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从内到外都很宅的人,从未对旅游主动产生过兴趣。从小就挺怕旅游,旅游给我的印象除了繁忙,就是烦和忙。无论远近长短,行程总会把心情变得琐碎,对风光的欣赏仅仅停留在走马观花似地完成任务,制造一大堆可能永久闲置在硬盘里的数码照片以及随着时间流逝越来越淡的旅游记忆。这不是我想要的收获。
只除了两次之外。
一次是在绍兴,那是十年前的前单位组织的春游。那时刚工作不久,没有自己的相机,更没有智能手机,随手拍照是很奢侈的想法。旅游车停在咸亨酒店附近,和一位极要好的同事跳下车,直奔咸亨酒店大堂,每人要了一大碗黄酒和一大盘卤花生,推杯换盏起来。同事跟我一样,那会儿正是从普通青年蜕变成文艺青年的进程中,远离单位不苟言笑正襟危坐的氛围,话比我还多。两个女人喝了又喝,吃了又吃,时而吐槽,时而大笑,直到微醺才离座,险些忘记集合时间。在导游的责怪声和车上领导冷飕飕的目光中,头一回觉得旅游还是件挺爽的事情。
另一次是前年在新加坡,行程的倒数第二天,偷得浮生半日闲,抱着Kindle坐在海边,读一会儿书,看一会儿云彩,再读一会儿书,再看一会儿云彩。书翻了好多页,上面的字却一个都没读进去。脑子里仿佛在想什么,又仿佛什么都没想。看似虚空的两个小时过去后,心却被填得满满当当。
于是这么总结了一下我的怪癖——假如非要用旅游来休养生息的话,理想中的方式应该是:没有紧凑的时间表,也没有严密的行程安排,只须找到一个山清水秀风轻云淡的地方,让我能与同道者把盏言欢,或一个人不被打扰地思考、阅读或者写作,以及发呆。
为什么还喜欢发呆?我一直觉得灵魂和躯体是可以分离的,灵魂出窍是个并非死后才会出现的状态。有时候人的躯体过于急匆匆行进,便不小心把灵魂丢在了后面。
灵魂离开躯体的感觉其实挺妙,你暂时会忘掉很多事情,像金鱼那样涌动着单纯的失忆后的快乐,任他多少风霜雨雪悲欢离合也不过是过眼云烟,一瞬间仿佛抵达波澜不惊的心态最高境界。我在工作忙得脚不点地时,常能达到这个境界。
世上最平静的人莫过于死去的人,最平静的心莫过于不会再跳动的心。忙字拆开是心亡,所以这大概是有人会工作成瘾的原因:无论忙成怎样一种陀螺,仍能获得一种不可思议的宁静。获得这种宁静仿佛想喝高汤的人遇到了浓汤宝,且不提过程如何,口感还是略有类似的。
然而浓汤宝毕竟是浓汤宝,不是慢火煨就的高汤,口味再怎么类似,底蕴也大相径庭。于是久忙之人最怕陡闲,被工作占据的躯体一旦真的静下,心如同潮水退去露出岩石,棱角冷硬,沟壑纵横,无一处能被忽视。闲下来的落寞更如岩石上挂的海藻,随着浪潮一点一点侵袭,悄无声息堆积,直至湮没整个海滩。
所以必须发呆。发呆之后的心满意足,大概是灵魂回归躯体的结果。
“念情的人儿,你慢点儿走,停下来等一等你的魂儿。”这首歌的这句词很贴切,也正因为这句词,才喜欢上了这首歌。
有些时候,发呆的结果会是一种不经意的惊喜。
一次心血来潮,背上背包在这个城市漫步了十七公里,横跨三个区去找一家心仪已久的书屋,沿途除了偶尔拍照就是听着音乐发呆。双腿从轻松到沉重,再回归轻松,看着周围天色从明亮到昏暗,再到万家灯火。车水马龙中,无人注意我这样的独自走路的行人,感觉说不出的自在和惬意。所谓“大隐隐于市”,隐形不在于别人看不见你,而是能对你视而不见。不引人注意,就不会有不安。
四个小时后,站在了那座书屋前,这是这次都市hiking的终点。心情却没有特别兴奋,身体也没觉得很疲惫,只感觉一种平静的欣慰。到达这个终点前,没想过能走到;站在它面前时,又觉得一切自然而然。旅途中所有琐碎尖锐的负面情绪都被发呆这块麻布给包裹得严严实实,等到终点展开时,看到的却是星空的倒影,甚至有一种刹那间所有伤口都愈合的轻松感。
从此我爱上了走路,最爱的是走路过程中的放空。放空和发呆住在同一所房子里,只不过一个是从外往里看,一个是从里往外看。
人生说到底也不过是一场旅行。如果你感觉自己处于低谷、停滞不前,别担心,你可能正在发一场惊天地泣鬼神前不见古人后没有来者的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