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到94年的这个日子,我的腿应该有猫腿这么大了。
我的腿长在我的身上,我也只能替他说一句遇人不淑。
我试着用梁实秋老师的口吻去描写我儿时膝盖的摔伤,却只有生动不够恶心有余的感觉。只记得当时膝盖上的痂总是被我好了又摔,最严重的时候就是用手稍稍掰开点皮肉,透过浸了紫药水的痂,膝盖深处有白色的东西,就像一个没熟的果子被人切开了一个小口隐约看见了里面没熟的种子。而在当时,天真胆小的我一直以为是白色的骨头,以至于睡觉都不敢翻身。
打篮球应该是初中正式开始的,之后就是我的腿部各个部位的沦陷之旅。现在想想当时也是真的太不爱惜自己。记得有次和初恋女友赌气,也是故意在篮球场上打伤了自己的腿。高中时候一年12月跳着走路的日子想必应该也是有一个月的。膝盖也在我现在这个岁数就学会了天气预报的这种终极技能。
受伤到底也还是小概率事件的,就像路上落在你鼻尖的那滴原本属于法国梧桐的雨水。有惊喜有烦恼。
吾与吾腿,倘若吾腿化为一个有形之人,我定时不敢面对他的,毕竟曾经如此的伤害过他,而且现如今他仍然有伤在身,我只有背对身说一句,小概率事件,请理解啊兄弟,斯密马塞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