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非常喜欢韭菜的。
韭菜是我的数学老师。在没入学之前,大姐为培养我的算数能力,没少让我数韭菜。当然,我很乐意。因为我可以大把大把的大口大口的吃韭菜。四五岁时的我,对生死尚且懵懂无知的时候,便已经觉得韭菜是有生命的,一株韭菜就是一家子人。一家三口,一家四口,多则一家七八口,就像我家:奶奶,爸爸,妈妈,大姐,二姐,我。后来又添入了弟弟。
二十世纪末正是严抓计划生育的时候,弟弟紧抓二十世纪的尾巴出生了,我也因为弟弟的突然降临尝到了福利:一包方便面,一本连环画。我年长弟弟六岁。弟弟未出生前,我经常同一大家人一起玩捉迷藏,我亲眼见过爸爸妈妈藏在麦草垛顶端,我亲眼见过奶奶把大姐二姐塞进衣柜,有时候也会塞在面箱里,这些位置我都了然于心。找人的人很笨,可是他们都穿着新衣服,有时候还会乘坐黑色的小盒子。我很讨厌他们。
我并不知道讨厌是什么。总之我看着韭菜就很开心,我见到他们就不开心。这就是讨厌吧。我没有新衣服穿。八岁之前唯一的一件新衣服是妈妈用两块钱买的估衣。其实是花钱买的一件旧衣服。可我却认为花钱买的就是新的。我穿着它照过我人生中的第一张照片。我没有新衣服可我有新布鞋,踢破鞋头之后奶奶就会给我做新鞋。我时常向村里人显摆我的新布鞋。红色的,蓝色的,黑色的。我最喜欢黑色的,因为不用单独买布。奶奶穿黑布鞋,爸爸穿黑布鞋,剩的布头就够做一双我穿的布鞋了。
六岁之前我是跟爸爸妈妈一起睡觉的。小屋里有两扇门,一扇通向小院里面,一扇开向路旁的。爸爸妈妈老吵架。很多时候我一个人睡。早晨起来我会哭。奶奶不知道原因。会骂我。我还是哭。夜晚好多动物都在哭。虫子,青蛙,蚊子,都在嘤嘤喏喏。它们可能在向父母撒娇,可我是因为害怕。
我特别喜欢爸爸看书。尤其是读毛选时。他总是把我搂在怀里。给我读书里的内容。这时候我最开心了。比吃韭菜开心好几倍。我也喜欢爸爸带我赶集。我可以在骡马市场听到不同的口音。我走累了还可以坐在爸爸的肩头。要是幸运,还可以嚼两毛钱一块的泡泡糖。或者是喝五毛钱一罐的饮料。我不喜欢爸爸喝酒。也不喜欢爸爸打麻将。可是爸爸去打麻将会给我带回来麻将糖。我也没有那么不喜欢爸爸打麻将了。爸爸醉酒后会藏起来。会走很远的路。奶奶和姐姐们会哭。会在夜里找爸爸。
我是个小姑娘。我也喜欢花布鞋。喜欢小裙子。可爸爸总是对别人说我是男孩。别人也总误以为我是小男生。爸爸不会去解释。爸爸会笑。我不知道爸爸是无奈还是开心。我只知道我看到韭菜就会笑得很开心。爸爸应该是开心的。嗯。男孩女孩都是小孩。没关系。我可以不穿花布鞋小裙子,这样爸爸就会笑。爸爸笑了就不会和妈妈吵架。我也不会看到妈妈流泪了。
弟弟未出生前,妈妈的眼泪无疑是最多的,比我挨的打都多。爸爸不喜欢妈妈涂口红。爸爸不喜欢妈妈穿裙子。爸爸不喜欢妈妈染指甲。爸爸没少为这些事争吵。妈妈没少为这些事流眼泪。当然,爸爸也不喜欢我和姐姐们做这些“出格”的事。山脚下零散的分布着几户人家。离我家有段距离。大姐最喜欢去山脚下找另一个大姐姐玩。那个大姐姐扎着羊角辫。那个大姐姐有花衣裳。那个大姐姐家的院子里有很多花。红的。黄的。粉的。还有很多棵乘凉的树。我去过大姐姐家的次数屈指可数。因为我是大姐和二姐的拖油瓶。有野狗追来时我跑不快。赶在天黑前跑回家时我跑不快。总之,我总是比她们慢。我个头比她们小。年纪比她们小。我理所应当的比她们慢。我在大姐姐家染过手指甲,和姐姐们一起。我的心里乐开了花。尽管事后我和两个姐姐被爸爸一同体罚,我也不后悔。其实那时候我压根不知道什么叫做后悔。我知道爸爸不喜欢我们做这些的原因。我知道爸爸喜欢男孩。我听到过村里的新闻联播嚼舌根,说闲话。他们会叫她新闻联播。我看过新闻联播。新闻联播里的人声音很好听,像是用小刀刻出来的。新闻联播里的人都穿新衣服。她才不是新闻联播。她不好看又黑又矮。我觉得自己随便长长就可以超越她。不过我从未计较过这些。爸爸希望我是男孩,男孩可不能斤斤计较,我也就不计较这些琐事。
