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恼,是在第三十四次的翻身中,和着旧床垫的,嗄嗄吱吱声中诞生的。
扳着指头也算不清了,这是今夜的第几次翻身坐起。
天怎么还不亮,林军期盼着,焦躁着,呆呆的坐在床沿边向窗外望去,黑黑的夜色里,老天竞连一丝鱼肚白也吝啬的不肯给。
他又烦燥的倒在了床上,只听到床头柜上的,小鸡啄米闹钟嚓嚓,嚓嚓的走的正欢。
寂静的夜,孤独感却似潮水般,一波强似一波,从脚尖漫入林军的心底。
看着这闹钟,林军不禁陷入沉思,这闹钟质量真好,陪伴了他们三十年,从未坏过停止过工作。
记得,那是刚结婚时,妻子从商场买回来的,年轻时贪睡,有了闹钟上班再也不怕迟到了。
那时的妻真年轻,头发又黑又多,一笑起来,两只眼睛亮晶晶的,像藏着星星。
真好看。
林军有些幸福的回忆着。
明天是第三十五天了,又到了去看妻的日子,林军觉的这一夜特别漫长,他有些迫不及待了,有些等不及了,结婚三十几个年头了,从未分开过,这一回最长,整整三十五天了。
林军从和妻子分开的那一天起,就开始一天一天,认真的掰着指头算日子。
一天也不想多,一天也不曾少。
一天一天算着,一分一分的挨着,和妻见面的日子,成了生命中的头等大事。
院子里的无花果己成熟了,绯红绯红的透着香气,明天去见妻,一定要带几个给她吃,那是妻最爱的水果。
哦!对了,还有那件灰色的棉衬衫。妻最爱看他穿的那件,曾无数次调侃他是个精神的小老头。
想到这儿,林军又从床上爬起身。拉亮了电灯,从柜子里拿出灰衬衫,在镜子前穿戴了起来,是要好好收拾一下,精精神神的去见妻,林军思索着,又拿起梳子梳了梳花白的头发。
妻是个爱美的女人。
打扮完,看看闹钟已指向五点多钟了,"现在就出发吧!林军在心里念叼着,"英子,我来看你了″。
不知怎么,想到要去看妻,林军心里莫的升起一阵激动,加快了出门的步伐。
天还未亮透,路途是很远的,林军只能坐出租前去。
远远的他就看到了,那一排排松树林,从那碧绿的树林穿过去,是一大片寂静的所在,时间仿佛在这里凝固了,这儿静悄悄地,所有的人都睡着了。
他终于站在了她的面前,噏动着嘴唇,艰难的吐出了几个字,"三十五天了,我三十五天没见你了″。
她始终沉默着,一言不发。
而他却像个孩子似的,木呆呆的站在她面前。
泪,倾盆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