下滑动,那姑娘就趴在他身上,像是在波涛汹涌的海上冲浪一般,两人又滑行了好一段距离才终于停下。最后,一百的手差点脱臼,衣服被磨破,身体多处擦伤。索性那姑娘毫发无伤。

两人终于完全停下,那姑娘渐渐恢复意识,慢慢从他怀里娇羞地抬起头来,看着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的一百,关心地问了一句:“你没事吧?”

一百低头看着自己怀里的姑娘,见那姑娘眉如翠羽,肌似羊脂,眼若星辰,楚楚动人……趴在自己的胸膛上,随着自己的呼吸缓缓起伏着,一百瞬时觉得春风拂面,心神荡漾……

“我一眼就看上她了。”他跟我讲,“我觉得她也一眼就看上我了,真他妈邪门儿……”

我说:“还真挺邪门的,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吗?”

他问我:“王京,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我说:“不相信,比起一见钟情,我更相信日久生情。”

“哎你还真不得不信,我们很快就在一起了。”一百得意地说。

“结果呢?”

他没有再言语。

有时候爱情就是来得这么不经意,你都不知道老天会给你的有缘人什么样的出场方式,很显然,一百的有缘人的出场方式,跟琼瑶剧有得一比。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奇怪的是,第一次见面两人都聊得很投机,那简直是相见恨晚啊。一百在交流中得知,那姑娘叫胡丹琳,果然是隔壁班的,长得温柔好看,心地善良,喜欢看电影,喜欢散步,喜欢文学,和一百一样,她来文笔塔也是为了散心。

“真是谢谢你啊,我没吃早点,可能血糖有点低。弯腰太久了,我起身太快,就头晕了……要是没有你,估计我会滚到山下吧,真是庆幸,遇到你了……”胡丹琳频频点头,感激地对一百说。

一百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见到如此漂亮的姑娘,都组织不出什么好语言:“哪里哪里,英雄救美,天经地义,理所当然,乐意之至……”

后来,这两人就一起爬到了山顶,一起坐在文笔塔下,看着灿烂阳光下的文山城,不知不觉就靠了一起,一起慢慢分辨街道和建筑,试着从密密麻麻的建筑中找到他们的学校,又谈起他们的班级,吐槽他们共同的老师,享受着山顶上吹拂的习习凉风,气氛惬意,又有些暧昧。

见一百手上和腿上的伤口渗出了鲜血,胡丹琳就用自己的手帕替一百擦拭。

“都流血了,幸好只是擦伤,等会儿我给你买几个创可贴贴上就好了……你的衣服都破了,等回去脱下来我帮你补。”

一百毫不客气地把外套脱了下来:“口袋里有我的号码,缝好了联系我哟……”

此后两人迅速坠入爱河。

之后的肉麻又俗套的故事我就不写了,大家自行体会。

后来一百这家伙让我给他写个故事,我想了很久,终于动笔写了一篇名为《吻别塔之恋》的短篇小说,作为他俩在一起三年的礼物。

开篇是一首情诗:

我想和你一起看世界

牵着你的手,此刻无需多言

留在我身边

无论岁月怎样

我都会陪着你浪

……

小说里记录了他俩的相爱过程,怎么浪漫怎么来,一百和他女友也都很喜欢那种又甜又腻故事,说要帮我投稿,我说算了。

人类比较犯贱,明明向往美好的故事,却喜欢看悲剧。这类甜腻小说完全没啥市场,你俩好好珍惜你们的故事,小说留个纪念,别让我失望就好。



6.是爱情吗

他们在一起的第四年,毫无预兆地分了。

我原以为,走到这种程度的两个人,必定是要结婚的。

谁知道呢?

唉,情深致命啊。

不过我也没有失望。

我可以不相信他们其中的一人,也可以对他们俩失望,但不会对爱情失望。

要是连我也对爱情失望了,我就写不出什么好故事了。

回到火锅上吧,扯太远了,老毛病了,我老是扯远的。

他失恋的那天晚上,一百请我们吃火锅,点了很多啤酒,喝得伶仃大醉,虽然他尽量忍住不提她的名字,但总是念叨着他们在一起的那些小事,从一起打游戏到一起旅游。

当我说到“打把游戏你就忘了”的时候,他苦笑一声说:“呵,游戏……说到游戏……”

他闷了一口酒,带着戏谑的语气,继续说道:“最后一次她打电话来的时候,我正在玩游戏,那是非常重要的一次巅峰赛……她一个电话让我送了一个人头,我赶紧挂掉电话,继续打游戏,她又继续打电话来,我又继续挂……最后她爆发了,我也爆发了……终于,比赛输了,她也走了……”

少愁问他:“那你后悔吗?”

