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傲娇哇
我把我整个灵魂都给你,连同它的怪癖,耍小脾气,忽明忽暗,一千八百种坏毛病。它真讨厌,只有一点好,爱你。
——王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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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一个人爱到失了脸面,丢了尊严是何种境界,恐怕是要分开了,那种无法挽回的痛让人一辈子都忘不掉。
何小秋在卧室的灯下发了毒誓,不要再想起那个让她撕心裂肺的男人。可是镜中的她已经哭花了脸,如果轻易就能抹掉关于那个男人的所有,她也不至于今天这般狼狈。
她仰着头,大滴大滴的泪水砸在了她的脚背上,竟然很痛,大概就是心痛吧,无法言说的疼痛,大概那种痛她这辈子才经历过这一次。
回忆撕扯着何小秋的灵魂,整个人都沸腾了起来,大抵是因为沈南初,这个曾和她相爱很多年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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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小秋的父母离异,分别组建了新的家庭。
从那以后她备受打击,老师眼中的高考尖子生变成了差等生,同学眼中听话乖巧的学习委员变成了一个冰冷的怪物,只有奶奶懂她,她的父母不要她了。
我们都以为媒妁之言的父母爱情是坚不可摧的,然而真的很脆弱,直到他们分开了,去真正寻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才发现,世界上所有的温暖都扑向了他们。
可小秋呢?是父母的失败爱情遗留的一个可怜虫,没人爱她。
直到唯一爱她的奶奶重病倒下,小秋感觉自己好像失去了全世界,不!是全世界抛弃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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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发榜,何小秋名落孙山。
她学会了抽烟,喝酒,甚至结识了很多小痞子。
沈南初就是其中一个,同样一个没有双亲的可怜虫。
很多年前,沈南初的父母在快要倒闭的工厂里上班,发生了火灾,他的父母冲进去救人,把自己的性命也搭了进去。
自此沈南初由两个姑姑抚养长大,却不想他不务正业,变成了一个街头小混混。
那日,何小秋的眼中全是沈南初,满满的塞进了她的眼球,那个男人的一举一动都会让她热血沸腾。
虽然沈南初外表痞里痞气的,但却有一颗温热善良的心,他常常帮助路边卖水果的老奶奶收摊,给过路的行人指路,甚至见义勇为,抓住了偷行人钱包的小偷。
“喂,小子,你不是一个合格的小混混,但你可以做一个合格的男朋友,做我男朋友吧,有我面吃,就有你汤喝。”
何小秋脑子一热,调侃起了沈南初。
沈南初脑子也一热,当了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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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句玩笑过后,沈南初每天都跟着何小秋,何小秋去哪里都有沈南初的影子。
何小秋虽是爱慕过他,但一时的感觉总是经不起大风大浪的,她只是觉得他和平常的小痞子不一样,很独特而已。
“何小秋做我女朋友吧,我会对你好的。”
这句俗的不能再俗的告白惹火了何小秋,一巴掌落在了沈南初的脸上。
“你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几斤几两,敢追求本姑娘。”
“不是你说的我能做你的合格的男朋友嘛,这么快就不记得自己说的话了啊。”
“我说的话要是这么好使的话,我爸妈也不会离婚!”
话音刚落,小秋的脸上涕泪横流,万分伤心。
沈南初张开了双臂,怀抱住了哭成泪人的小秋。
看吧,她其实并不是一个坚强的姑娘,碰触到内心的柔软也会低头哭泣。
我们每个人都如此,越是坚强,越有致命的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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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他们两个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在一起了,或许是因为两个人都没谈过恋爱,很幸运成为了彼此的初恋。
“南初,你会爱我多久?”
“傻丫头,我会一直爱到你不爱我为止,我会永远陪着你。”
动人的情话总会让人心头暖暖的,小秋不知问了沈南初多少次同样的问题,他每次的回答都让小秋很安心,觉得他就是那个会陪她一辈子的男人。
最好的爱情就是何小秋不管发多大脾气,沈南初都会唯命是从的哄她开心,把她逗笑。
沈南初说:“她胡闹,我不会跟着她胡闹,她饿了想吃东西,我会跑遍每家店铺去买她最喜欢吃的酸辣拌。”
那碗又麻又辣的酸辣拌是他们最美好的记忆。
何小秋说:“喜欢他就像春风吹了八百里,暖暖的,他对我很好,我想吃什么,想喝什么,他都会很快买来放在我眼前,看我胡吃海塞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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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秋记不清他们第一次吵架是什么时候,但是她清楚的知道,他们很少吵架,若是吵架了,便吵的十分厉害。
那个夜晚,沈南初很惆怅,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对何小秋发那么大的火,完全能点燃一整栋楼了。
“何小秋!你这个不守妇道的疯女人,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去当卖酒女嘛?你不就是缺钱嘛,我给你,我都给你!”
