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女,嫁给一个不懂诗歌和远方的理科男,是一种什么体验?

记得还是高中吧,第一次看到三毛的散文。大概是1998年的样子,大脑被砰的一下震撼了,才知道原来三毛不是脏兮兮流浪的小孩,才知道世界那么大,跑啊跑,可以一直跑到遥远的撒哈拉。重要的是,身边必须有个傻而天真的大胡子荷西陪伴。

那时起,少女怀春的心就祈祷啊,快点长大吧,长大了要嫁给一个长满大胡子的男人,最好有个葡萄园。白天饿了吃紫色的葡萄,晚上渴了喝散发水晶光泽的葡萄酒。哪哪儿都是自己的产业,想想就很来劲。那时,上的还是一个重点学校,周围的男生女生,上课下课总是一脸凝重的表情,让我总时不时有种生无可恋又无处可逃的乏力感。疲惫时,要么就麻痹自己,沉醉在各种幻想中,要么就跑上天台,非常诚心对着那场狮子座流星雨祈祷世界终会毁灭,所有的人都不用考试!可是1999年安全而平静的过去了,传的神乎其神的末日依然没有到来,大脑里已演绎一万遍的紧急撤离图终究没有派上用场…心里想了一万零一遍转文科的想法,终究也被老爸以撕碎学校表格而宣布失败…忧伤而不敢逆反的青春期…

被迫在一群动不动就弄个150分的满分怪物学霸中生存,反抗的方式就是沉浸在各种诗歌、散文和人物传记中,从泰戈尔纪伯伦到唐诗宋词红楼梦,然后憋出一堆酸不溜丢、无病呻吟的诗歌丢到杂志社,亦或是弄出一种玄之又玄支离破碎的散文体丢到作文大赛,居然还都奇葩般地发表和获得大奖。随之而来的是,班主任的办公室锁了上百封的读者来信,最开始还每周给发几封,最后又以影响学习统统没收!于是,开始思考,这个世界究竟是怎么了?是不是其实满世界游走着大量的文艺青年?世界上的某个角落是否蹲着一个无比无比懂我的人?那时的高中生,无比迷恋两种杂志:《读者》和《青年文摘》。还记得《青年文摘》里有个现在看来很滥俗的情感故事,里面有句话,大概是这样的:"每个人都是一段弧,能刚好凑成一个圆圈的两个人是一对..."刚刚手贱百度了下,居然这个故事还在,微微震动了下我有些沧桑的心。那时,就笃定世界的某个角落一定有个属于我的弧。不可自拔地迷上了徐志摩的诗,觉得一定会嫁给一个懂诗歌的文艺青年,给你风花,送你雪月…此刻,不用敲醒我,十多年后的我早已洞悉,如此抛妻弃子的男人,到现在都送两个字:渣男!


青春期不仅送了我很多惆怅,也顺便抛给我一脸大大小小随意生长的痘痘…无比平凡又如此普通的我,在班里如丑小鸭般毫不起眼的我,终于有一天忍不住问了下老妈:“为啥你那么美,却这么随意都给我一张大众脸,还长痘?以后有人会喜欢我吗?”老妈发人深省地回我了一句:“女孩子要好好学习,外貌一般就行了。另外,我青春期好像没长痘,你应该随你爸。以后会有人喜欢你的。” 好吧,我就信了,女孩子要好好学习,外貌漂不漂亮不重要,以后会有人喜欢我。十多年后,发现除了最后一句,前半段好像都错了。长大后更是一个看脸的世界啊!套路好深,迄今还不太会化妆的我有那么点淡淡的忧伤…

在那个电视广告会鼓吹各种抗痘神药的年代里,一边紧张地做着高三考生,一边如小白鼠般的战痘着,然后终于迎来人生的第一段初恋。那是一个物理能考满分的男生,笑起来很暖的样子。偶然的机会,被班主任拉去办公室,让我们相互学习,他教我物理数学,我教他语文英语,美其名曰互补。不能免俗的是,补着补着,补出了学习之外的情感。记得在情人节第一次吃到了心语的巧克力,第一次手拉手看操场的星空,第一次坐在男生自行车的后座上去好远好远的地方吃肉夹馍,真是美好而纯真的回忆…当时,顿觉母亲大人没有骗人,女孩子就要好好学习,什么都会有的。什么唐诗宋词诗经红楼梦,通通抛到脑后,学物理!战化学!现在想来,能爱上一脸痘痘的青春期女生,绝对是真爱了~