一百说:“后悔啊……当然后悔啊……”他顿了顿,又说:“我的老亚瑟应该出肉装的……”

说完,一百哈哈大笑起来,上气不接下气,像个三岁小孩一样又哭又笑,我们不免心酸起来。

吃完了火锅,我们扛着一百回了宿舍,扔到了床上,那家伙直到第二天中午才睁开眼睛。

再后来,一百像变了个人一样,戒了游戏,清空了自媒体账号的所有内容,告别了游戏圈。我们约他一起开黑,他摇摇头有气无力地说:“卸都卸了,我已经没心情玩那游戏了。”

哇塞!真是天都变了,那个喜欢玩游戏,喜欢泡网吧,喜欢直播打游戏,那个说人生都是百无聊赖的李伊白变了——变得沉默寡言,变得心事重重,最终变得无所事事,对感情的态度也变得愈发玩世不恭起来,每次我们提到“爱情”这个字眼,他都冷冷窃笑。

“爱情……”他摇摇头:“爱情算个屁……爱情太累了……”

反正我是不懂,什么累不累的。

反正我觉得,爱情应该是甜蜜的,是浪漫的,应该是信任与陪伴的,是能给予人斗志和美好的,应该是两人的双宿双飞共同经历,是柴米油盐的日常中的高光,是严冬里的火堆,是暗夜里的一盏灯,应该是一句习惯的我回来了,是一个温暖的拥抱,是床上打架后的吻安……

我不懂,我不懂,反正我不懂。

我们都在想,是什么力量让他变成了这个样子?

是爱情吗?



7.毕业季

不久之后,我们就要毕业了,大家都开始着手写自己的毕业论文,一百也一心扎到学术上。没了爱情和游戏的他简直和从前判若两人。现在的他沉稳大方,沉默寡言,优雅博识,像个老教授一样,戴着黑框眼镜,为了自己的论文天天钻图书馆,借了一大堆关于病毒的医学书籍,不知疲惫、没日没夜地钻研。

人们以为他放下了,但我知道这只是他逃避从前的策略。

人在忙碌的时候最认真,闲的蛋疼的时候最矫情。让自己忙起来,就没空难过。

一百的专业和公共防疫有关,所以他的毕业论文写了有关病毒的。

有天晚上,我见到一百坐在电脑面前认真地打字,写了很多,我问他:“写什么呢?”

他说:“毕业论文,你的写好了没有。”

我说:“哪儿有那么快,我还完全没有头绪。你写的什么?”我这个人比较懒,尤其在我不喜欢的领域,我写个小说能在短时间内码出上万字,写论文……还是算了吧,我再去网上找找资料吧。

一百简单地回答了两个字:“病毒。”

那会儿我们还不会像今天一样谈病毒色变呢,真的没多想,我们谁也没想到毕业后,这“病毒”二字会成为中华大地上的梦魇——那是后话了。

我继续问他:“你这个选题感觉很难写啊,病毒有什么好写的?”

一百说:“也不是,只要发现了问题就很好写了。”

“那倒也是。”

“写论文无非就是发现问题,然后尝试用自己所学的东西去解答而已嘛。”

我又问他:“那你发现了什么问题?可以跟我说说吗?”

“病毒的目的是什么?”他说。

这可真是个哲学问题,瞬间就引起了我的好奇心,于是我就又问他:“什么意思,病毒的目的不就是感染吗?”

一百忽然跟我较劲儿,通常正在写论文的人都有这毛病:“你说的也对,但是,你有没有想过,现在的流行性病毒都有很高的致命性,被病毒感染的宿主如果没有得到足够的医疗救助,最终都会死亡,而病毒是无法在死亡的宿主身上存活的。自然界中的生物的所有活动都是为了同一个目的——生存,但是病毒为什么要杀死他们的宿主?这不就相当于自杀吗?”

