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来,心心念念想买一个街机摇杆,欲重温儿时的情怀。于是乎,双十二来了,街机摇杆隔天也到手了。
迫不及待地插上电脑,安装游戏。
拳皇,连招已经基本忘记了,也没有手感了......,记得当年也从来没有过用一个铜板打到最后,也许是老板太黑了吧,把游戏难度调高了。清晰地记得当年不但玩游戏,还去书店租漫画。大半夜在被窝里打着电筒,一口气要把当天租的看完,第二天重复着相同的事。那个年代,没有手机,小镇的大街上三两还开着专门租书的店,男孩爱看的日本漫画,初中女生喜欢的言情,少男少女喜欢的流行曲歌本、明星八卦书、各种青春杂志......
恐龙快打,这是小时候玩得最多的街机游戏了,开始只有2个小伙伴可以一起打,再后来可以4个战友一起上场了,所向披靡。也许是因为游戏简单吧,头脑简单的我们只能玩这个游戏了。再玩起,再也不用受那遥远从前的1元4个铜板的束缚了,无限续命,可依旧一阵阵手忙脚乱,按钮劈啪劈啪作响,才发现夜深,会吵着隔壁睡觉的孩子,也许只是因为游戏于今的自己而言,已没有吸引力了吧,作罢。
关掉游戏后,忽然想不如把摇杆挂闲鱼卖掉吧。
叹口气,回不去了,我的童年再也回不去了。那些遥远的曾经最纠着我们童年心的街机游戏已然无法成为开启童年时光的钥匙,童年,已然似被封印在奈何桥的另一边了,再也回不去,再也找不那种纯真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