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 约翰一书2:28-29(新译本)
孩子们,你们要住在主里面。这样,他若显现,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他来的时候,我们也不至惭愧地躲避他了。你们既然晓得神是公义的,就应当知道所有行公义的都是从他生的。
约翰经常使用“住在主里面”类似的字句(例如约翰福音里整个第15章),约翰一书二章27节、28节两次连续提到要住在主里面。初次读到这样的字眼,会觉得是让我们与主有持续不断的亲密交通,这也是每个基督徒非常盼望的和主之间美好的关系。我自己非常喜欢大卫在诗篇中写到的:“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华,我仍要寻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瞻仰他的荣美,在他的殿里求问。”(诗篇 27:4 和合本)大卫的诗句真实地写出了属主的人是多么渴望时刻与主同行。
而当我们联系其他的经文,会发现“住在主里面”或“在主里面”其实还有一些具体的教导。例如:约翰福音15:7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 15:10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爱里。 约翰一书2:5-6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 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从这些经文不难看出,“住在主里面”具体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或应当怎样做呢?那就是牢记主的话语并且实际地遵行。如果单单讲道理,总会觉得无力实行,想想有多少个早晨说好了要早起,却总是起不来就知道,想要做事到底有多困难了。十字架的救恩给我们能够遵行祂话语的能力,我们还有最好的榜样就是主耶稣自己,如果爱一个人,总会不自觉地模仿他的行为,想要变得和他一样,爱主的人,也一定想要变得像祂。
“住在主里面”还会带来一个结果:我们可以毫无羞愧、坦然无惧地迎接主的再来。罪使人想要躲避神,这是一种自然的心理。每个人都有一些隐秘的想法不想被人知道;如果有人知道我的丑事,恨不得钻到地缝里去;小孩子做了错事,常常会不自觉地躲着父母。当我们做错事并且被别人知道了,就会羞愧得不想见人,罪人又怎能承受神的审视呢?祂全然圣洁公义,祂全知全能,祂就是光,所有“见不得光”的事都会被祂揭露且审判,罪人将要受刑罚。而我们不必受刑罚,因为耶稣基督已经代替我们受了刑罚。这个大好的消息到底有多么贵重,是我们怎样思想都不能完全明白的。 “住在主里面”,因为基督所做成的救恩,才使得基督徒能够住在祂的里面。
求主帮助,让我有力量,在每一件小事、每一个选择都能够遵行祂的话语,将爱主的心在生活中实实在在地活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