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这么一个人,我愿意相信。
还有7天就认识一年了。宿命的数,注释着巧合的安排。承认刚开始很生疏,正常的点头之交。在小区的小路口、保安亭、遇到了总会点点头。是谁最先点一下的呢。
他是那种让人会距离感的人类。周身冷漠气息,不忍接近。
平头。消瘦。喜欢穿白色V领T,甚少穿牛仔裤,但仅有的几次黑色仔裤,都很有型,N的球鞋倒有很多式样,偶尔的胡须让人心生邪恶。
不骑车,独行。 据观察,从无女伴,甚少晚归。
他7栋、我8栋。同是5楼。所以,旁人诧异我坐1小时地铁上班,我沉默。房东水电的无良涨价,我接受。
只因,环境。当初进了这个老小区,眼望着大棵大颗的香樟树,我知道这是个大有文章的地方,茂盛的生命力呼应着我的心。
很大程度上要感谢郭敬明、让我知道香樟树的神圣,学生时代幻想的香樟绿荫摆在眼前,还有所谓的青葱中年。
他不再少年,虽然体态和外貌都很年轻,黑漆漆的眼睛中,岁月深重呀,是小青年不曾有的凌厉。
他的故事,一直是我好奇的根源。
为什么他只抽爱喜,
为什么他星期三都会晚1小时回来,
为什么他可以让张老太逢人就嚷的猫,瞬间温顺,
为什么他可以用一根像竹管似的笛子吹出陈奕迅的浮夸!
好奇~让我对这个单身独居的男性。关注了近一年。从未有过交谈的357天。香樟里隐藏的357天。
我决定了,不再只是躲在墙角偷偷地看他用聚苯希燃料画桌布,不再想着往他信箱里塞画满了叶子的小卡片,我要把很久前趁他不在家时用网兜住的手工香皂,还给他。虽然还剩一点点。
我决定了,在11月11日光棍节前,勇敢的走向前,拍拍让我意乱情迷这么久的大叔肩膀,对他say hi,到时是继续窝在家去天猫过双11呢,还是能同他就着凉风看秋月,还有6天,那么拭目以待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