我一时说不出话来,我一个在医学院学管理的听得一愣一愣的。

他继续说:“假如有一种只能在人类身体中存活的病毒,而且只在人类当中传播,当有一天,这种病毒把全人类给消灭了,地球上就没有其他宿主了,这种病毒最终也会灭绝。那么问题来了,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只是要和人类同归于尽吗?有没有可能病毒这种东西就是自然界为平衡地球生态系统的一种产物,或者就是造物主为控制人类或其他物种数量甚至是……灭绝人类的工具?”

一百这番话让我觉得毛骨悚然,对他又多了几分敬意。

“这就是我的问题。”一百说。

我又一次听得一愣一愣的。

最后,一百的论文果然被评选为昆仑医科大学本届毕业生的优秀毕业论文。这也是我意料之中的事,他的论文值得获得此殊荣。

论文答辩之后,我们开始一个一个地搬离宿舍。

这宿舍我们一同住了四年,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所以在和舍友告别的时候总是会依依不舍。

他们一个一个地离开,床铺一个一个地空掉,我也一个一个地和他们告别。

“再见了兄弟们……”

“江湖路远,有缘再见……”

“好哥们,好好找工作,以后请我吃饭……”

我也忙说:“苟富贵,勿相忘……”

然后,轮到我离开了,一百还没走,我走前和一百道别。

“有机会一起开黑,野王。”

他面无表情,似乎内心已经没有了任何触动,就简单地回了我一个“好”字。

“开心点好吗。”我说:“就当是一场游戏。”

一百笑了笑,说:“我一直很开心呀……”

我忽然注意到他眼里闪出一丝白光。

“走啦。”我说。

“行了,别像个娘们儿一样,煽情不适合我。”一百说。

“有机会咱们再一起喝酒。”我拍了拍一百的肩,然后提着我的行李箱,离开了宿舍。

并且再也没有回来过。


8.游戏人生

毕业后,一百通过统招顺利地进入了昆医第二附属医院,做什么具体工作我也不知道,应该是和传染病有关的。

毕业后不久,除了我,我们宿舍的另外四人都有了自己的工作,但除了一百是医生,其他人都没有继续走医学的道路。

少愁是个富二代,回家跟着他爸做生意了,寿庚考了公务员,在政府部门工作,刘简则考了教师资格证,回家乡发展,成了一个小县城的中学老师。而我,自由职业者,买了个摩托车跑来跑去,奉行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理念,依靠着摄影和写稿子获得微薄收入,养活自己,但有时候油钱都不够,天天跑来跑去的,可能我这一辈子也安稳不下来了。

他们工作是越来越忙,而我是越来越浪。

后来我们五人互相之间逐渐失去了消息,除了偶尔寒暄两句,基本没啥联系。

一年后,眼看快到春节,我从西藏开启回家之旅——此前我已经骑着我的小破摩托绕了大半个中国,几乎已经晒成黑人。现在,我将要骑着我的小破摩托一路向南,回到我的起点,回到昆明,回到那个叫做安宁禄裱镇的故乡,结束我环绕中国的摩托车自驾旅行。

刚要从一个名叫扎果的西藏小村庄启程的时候(我比较喜欢骑着小摩托深入小村庄采风),忽然传来消息:湖北爆发疫情。对,这事现在大家都知道,一种叫新型冠状病毒的病毒忽然传播开来,没几天就传染了几万人,全国各省份无一幸免,形势危急,人们被禁止出行,很多地方都开始封路,西藏当然也不例外,我也被迫停留在这个名为扎果小村庄,好在这儿有个藏族大叔愿意收留我,不然我都不知道我能睡哪儿。

听到疫情爆发的消息以后,我第一个念头就想到了一百,想起了他的那篇令人惊奇的关于病毒的毕业论文。

我记得他毕业后就去了医院工作,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所以我给他打了个电话,但他没接,于是我又给寿庚打了电话,和他互相关心了近况,又问起一百的情况,寿庚果然跟我说:“你还不知道呢?一百去武汉了。”

我一下子就紧张了起来,我问他:“怎么回事,他去武汉干嘛?”

