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要面对可能的意外、疾病甚至灾难,它们往往来势汹汹,不给我们思考、缓冲的时间。最严重的情况,它们可能击倒的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除了带给家人心理伤害以外,还可能导致家庭长久的经济困境。
因为自身无与伦比的杠杆,定期寿险和意外险,无疑是对冲这种风险财务损失的最佳安排,没有之一。那么,它们能分别解决什么问题,又有什么相同和不同之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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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寿险是在指定的保险期间内提供全残或死亡保障的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规定的全残或死亡事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额。
产品特点:
1) 长期保障(通常是几十年的保障期间,可以自由选择)
2) 针对疾病导致的死亡或全残,以及意外导致的死亡和全残
3) 杠杆高,保费负担压力轻
毫无疑问,全残或死亡无疑是人生中最为极端的风险,往往意味着一个人失去了赚钱的能力,而定期寿险的赔付金,则是代替被保险人履行下列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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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是在指定的保险期间内提供意外死亡或伤残保障的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规定的意外死亡或伤残事故,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约定保险金额。
产品特点:
1) 一般为短期保障(一年及以下)
2) 仅保障因为意外导致的死亡或伤残
3) 杠杆高,保费负担压力非常轻
常见的意外情况包括:车祸,歹徒袭击,触电,猫抓狗咬等。而猝死,过敏,高原反应等,通常不属于意外险的保障范围。
通常来说,猝死大都是由于身体健康原因造成,因此并不属于意外。所以有的保险公司以此为由,不把猝死纳入保障范围。比较友好的保险公司,把猝死一样纳入意外险的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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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定期寿险和意外险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定期寿险并不局限于意外情况,疾病造成的身故和全残也能保障;意外险,通常仅限于意外情况,尽管个别产品扩展了猝死责任。
具体来说,两个类别产品的保障范围,如下:
当然,细心的你肯定已经发现,全残和伤残,虽然仅有一个字之差,但背后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2013年6月8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联合中国法医学会共同发布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其中,伤残总共分为十级,全残相当于其中的一级。借用金庸老前辈笔下的英雄人物,来给大家一个更加直观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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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意外险,还需要买定期寿险吗?
从以上不难看出,意外险只能赔付意外的身故,不能满足其他身故的保障需求,这时候定期寿险的优势就得以完美体现;而意外险中的伤残责任,又能很好地补充定期寿险只保障全残的不足。
意外险和定期寿险是相互补充的关系,不是相互替代;两者保障重叠的部分,出现理赔都可以赔付。
愿我们不论何时何地,都能活出最有安全感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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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
我投保了意外险,
只为来生还爱你。
那一年,
我投保了定期寿险,
只为当有一天不得不离开的时候,
希望留给你的是钱是爱不是债
因为我知道,
真正的爱,
不是我活多久就照顾你多久,
而是,你活多久我就照顾你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