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钟滴滴答答的绕着环形跑道以平均24小时一圈的速度慢走着,走到曾经我最熟悉的时间点:下午3:30。阳光洒满了窗格,透过窗户照进房间,停留在我翻着书页的指缝间。楼下小区抒情的轻音乐竟能传到15楼也声势不减,温馨美好的氛围包裹在整个小区。
突然音乐就换了,熟悉到能唤醒回忆的歌曲,某个在一段时间内很流行的电影主题曲,小学时学校为了赶潮流选的课间操音乐之一,却不可避免地被体育组配上了广播体操般的老土动作。
伸了个懒腰,感到书的内容有些乏味,我走到阳台的另一个书架前,打开一本落满灰尘的小学时的作文本,打开我尘封已久的记忆:
阳光灿烂的日子
下午3:30正式阳光最灿烂的时候(小学时我的科学常识貌似有点问题)校园门口靠西边的林荫道是每天我放学回家的必经之路。在阳光的照射下,树荫上的那片新绿变得格外美丽,叶子绿得宛如碧玉,绿得生机勃勃,俨然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阳光如精灵般穿梭在街道, 从树叶间的缝隙中洒下来,照在同学们的笑脸上,显得那样活泼亲切,照在我栗色的头发上,照在我白色帆布鞋脚下的道路上。
我喜欢阳光,喜欢阳光照在所有事物上的感受,那种感觉里有青春的味道。
漫步在阳光灿烂的林荫道上,真是一种享受。
这样想着,我忽然望见前方那熟悉的身影,虽然心中有隐隐的不确定,但我还是跳着跑着追了上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
“啊!你怎么也在这儿?你是走路回家吗?”文曦转过头来,张大嘴巴。
“你的表情也太浮夸了吧!路上堵,骑不了车,姥爷现在只能推着车跟在我后面了。”
就这样,我们一句接一句的聊了很久。突然间,我们却都沉默了,而那沉默并不让人觉得尴尬,反而营造出了一种安静的氛围,勾起了我们的回忆。
那个夏日午后,天很蓝,风很暖,夹杂夏日里的一种干燥。阳光洒在皮肤上有隐隐的刺痛感,我没有撑遮阳伞,背后的汗将衣服都浸湿了,我却还没有走到文具店。
走到文具店时,我早已热的不行了,却仍很兴奋地在店里不停转悠,好像一点都不累。
该买什么礼物送给文曦呢?
忽然,在文具店的一角,我看着各式的英语本,在其中一本英语本的封面上看到某个女孩熟悉亲切的笑容时,我愣住了。
记得以前,我很喜欢一个人的时光,觉得身边没有其他人就会让我没有拘束。我从不交朋友,因为想找一个与你志趣相投的人太难,而我是那样怪的一个女孩。
可是,遇见了那个热情活泼的女孩后,我才发现共同的爱好真的是不需要刻意去制造的。和她聊天时,渐渐发现,我们都喜欢日本动画,喜欢那励志、充满勇气与正能量的故事……封面上的女孩正是她特别喜欢的动画中的女主,她一定会喜欢!
