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诛仙》
不知不觉,距离上次读《诛仙》已经过了十年了,十年之后花了一周时间重温这个仙侠世界,回忆接踵而至。
初中时候校门口有个小书店,大部分的中学门口应该都有,卖卖辅导书、小说和杂志。那时候我应该在读《哈利波特》,虽然根本记不清那些外国人名,但是还是沉浸在那个骑着扫帚飞来飞去的魔法世界中。那天在那个小书店看到一本书,封皮上写这一句话“十六岁以下读《哈利波特》,十六岁以上读《诛仙》”。当时的我鬼使神差的买了《诛仙》的第一部,后面就欲罢不能了。无论是借同学买的盗版的大厚书,还是看着为了买来查单词文曲星,更甚者盯着mp3的小屏幕也要把《诛仙》一部又一部的追完。
最近《青云志》热播,我也买了会员来看,看了几集感觉并不是原汁原味,真有一种大家说的,十年诛仙梦一部青云毁的感觉。中学时,也爱自己拿着一根木棍,把自己幻想成张小凡,把自己心仪的女生当做碧瑶,想让自己成为她心目中的英雄,想尽全力保护她不让她受到伤害。如果有人欺负我,我也可以一棍下去打败所有敌人。
现在长大了,知道世事无常,称霸世界要努力再努力,而且还不断需要勇气。有时候我们并不缺乏勇气,只是不敢面对自己鼓起勇气之后却是心碎的结果。于是我们多年之后总会感叹,如果当时如何如何,现在会不会怎样。所以我们总是被囚禁在往事之中不能自拔。怀念那段经历、怀念那个人。可能是因为你现在过得不好,想起当时你美好的样子。所以我们幻想自己是一个称霸一方的英雄,仿佛一个威武的转身就能忘掉一切。但是现实举步维艰,一路荆棘。所以我们都忘掉了做一个英雄,感叹这个世上没有什么所谓的英雄。人生不过一场沉沦,清醒也不过是一场梦,所以不要让自己成为往事的囚徒。虽然这个世界你不是英雄,但是你总在一个人心中,是她唯一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