一大把粉红的钞票撒在了何小秋茫然的脸上,她从没见过眼前这个男人发过脾气,而自己也从没如此委屈过。
她要治奶奶的病啊,她的确需要很多很多钱,逼着自己打好几份的工就是为了凑钱给奶奶做手术。
显然沈南初不知道事情的内幕,只知道几个小混混告诉他小秋在酒吧卖酒,在作贱自己。
当时沈南初是不相信的,直到他亲眼看到小秋被几个老男人洒了一身酒水,她还猛喝着啤酒。
沈南初咬着牙,心想着眼见不一定为实,可他还是抑制不住心中的不满,他不相信自己的女人会去干这些下三滥的事情。
他朝她大吼,她第一次哭得那么伤心,撕心裂肺的。
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是彼此理解,可是这个眼睛猩红的男人似乎很不理解她的做法,半分都不像何小秋深爱着的那个很暖的男人。
即使大吵了一架,弄哭了小秋,沈南初还是一把搂住她,不过这次,很霸道并不温暖,像是要把小秋镶嵌在他身体里。
“以后治好奶奶的病,我都不会去那种地方了。南初,你要相信我,我们要好好的。”
“嗯,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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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去秋来,五年的时间让小秋改变了很多,她拥有着沈南初带给她的温暖,拥有着爱情赐予她的幸福。
她不再像个野孩子一样撒泼,她有人疼,有人爱。
他们之间的感情近乎转化成了亲情,彼此太过熟悉,太过了解。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知道对方下一秒会做什么。
我们憧憬的爱情也不过如此吧。
五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他们经历了太多的事情,经历了很多次的分手,可是每一次说分开,不出一个晚上,第二天沈南初就会牵着她的手说,“媳妇儿,走啊,咱们吃大餐去。”
一顿饭就俘获了一个小女人的心。
沈南初说,“即使她脾气再臭,性格多顽劣,她一万个不好也是我的女人,既然我们都没得到父母的爱,那我们更应该彼此相爱,用心体会世界上最温暖的爱情。”
何小秋说,“我知道,我们会一直走下去的。”
年轻的时候都希望自己学会去爱,同时也很贪婪,想得到最好的爱。
何小秋不断的向沈南初索要着爱,却不知这个深爱自己的男人已经很疲惫了。
沈南初对何小秋已经说不出是爱还是习惯,可能相处久了会令人厌倦,令人心生防范,一旦触及对方的底线就会引发一场轩然大波。
年轻的时候我们也都以为喜欢一个人就是爱情,却不知道爱情已经在喜欢的时候消失的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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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男人说自己累了,或许就是那段爱情结束的引线,它牵引着那段看似美好的爱情走向终点。
在他们相处的第六个年头,沈南初决定放弃了。
他没有爱上其他女人,也并非小秋有了新欢,只是他爱小秋爱的太累了,他想歇一歇。
当他当面和小秋说分手的时候,小秋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大骂着他是个滚蛋,浪费了她大好青春去爱一个不该爱的人。
“我们真的结束了,找一个比我好的人好好爱你。”
沈南初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何尝不心痛,面对自己深爱了六年的女人竟也会有不知所措的时候。
不爱就是不爱了,没有理由,就像沈南初第一次遇见何小秋的时候,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那个姑娘,或许两个人家庭背景太过想像,又或许是他注定要遇到她,要和她经历一段过往。
电影《一天》里艾玛对爱了20年的德克斯特说:我爱你很深很深,我只是不再喜欢你了,我很抱歉。
沈南初对何小秋也如此,依旧很爱她,但是不再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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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秋不会知道沈南初还爱她,只知道在一个夕阳似火的傍晚离开了她。
她眼里噙着泪水,“南初,你真的不要我了吗?你真的要扔下我一个人吗?”
沈南初没有丝毫动容,头也不回的走了。
她在后面拼命的追着,奈何她用尽了全力也追赶不上那辆载着沈南初的出租车。
泪水和汗水交织在一起,说不清是什么味道,或许是苦涩吧。
她不甘心啊,相处六年的男友真的就不要她了嘛,她不明白为什么那么相爱的人还是要分开。
想要走的人用一万匹烈马也拽不回来,这个道理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那个哭的撕心裂肺的姑娘让人心疼,可是没有人能替她扛这份伤痛,人生总要经历分别,或早或晚罢了。
可能上帝让两个人相遇相爱就是为了让他们分开罢了。
人们都说地球是圆的,相爱的人总会在另一个地方相遇。
何小秋坚信,她会在另一个地方等到他,或许那个人不再叫沈南初了。
你好,我是傲娇哇。我要努力点,变得更优秀才会遇见更好的自己。一个只会走心的姑娘,走近我才会温暖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