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党的领导是我们的最大制度优势,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载入宪法总纲,进一步明确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如何在法治实践中落实好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法规,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二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属性,必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使法律及其实施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
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引用卢梭的这句话深刻阐明: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总书记进一步强调:“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针对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总书记极具针对性地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二是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三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对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行为惩处力度,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
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的法治蓝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更是一场深刻而重大的社会变革。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必将护航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起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