寿庚说:“你不知道也正常,这毕业一年多来,你总是到处浪,都不知道你上哪儿了,想找你也找不到……毕业后一百不是做了医生吗,湖北爆发疫情后,他就去武汉抗疫去了……”

后来我才知道,疫情刚爆发不久,一百就犹豫要不要去武汉,在那种危急时刻,武汉的医院就像个高速旋转的陀螺一样运转,因为人手不足,那里的医护人员都忙的不可开交,医院里每天都在死人……毫不夸张地说,真的就像在打仗一样。作为医生,一百总免不了悲天悯人的医师情怀,见不得这样的场面,便想申请支援武汉,为此,他征求了家人的意见,又联系了寿庚,想听听老朋友的建议。

寿庚对他说:“有这种想法是好事,精神可嘉……你是个充满爱心的好医生,但是,我不想你去,因为我怕你牺牲。”

显然,无论是他的家人,还是朋友都不愿意他处于危险之中的。

正在一百在犹豫的时候,他忽然听说胡丹琳订婚了。

对,他的曾经最温柔的白月光订婚了。

听到她订婚的消息,一百毫不犹豫地在支援武汉的请战书上签了字。

上级劝他慎重考虑,毕竟和病毒打交道可不是什么好差事,搞不好会有生命危险,但一百用他那一贯有些嚣张的语气说:“在昆医,没人比我更懂病毒了,我不去谁去呢?”颇有些“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决绝与悲壮。

疫情期间,我就在扎果住了一个多个月。在那段时间里,我不断地给我家里打电话,和家里人互报平安。我的父母老是担心我被感染,毕竟我一个人出门在外,之前还天天到处乱跑。但我身体一直蛮好的,体温也正常。这个小村庄相对封闭,也几乎没有任何感染风险。反倒是我一个劲叮嘱我的父母不要出门,担心他们贪图菜市场的便宜货,口罩也没戴就去买菜,又说春节不能跟你们过了。他们表示理解,也叫我好好待着别动,还给我打了一大笔钱。唉!可怜我那年迈的父母,一大把年纪了还要做零工补贴家用,忽然觉得自己好没出息,都毕业一年多了,从没给家里打过一分钱,还要接受家里的救济。

收留我的藏族大叔对我很好,所以我也常帮他放羊、割草,用我那小破摩托车帮他运送饲料和草料,时不时跟他打理青稞地。有一天,大叔跟我说他有个女儿要回来了,她女儿在拉萨打工,幸好回来得早,再晚几天估计就回不来了,现在正在县城,但很难打到车回扎果,于是我就自告奋勇说要去接她。

于是我就骑着我那小破摩托车赶去县城,经过几番周折终于将他女儿——一个叫央拉的美丽的藏族姑娘接回了扎果。

我在央拉家过了春节,央拉一家怕他们的饮食不符合我的口味,深受汉文化影响的央拉贴心地给我做了许多汉族菜肴。吃年夜饭的时候,大叔热情地给我夹菜,不断地对我说祝福的话,央拉细心地教我如何制作酥油茶,给我讲了许多关于藏族的传统习俗和文化,央拉的妈妈热情地给我倒青稞酒,用并不熟练的汉语跟我聊天,希望我这个远方来的客人不要拘谨,就当做是在自己家……

我那时远离家门,举目无亲,第一次在外过年,面对这样一个场面,我感动得几乎快流出眼泪来了。

在央拉家住了一个多月,除了帮他们家干活,剩下的就是写作、摄影,用我的小破摩托带着央拉在附近的草原上兜风,带着央拉一起去河谷写生,还给央拉和她的家人拍了很多美美的照片,并向央拉承诺以后会将它们洗出来寄给她。

渐渐的,我和他们一家结下了深厚的情谊,所以在我离开前夕,我十分地舍不得。

我舍不得善良的大叔,舍不得热情的大娘。

我最舍不得的是美丽的央拉,相处了一个多月,我几乎快爱上这个温柔体贴的藏族姑娘了。

打住……又扯远了,再讲下去就是另一篇小说了,我们接着讲一百。



8.永远的野王

最让人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疫情爆发后一个月,一些地方开始有的放矢地解除道路封锁,我也被告知可以回家,所以我计划不日就离开扎果。我总不可能真的在央拉家一直住下去吧,再住下去,我就真成了她家的上门女婿了。

离开前,藏族大叔不知道通过什么方法给我弄来了一桶汽油,正好我那摩托车已经饿得嗷嗷待哺了,我悄悄地在我的房间里留下了两千多块现金,不多,但这是我身上所有的现金了。和央拉道别的时候,我们互留了联系方式,她说会等我回来,我也说我一定会回来找她的。