我记忆力很强。我可以记得比四岁更小时发生的事情。大人们都不相信。我画面感很强。我总会在黑夜里看到千军万马在厮杀。我每晚睡觉之前都要操演我的军队。时至今日也没人知道我的这个习惯。我一点儿都不喜欢大城市。大城市的夜晚太亮,没有大片大片的漆黑。只有五颜六色的灯。五颜六色的盒子。五颜六色的花衣裳。我闭着眼睛只能看见一大片的红色,黄色。我看不见我的军队。我在大城市的车水马龙里常常会忘了操练我的军队。养兵千日。我不能荒废我的军队。我也就不喜欢大城市了。我很喜欢住在地下室的日子。阴暗。潮湿。我可以在夜里大展拳脚操演我的军队。要是阴天,白天也可以操练。我有幕僚百位,还有数十位将军。成千上万的兵卒。这时候我觉得自己是黑暗中的王。整片黑暗都是我的疆土。
我也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喜欢写东西的。大概是从忘记操演军队的那些个夜晚开始。我开始用文字排兵布阵。有一串儿读起来是开心的。有一串儿读起来是悲伤的。这完全取决于我的心情。文字和黑暗一样,我能统领它们。
我喜欢大姐。大姐给我很多韭菜。给我课外书给我洋娃娃。给我扎满头的小辫儿。我喜欢洋娃娃。我不可以穿花裙子洋娃娃可以穿。我给洋娃娃做了很多花裙子,各式各样的。这是九岁之前我唯一趋近于女生的爱好了。这也使得我的针线活格外的好。大姐也没少揍我。因为我是像男生的女孩,我得调皮啊。而且我很调皮。大姐曾用一只花蝴蝶的尸体让我嚎啕大哭。花蝴蝶有花衣裳。可花蝴蝶离开了它的爸爸妈妈。这多么悲伤啊。四岁的我没法想象离开爸爸妈妈的悲伤。我就流眼泪。歇斯底里的哭。
我不喜欢眼泪。不喜欢尚在襁褓中的弟弟哭。不喜欢二姐遇到麻烦事儿就哭。眼泪和鼻涕一样恶心。可长大后我自己常常偷偷地哭,每一次眼泪都是咸的。初中时,大家都有喜欢的小男生小女生。我不知道谁喜欢我谁不喜欢我。我没有那么多心思去在意这些。爸爸妈妈每天吵架嚷嚷着离婚就足够我承受了。我常常坐在三楼楼道的窗台哭。我多么聪明,窗外风大,流了眼泪也没人知道。之后我也有了喜欢的男生。他不高不帅腿也不长。他笑起来很好看。他的眼睛像月牙儿,月牙儿多么美啊。爸爸妈妈吵架后都板着脸。奶奶也满脸愁云。我需要笑容,就像五谷需要阳光。他很明媚。很幽默。我可以有短暂的开心啊。如今他已结婚数年。他结婚后不久我剃了头发。我做出剃头发的决定也没用多长时间。反正头发和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儿还有新的一茬儿,索性就剃了。给过去一个仪式感强一点的交待。哦,忘了告诉你,他姓念。念念不忘。多美的姓啊,和他的眼睛一样美,和月牙儿一样美。剃头发也给我带来了不便。引来了一堆烂桃花。买帽子托人送到宿舍的。各种加好友表明心思的。不免俗套送奶茶送零食的。我会接受吗?当然不会。做这些无聊的事还不如泡图书馆。还不如躲在宿舍睡大觉,操练我的军队。我就是这么个怪人。我孤独。我也习惯了。
我舍不得大学里的三个好哥们,包贱人,翀姐,琦哥。我觉得他们是三个大哥哥。在他们面前我可以没有形象各种装逼各种逗逼。多么神奇啊,我一下就有了三个哥哥。我很喜欢他们。就像我喜欢韭菜一样。我喜欢和他们斗嘴,喜欢从夜市带廉价的食物给他们。我很幸福。我在大学也有家人啊。
我很害怕深入的交友。这也导致我的朋友圈很窄。我的好友只有寥寥几个。就这我也懒得维系。交友不像韭菜,你不用打理它自己就会一茬接一茬的生长。交友要交换秘密。交换心情。可我有韭菜一样的老友。就是那个爱穿新衣服的相识十年的姑娘。我很喜欢她。因为她像韭菜呀。
我孤独。我有塞满的心事。我也想一股脑儿说出来有人听。可我不喜欢麻烦别人。思考是伤脑筋的一种举动。安慰人也是伤脑筋的一种举动。既然伤脑筋,就索性不说,利人利己。我性格怪异。这是我从不同的人口中听闻的。我也觉得自己性格怪异。我喜欢把心事藏起来,可我不喜欢把心情藏起来。
嘿,你说我怪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