偷偷手拉手彼此鼓励走进高考考场,给了我莫大的信心。当然,不够那么努力的人生的结果,两人的结局也就是211大学*2。最惨的是,因为分隔两地,所谓大学里异地恋必死,初恋必死的魔咒还是时不时萦绕在身边。然后,没有开花结果的初恋在几十封书信后,终于死掉了。年轻时,怕以后容易失去,选择了最简单的--放弃!然后,就真的失去了!多年后,有个叫Rain的帅气男人红遍亚洲,只有我心里默默地想,那时的你,和他有多么相像!曾经的那个午后,你推开教室的门,一缕阳光撒在发丝上,有种圣洁又美妙的感觉…那场景,迄今保留在记忆里…记得刘若英的老歌《后来》,总觉得是写的我们的故事,曾经听一次哭一次,到现在会偶尔听到后,还会轻轻地哼唱一会儿,没人知道我在想念曾经的阳光少年。现在的90后或者00后,应该没听过或不爱唱了…

能看到这里的都是真爱。三十岁后的老女人,絮絮叨叨地回忆初恋,有点可笑。

说点正题,老公终于要出场了。在经历那么一场浅尝辄止的感情后,高中三年里彼此交谈不超过五句的男生,在大一下学期的某次电话里,突然文艺而含蓄地表白了。老土的言情剧情节如下:如果你喜欢我,就发个短信天晴了,然后咱们去放风筝。如果不喜欢,就发个下雨了。对于一个内敛的理科男,应该是用尽了洪荒之力。突然的表白,惊了我。回忆,是无聊时做了场家教,又死活路痴,各种拨打身边熟人的电话求救,碰到所有的朋友都不在宿舍,最后的一个根本不愿拨打的电话找到了他。(再次吐槽那个基本没有手机的年代!)可能又是几次护送指路后,某个昏暗的路灯下告别时,看着他的安静的样子,忍不住摸了摸他的头,就打动了心扉。最近看鬼怪,看到男主宠溺女主摸头的样子,又触动了这段回忆,文科女就是这么容易动情。作为一只坚韧而专一的大摩羯,就这样被一个沉默时间比说话时间多五倍的非典型天秤俘获了!从2002年到2016年,已经走过了15年!

总结一下,嫁给了不懂诗歌和远方的理科男,谈恋爱的时光,就是每年收获了一堆的娃娃。因为,他觉得你是喜欢的(此处要配个无奈脸)。好在的是,生了女儿,那堆山一样多的娃娃终于有了传承。此外,迄今为止没有收过一枝花,理由是男人拿花的样子很傻。于是,我一直会怀疑是不是不够爱我。但是,这个男人又愿意带你吃好吃的美食作为替代品,让吃货的我又短暂忘记了要质疑下这没有收花的人生。

嫁给了不懂诗歌和远方的理科男,会让你渐渐忘记了生活里还有诗和远方。他的生活哲理,就是看着脚下的路,过好眼前的生活。曾经有一天开车时,他突然说:“如果没有我,你怎么办?水电费也不知道怎么交,银行各种合同,还款,也从来不操心,我必须要好好活着,不然你带孩子怎么过?还要好好赚钱,要是哪天不在了,房子卖了也值不少钱。” 后座的我,还抱着孩子,有些泪光泛滥,这也就是一个理科男能说出的最动听的情话吧。

嫁给了不懂诗歌和远方的理科男,生病了就会说多喝热水,生日了只会问你要不要蛋糕,买礼物时只会问你想要啥,基本没有惊喜,也没有意外…但是,也会一边唠叨一边开车送你去医院跑上跑下,还絮絮叨叨给你分析挂水的种种弊端,努力劝说吃药。虽然没有惊喜的礼物,但是你需要的,也会默默刷卡。外加,怀孕时,次次请假陪去产检;默默学会下厨,努力做出均衡营养的饭菜;也会拿起吸奶器在凌晨默默帮助高烧不退的新手妈妈默默挤奶…

曾经,很羡慕我的好友,羡慕她和先生能在某个时刻坐在某个舒适的咖啡厅亦或餐厅,彼此谈谈最近生活中发生的趣事或有深度的电影。能在某个场景,不避讳孩子而高调秀个恩爱,传承下爱的理念给下一代。顿觉,这才是我心中理想的soulmate典范!想想木讷的老公,不由摇了摇头,既没有诗,也没有歌…某人最大的乐趣,就是瘫坐成一团,看看脑残的娱乐节目,放松下大脑。所谓交流,听着那哈哈声的傻笑,也突然不知从何开始谈起。罢了,那片没有走进的精神世界!

想了想,早已记不起大胡子的荷西,忘却了葡萄庄园,志摩的诗也只能想起那寥寥数句,收起了浪漫和一切不符实际的想法,交给了生活。然后,早晨醒来,看着身边人的脸庞,是踏实的,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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