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抄袭,是自古文人的一大通病,历来就有天下文章一大抄的说法。
中国文坛的抄袭之风由来已久,尤以北宋时期最为鼎盛。譬如宋代大诗人苏东坡就因为抄袭唐代诗人张志和的《渔歌子》一诗,为后人所诟病。
张志和的《渔歌子》,我们小学时期都学习过,至今背诵起来仍是朗朗上口。
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而苏轼的《浣溪沙》一词,直接是赤裸裸抄袭了张志和的《渔歌子》,原文如下:
西塞山边白鹭飞,散花洲外片帆微,桃花流水鳜鱼肥。自庇一身青箬笠,相随到处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从词中可以看出苏东坡先生的抄袭手法并不怎么高明,甚至连多余的修饰都直接省略掉了。或许是由于当时北宋文坛抄袭之风鼎盛,文人视抄袭现象为正常化的缘故吧。
02
继唐诗、宋词、元曲之后的明清小说,也不乏有少量抄袭现象存在。
譬如曹雪芹的《红楼梦》就曾被指出是模仿自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
《金瓶梅》大家都知道,是一本世情小说,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小说主要讲述了西门庆和他的女人们奢靡浮华的生活。
《金瓶梅》与《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同列为明代四大奇书。
《红楼梦》是清代乾隆年间落魄贵族子弟曹雪芹所著,原文一百二十回。相传后四十回为曹雪芹弟子高鹗所续写。宋人可以抄袭唐人的诗作,那么清人抄袭明人的小说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文坛上就有这么一句话,没有《金瓶梅》就不会有《红楼梦》。
自然,我们不能说曹雪芹先生抄袭,毕竟人家推陈出新、触类旁通之后达到的高度就在那里,无可争议。
就好比有人说金庸小说里的某些桥段是出自《三侠五义》以及还君楼主等人的部分作品中。但金庸作品的高度同样也摆在那里,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八个字形容又会有谁持有异议呢?
03
反观现在的某些写作者,就不能只用抄袭二字概括了,直接是赤裸裸的寄生虫。
这些仁兄不仅是抄袭的手段高,抵赖、死不认账、厚脸皮的功夫那是更高。
就好比一个体重达到300斤的胖女人,你说人家胖她立时就会跟你翻脸。胖吃你家饭了,胖关你屁事等等之内的话立马就会脱口而出。而且说的理直气壮。只许她胖,不许你说。这也罢了,毕竟现在社会潮流就是这样,瘦为美。说人胖貌似在有意取笑人。那怕她有250公斤,你也要睁着眼睛说瞎话,夸人家苗条、消瘦。
这就好比现在的某些作者,他的作品明明存在抄袭嫌疑,可你就是不能说他抄袭。说了抄袭人家就会翻脸,认为你是无事生非,想搞事情。
闹到最后才发现,什么话都能说,就是不能说真话。说了真话就是找不痛快,就是搞事情。
好比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一样,明明偷了人家的书,却还百般抵赖,说什么窃书不算偷。窃跟偷的区别又有多大呢?
就像有些人说自己只吹牛不撒谎,而吹牛和撒谎又有多大区别呢?
04
2003年12月,作家庄羽以郭敬明抄袭自己小说为由,将郭敬明以及出版发行单位春风文艺出版社及销售商北京图书大厦告上法庭。
12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权,判令被告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立即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共同赔偿原告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被告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
其实被指出有抄袭嫌疑的作者远不止郭敬明一人,如沧月、安意如等等都曾中枪。
火极一时的网络小说《华胥引》就曾被指出抄袭《七夜谈》和《长安乱》。
而一度红透半边天的《仙侠奇缘之花千骨》也被指证抄袭《花开不记年》、《箫声咽》、《仙剑神曲》和《搜神记》等小说。
不管是从古到今,还是从中到外,抄袭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不分国界的。
05
而说到抄袭,就不得不提于妈于抄抄了。
我是个铁杆的武侠迷,而此君改编的金庸武侠剧实实在在刺痛了我,差点搞得我三观颠倒。所以我对此君并无好感,且深恶而痛绝之。
2014年4月15日,琼瑶在《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表给广电总局的公开信中,举报于妈的《宫锁连城》多处剧情抄袭《梅花烙》,并列举了几个于妈的抄袭案例作为证据,琼瑶恳请广电总局领导即时停止播出于妈新剧《宫3》,并呼吁观众不要看于妈剧,更称自己因为此事心如刀绞,已经病倒。
随后一个小时左右,于妈在微博发文,依旧否认抄袭。
正如我前文所说,这些仁兄不仅是抄袭的手段高,抵赖、死不认账、厚脸皮的功夫那是更高。于妈就是这些人当中的佼佼者。
2014年4月28日,琼瑶正式起诉于正侵权,同时对播出单位湖南卫视一同追究责任。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此案。 法院判决《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于妈被要求向琼瑶公开赔礼道歉,五家被告则共计赔偿500万元。
看着于妈倒霉,我心里其实还是挺解气的。我对于妈的偏见主要来源于他那些“天雷滚滚、三观不正”的武侠剧。
只希望金老别再将小说改编权卖给于妈,也希望于妈放过金庸小说。
06
我有一个文友叫行之,是个很有潜力的90后作者。我称之为先生。
前段时间,他写了篇文章叫《古龙啊,三毛啊,喝完最后一杯酒,从此消失在江湖》,文章含金量很高,被多家网络平台看好转载,风光一时。
之后没多久,有一个叫作覃嵩松的人,盗窃了行之的文章,并发表于某某网络平台。
可恨的是此人比起于妈更为可憎,他只是将原文的作者换成自己的名号,就公开发表了。世间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我也是醉了。
其实天下但凡写文章的人都一样,谁都有江郎才尽的一天,谁都写不出来的一天,借鉴、引用别人的东西的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只是在借鉴、引用的同时还能保持底线,不换头去尾,或是赤裸裸的抄袭,我认为这是一个写作者最大的职业道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