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爱情和婚姻的全部幸与不幸都在书里面了。爱情是浪漫的,而婚姻是现实的。所以,爱情是感性的,而婚姻需要理性。爱情的幸是动情,不幸是回归现实;婚姻的幸是相爱,不幸是各有所图。
爱情是件美好的事,即使是一个人的爱情,又或者说,对一个人动情本身就是一件令人悸动的浪漫美好的事。弗龙斯基在舞会上初见安娜就动了情,深深地被安娜吸引,甚至舞会结束后也追随其而去。爱情的芽就这样悄然破土而出了。他们相爱了。即使安娜忍受着欺骗的痛苦,但她的确沉浸在爱情的甜蜜里。约会、温存,成了安娜生活中最美好的期盼,与此同时,对于不解风情的丈夫的不满与厌恶也日益加深。爱情是美好的,但并非所有爱情都能美满。在任何时候,任何背叛都是罪恶的,让人不齿的。所以安娜和弗龙斯基的爱情注定是不美丽的故事。
在少年时代,在情窦初开的年纪,对 一个人动情是朦胧而羞涩的心情。那时候,我们表面上是在认真听课,随意和同学打闹,但却总是在用眼尾漫不经心,有意无意地扫视着那个人。那时候,总是那么小心翼翼地藏掖着这小小的秘密,唯恐别人知道。现在想来,那是年少天真的回忆真是光阴赐给我们的最好的礼物。
动情大概是被人触碰了心底最柔软的那一块,我们总是那么容易就感到忧伤,感到欢喜,时而惆怅,时而忘怀。心理住了一个人,他浮现在早晨的水杯里,萦绕在午后咖啡的香气里,最后出现在睡前梦幻的想象里。但当第二天相遇时,我们却又逃开了。
列夫.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得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而爱情也大抵如此。有科学研究称,男女相互吸引是由于体内释放的一种叫做多巴胺的物质,它能使人兴奋,也就是说,多巴胺一消失,恋爱逐渐减温,爱情总的男女双方热度减退,从感性回归理性,从新审视这崭新的处境。除了这个生理方面的解释,其实在实际生活中,大多数爱情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境。真正要把一个人融进自己的生活,甚至生命里来,是一定要有牺牲的。如果说牺牲太过壮烈,不适合平凡的爱情,那至少也要忍受很多。忍受不同的生活习惯,忍受流言蜚语......其实这些事情都不是最为要害的,不同的生活习惯可以逐渐磨合,难道你没遇过一个女人说晚上身边没有丈夫的呼噜声会不习惯吗?流言蜚语之类大可不闻不问,无伤大雅即可。最重要的是用心去感受。摧毁一段爱情的最大刽子手大概是女人的猜疑。在《安娜.卡列宁娜》里就有好几处写到安娜猜疑龙斯基爱上了别的妙龄女郎,怀疑弗龙斯基厌恶她故意逃离她的身边。在旁人看来,这种猜疑完全是空穴来风,毫无道理的。但是,猜疑是女人的天性。那个恋爱中的女人不担心情郎变心?更何况安娜当时还处于被上流社会抛弃了的处境。而且安娜想念她的谢穆沙,甚至爱那个英国女孩多于自己的小女孩,这里能够隐约窥探出安娜其实心里有一点后悔的了。但她现在,除了继续和弗龙斯基生活外已经别无选择。社交界的大门也不再向她打开。
我很喜欢一本小说,叫做《何以笙箫默》,里面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是我最羡慕的。世间能有多少对恋人能厮守到老,共谐白发?现在有很多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有些新婚夫妇甚至渡完蜜月回来就把婚给离了。恋爱的时候,觉得白开水都是甜的,但结了婚之后,谁来查一壶白开水都成了问题。
史铁生说二十来岁的人可以没有爱情,但没有谁是不想像爱情的。这话说得真好。我经常隐隐约约地幻想爱情,但我却在生活中拒绝了两个要追求我的男生。第一个男生我是真的不喜欢,第二个男生还没认识就匆忙斩断了联系。现在想想,真有些遗憾。我怎么就那么没信心去赢一个男孩子的爱呢?要是真成了,会怎么样呢?他宠溺地摸我的头,弄乱我的头发,我轻轻地打了一下他的手臂;我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环腰抱着他,咯咯地笑着;晚上自习完回宿舍,他拉着我的手,或者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猛地拉了一下,是我撞进他温暖的怀抱里。这就是我想像的爱情里最美的怀念。
结不结婚对我来说其实不重要。虽然我一直记得当年莫泊桑的一篇短篇小说里一位老奶奶的悲惨。她看见一个男孩跪在女孩子跟前,用手紧紧地握着她的小脚丫,问她冷不冷。她像个小女孩一样哭起来,说从来没有人对她这样过。年老体弱的时候,还要自己孤零零地一个人那多可怕。不过,宁愿单着也不将就。以后爱情来了就接住,好好地待对方好,结不结婚都无所谓,只要他爱我,心疼我。
只有他爱我,心疼我,他想要的,我都给。
要是他背叛了我,那我就孑然一身地离开,永世不相见。
现在,我想被拥抱,我想被嘘寒问暖,我想要爱情。只要你来了,我便不再躲避。
只要你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