然后我启动了摩托车,开始向南方开去。

我还是要回家看看的,毕竟父母已经担心得不行了,我也担心他二老。

我沿着国道一路向南,骑着摩托车经过一片山区时,我的手机忽然响了一声,怕有什么急事,我停下摩托车,掏出手机查看,发现一百给我发了一条简短的消息:我被感染了。

就那么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好像一百对此漫不经心,见怪不怪。但我那时,却觉得心好像忽然被一根针扎了一下。

我赶紧回复他:怎么回事?到哪种程度了?

他回复得很慢,过了好一会儿才收到他的消息:我没多少日子了。

我给他打了个电话,被他挂了。

随即收到他的消息:我现在戴着呼吸机呢,打不了电话。

居然已经到了戴呼吸机的地步了……我忽然很伤心,说不出什么话来。

一百曾经那个潇洒不羁的样子忽然浮现在我眼前,脑海里闪过一起打游戏的画面,一起吃饭,一起泡网吧,一起喝酒的画面,好像他昨天才刚刚失恋。耳边也响起他曾经的欢声笑语,响起他打游戏时说的脏话,又想起那天晚上他在网吧拿了五杀的兴奋样子。

好像这一切就发生在昨天,我和他才刚刚分别。好像我还觉得未来可期,等着他荣归故里。

但看到他刚刚发来的消息,脑海中又出现他躺在病床上,戴着呼吸面罩的可怜样子。

这实在令人难以接受。

我对他说:好好治疗,你一定会好起来了。

我知道感染了这该死的病毒后,死亡率并不算太高,最多百分之十,我甚至在一些医学杂志上看到过有自愈的例子,免疫力强的人就算被感染了还是有机会被治愈的,那时的我也是坚定地相信一百会好起来的。

可是一百说:我免疫力不好,你也知道,我很瘦,我才发现我的身体原来这么差劲……我已经确诊好几天了,病情已经开始恶化,我真的觉得我快不行了,我要是不行了,还得请你多照顾一下我爸妈……

正要劝他端正态度不要轻言放弃的时候,他居然跟我说:一起开黑吧,最后一把了,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我现在……还能再说些什么呢?只能连忙答应。

我迅速打了三个电话,一个打给了周寿庚,一个打给了王少愁,一个打给了刘简,简短地跟他们说明了情况,让他们不管现在在干嘛,立刻上线,一百要和我们开黑。

他们从我仓促的语气中得知了那个令人震惊又悲伤的消息。在我的渲染下,他们甚至觉得一百已经快一命呜呼了,谁说不是呢?

所以他们都不敢怠慢,手机里有游戏的就点开,没有的就用别人的手机打开,登录自己多年没登录的游戏账号。

好在我手机里的游戏并没有被我卸载,我这种没正经工作的人,手机里还是留着一两个游戏打发时间用的,前几日我还把手机拿给央拉的小侄子玩了几把匹配赛。

不过有个问题,我现在已经离开了扎果很远了,这附近好像也没有什么手机基站,我这网速顶多能给我聊个微信而已。

于是我疯狂地往高处跑,往青藏高原那普遍高得可怕山上跑,往拉萨的方向跑,举着手机,一边跑,一边焦急地检测着网速。

我不要命地奔跑着,在青藏高原上奔跑着,在荒凉的草地上奔跑着,脚下哒哒地响,激起一阵金色的灰尘。远处白雪皑皑的雪山一动不动,长长的公路消失在某个雪山脚下,西边很远的地方是繁华的拉萨,东边是广大的草原和戈壁,南边是高大的山脉,北边有个温暖看不见的河谷,举目望去,空无一人,孤独感油然而生。

我边跑边点开游戏,登陆账号,等我气喘吁吁地跑到一座长满了低矮植物的小丘顶上时,因为高原反应,我头昏脑涨,两眼昏花,几乎都快站不住脚。在这种鬼地方剧烈运动简直要命,好在我坚持住了,一时才没昏过去,但浑身疲惫,索性就抱着手机躺下了。