那天,摸着自己瘪瘪的钱包,我连价格都没看就决定买下它。
虽然那个暑假已距今天十分遥远,我们两年多的友情却仍未完。那个热情活泼的阳光女孩,那个诉说着我们友情的英语本,那段阳光灿烂的日子,早已镌刻在我的生命里,那段如阳光般灿烂的友谊,永远不会被抹去。
合上本子,我有些恍惚,有些惊讶,有些诧异。
恍惚间又回到阳光灿烂的日子,惊讶与我也曾用俗套的应试作文写法描写不俗的、鲜活的记忆,诧异于我以前的景物描写也是如此没有特色,如果是现在的我,有自信能将那段记忆更好地呈现:
阳光星星点点的坠下来,红色地砖上有斑驳的树影,阳光好像渗透在树叶里,使那绿色的叶子看上去晶亮透明。林荫道上有两排高大的法国梧桐,几乎遮住了整片天。我低下头看着自己脚上边缘已有些泛黄的白色帆布鞋,一步一步跟在前面一群身影的后面--那些三五成群、勾肩搭背的放学路上的熟悉身影。走着走着我抬起头,发现前面只有一道模糊的身影,那个短发女孩的背影随着那年夏天一同走远……
好像有点跑题了。
写那篇文章的那年夏天,我和文曦一起冲刺南外,每天熬夜刻苦学习。不同的是她是真的在好好学习,而我把书藏在键盘抽屉里,有时间就翻两页,而是沉迷于读书的我从一开始的“翻两页”变为无休止的延续。
如果不是那时读书的积累,我也做不到像现在这样对我以前的文章指手画脚。
当然后来我不后悔没有好好复习,不只是因为这个。
我考南外的决心很不坚定,纯粹是背负着家长和老师的希望,才勉强决定奋力一搏。
小学毕业后,文曦去了南外,而我去了南外的分校。这结果着实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文曦的成绩和我差不多,甚至比我差一点。
我们学校组织外语节参观南外本部活动时,我遇见了文曦。她说她不停向我招手,我却没有发现。说实话如果不是听见她喊我的名字,我根本不会关注并认出她。
我睁大眼睛打量他:皮肤颜色有些暗淡,额头上长满青春痘,鼻子上架着一副书呆子的标配——这是她以前从没有的。她不再是清爽利落的短发,而变成了千篇一律的马尾辫。
她没有像想象中那样惊讶的看着我身边的朋友会像别的同学一样指着我喊:“你变活泼/漂亮了!”一如既往、如初见般的友好笑容,反而让人感觉有些生疏。她变了很多,只有声音和笑容还在。
文曦的成绩,在南外最多中下,而我的情况却比她好太多。我一直不喜欢有太大压力,却不知道文曦追求的是不是这样的自己。
我们各自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再次相遇寥寥几句便匆匆告别。
“其实有满腔话语要说,可对面已不是该说的人。”
文曦变了,至少是从外表和气质上,我已经无法将对面这个人当作纯粹的文曦。
但那又如何?回忆中的总是最美,而我留住了回忆。就像曾经的作文结尾所写的那样,读了让人怀疑自己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虽然那个暑假已距今天十分遥远,我们两年多的友情却仍未完。那个热情活泼的阳光女孩,那个诉说着我们友情的英语本,那段阳光灿烂的日子,早已镌刻在我的生命里,那段如阳光般灿烂的友谊,永远不会被抹去。
我实际上不觉得自己那篇文章写得好,无论是曾经还是现在。我太过依赖于应试作文的套路,没有写出我眼中真实的夏天。
为什么喜欢夏天呢?也许是因为夏天里有阳光,阳光里有青春的味道。
我曾经想过很久很久,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喜欢夏天灼热的令人厌烦的阳光。在最空阔的时候,尚未想通的我写下来这样一句有诗意却没意义的话。
只是很久很久以后我才发现,我所喜欢的阳光并不是我所以为的阳光,只是我那时只会写那样的阳光。想到阳光,我脑海中浮现出来的,是寂静的林荫道两边一排一排的老房子,树影子斜斜地卧在太阳影子里,房子门口有树荫下乘凉的老人,穿着被汗水浸染的白色背心,拿着大芭蕉扇眯着眼睛,紧皱着眉头坐在小板凳上…
老房子、无人的街道、坐在坐在门口乘凉的老人,都是意像,只是为了映照出我理想中忧伤的基调和浓浓的年代感。
如果我喜欢阳光,我为什么不喜欢清晨美好的阳光,而是下午3:00半灼热的阳光。
如果我喜欢阳光,我为什么不喜欢春季美好灿烂的明媚阳光,而喜欢夏季骄阳似火的令人厌烦的阳光。
我喜欢的,其实是阳光下的那一抹颓废。
我喜欢的青春,不是正青春时在阳光下发生的热血励志的故事,而是老故事里泛黄的桥段,老相片中泛黄的青春,适用于缅怀的青春,是终将逝去或已经逝去的青春。
我喜欢阳光,但我并不是一个阳光的女孩,而是一个极度悲观的女孩。我喜欢的,是最炽热的阳光所反衬出的,最适合追忆的青春。
我喜欢阳光,是一种情怀。
我喜欢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里,那种强烈而朦胧的光线,那是夏日午后最灿烂的阳光,就像放学时分下午三点半的阳光。
时钟滴滴答答的绕着环形跑道以平均24小时一圈的速度慢走着,有多少人的青春正在逝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