幸好在那小丘顶上,网络延迟刚好能支持我进行游戏,也许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就有个手机基站。我真切地体会到了祖国强大的基础设施建设。我常听人说,哪怕这边有个只有一户人家的村庄,国家也会把电线架到那儿,哪怕方圆百里只有一个小村,国家也会把信号塔修到那儿,现在的我有着切身的体会。

见我们都上线了,一百很快依次邀请了我们四人,开始了我们毕业后的第一把五黑。

也是我们五人的最后一把五黑。

准备阶段,一百在聊天频道里打了几个字:别跟我抢李白

多么熟悉的一句话啊!仿佛那家伙就在我面前,没心没肺地吹嘘自己的技术。

王少愁说:你这家伙,要坚持住

周寿庚说:大神,求带飞,你一定行的

刘简说:一百,等你回来

我也说:曾经的野王一定会回来的

匹配赛开始了,我们都选择了自己最熟悉的英雄,当然,谁也没有和一百抢李白。

比赛开始,我们匹配到了十分强大的对手,一百的李白一开局就被对面的刺客单杀,送了第一滴血。

开局不顺,之后的每次开团,我们都被敌方团灭,连连失利。

一百的李白明显没有了从前的犀利,连连被对面打野单杀。

可恨我的操作太烂,无法力挽狂澜,我们在劣势中渐渐被敌方拉开差距。

我方拿了几个人头,不多,连连被对面嘲讽:“对面是人机吧?哈哈哈……”

从前,我们队伍的核心是一百,无论我们的技术有多差,只要有他在,我们就有赢的把握。

但是,一百已经不打游戏很久了,而且现在他可是躺在在病床上跟我们开黑呢。他正带着呼吸机,兴许已经命不久矣……

聊天频道里出现了一百打的字:我好久没玩了,玩得菜不要怪我

寿庚说:我依然才是最菜的那个

少愁说:好好打,稳赢

刘简说:求对面放水

没想到又被对面的玩家嘲讽:玩成这个样子,赶快投降啦哈哈哈哈

少愁有些生气,打出了一行脏话:投***的降

战斗到了白热化的阶段的时候,少愁的后羿连连收割人头,让对面开始收敛,但对面攻势依旧很强势。

比赛进行到第十五分钟的时候,我们已经被端掉了两座中塔和一座高地塔。

但对面只损失了中路的一座外围塔。

我们的野区被攻占,主宰和暴君都相继被对方拿下,我们的经济已经远远落后对面,局势几乎已经无可挽回。

看到李白的战绩,他甚至没有拿下一个人头,我开始流下泪来。

妈的,那个强势的李白呢?那个猖狂的一百呢?那个语不惊人死不休的一百呢?那个电竞高手李一百呢?

我放弃了赢的希望,索性就在聊天框里专心和一百聊天。

“你这家伙,怎么就被感染了呢?你可是医生啊,应该要先保护好自己啊……”

“你只要熬过这一关,以后有的是机会一起开黑……”

寿庚、刘简和少愁也停止了动作,都在打字鼓励一百。

“兄弟,我们在这儿等你从武汉回来。”

“记得吗?我们说过要一起喝酒呢……”

“输一把没关系,好好治疗,等你归来!野王!”

“等你回来,我们再好好开一把……”

对面看到了我们的谈话内容,居然停止了进攻。

对面有人说:

“李白,你被感染了吗?哥们儿向你致敬!”

“原来对面有个医生啊?”

“看起来,是支援武汉的医生。兄弟们,停止进攻,让对面赢吧!”

“这节骨眼,医生们都不容易啊……”

“要是没有这些视死如归的医生,兴许被感染的就是我们了……”

“向逆行者致敬!”他们连连说。

虽然对面停止了进攻,但敌人兵线已经突破高地塔,进了高地。

对面的超级兵已经开始拆水晶,没过多久,我方水晶摇摇欲坠。

但是我们都没有动。

就在我方水晶要被超级兵攻破的时候,对面不约而同地点了投降。

“早日康复!”对面有人说。

我们居然赢了。

玩了这么久的游戏,这是我这辈子赢得最特殊的一回。这份荣耀是一百用命赢来的,也是广大信任医生的群众让我们赢的。

我看到了一百打出的最后那几个字:“谢谢你们,由衷。”

戛然而止。

还没来得及再说些什么,游戏就已经结束,返回到游戏大厅,此时一百的头像已经变成灰色。

并且再也没有亮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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