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菲尔丁和斯摩莱特那样的作家,在现代意义上之所以能显得是现实主义的,乃是因为他们笔下的人物大部分是一些肆无忌惮的角色,其中不少人能够抢在警察前两步。但是简奥斯汀所描绘的以乡绅生活为背景的极其拘谨的人物,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也似乎是够现实的。社会上和感情上的这种虚伪风气,今天仍然大量存在。只要再放手加上一些附庸风雅的成分,你就可以大致领略到你所订阅的报纸书评栏的调子和俱乐部里读书小组的一本正经、愚昧自满的气氛了。畅销书就是他们这种人制作出来的。所谓畅销书,其实靠的是宣传推广工作,其基础是一种间接的附庸风雅的心理,有批评界老手打上的印记做保镖,有某些极有势力的幕后集团的精心爱护、不断浇水。这些集团的本业是推销书籍,但是却希望给你一种他们正在推广文化的印象。你只要书款稍许迟付了一些,就可以明白他们的旨趣是何等清高了。”
这是雷蒙德·钱德勒的小说《简单谋杀艺术》自序开篇关于市面上所谓畅销书的论述,侦探小说在二战后的美国并不受大部分读者待见,按钱德勒自己的话说,侦探小说里出现谋杀,是人的意志受挫的表现,有其社会学意义。并且侦探小说写好不易。能讲好故事的人往往会忽略细节,善于刻画人物的作者却不一定能构造出精彩的故事。而钱德勒的文风,在这篇唯一的小说自序里,也可瞥见一二,真实、深刻中伴着戏谑,诙谐亦或黑色幽默,餐前甜点风味独特,正菜呼之欲出,极具年代感的爵士乐从座椅深处飘出,酒吧里第一瓶酒已经清脆地开了。
《漫长的告别》是钱德勒代表作,是钱德勒在去世前的妻子病床边照顾期间写成的,也寄寓着对挚爱漫长的告别的心情。他以“硬汉派”风格提高了侦探小说的文学品质。他一生共创作了七部长篇小说,《漫长的告别》作为他最重要的一本小说,是其风格的集大成之作。该作品讲述了硬汉马洛如何完成对朋友承诺的故事:马洛遇到一个优雅的酒鬼,和特里·伦诺克斯一起喝酒代价是大面额钞票和蹲监狱,然而朋友的逃亡,牵出系列的谋杀案,死亡与疯狂,情欲和痛苦,最终的真相指向作家韦德的夫人,而马洛遇到的每个人,又有各自沉重的往事。
爱伦·坡胜在恐怖故事的讲述和紧张氛围的刻画,海明威以平实简洁的写作见长,菲茨杰拉德文风华丽如美国的黄金时代。提到雷蒙德·钱德勒,在图书馆美国文学柜子里埋头从顶层至蹲到地上,或许会一无所获,而前面几位的大作则是赫然在列,装裱漂亮而引人注目。那么钱德勒是如何与他们并列于美国经典小说殿堂呢?
村上春树为《漫长的告别》作的的序言里,提出钱德勒是“绕道达人,细节名人。”在阅读中,我也恰好读到钱德勒一些与主题无关的细节描写和俏皮的论述,其描写能力在下文我会为读者展现。这些看似多余的东西,也许会被海明威及倡导简洁写作乃至零度写作的评论家嗤之以鼻,但这却是钱德勒与众不同的地方之一。
现在节选他对金发女郎的一番议论为例,翻译得是否贴切,读者有余力自可参读原著以作比对。
“有一种金发女人,温柔、乖巧、嗜酒;只管是貂皮,不管什么式样她都爱穿;只要有星光露台和香槟,不管哪里她都愿意去。还有一种可爱小美人,假小子一个,自己付账单,很阳光,有常识,精通柔道,能够一边给卡车司机来个过肩摔,一边一行不漏地读《星期六评论》。还有一种,发色非常非常淡,患有某种不致命但也治不好的贫血病。她无精打采,色如鬼魅,说起话来气若游丝。你不能碰她一根手指头。其一,你根本不想;其二,她正在阅读《荒原》或者用古意大利语写的但丁作品,不然就是卡夫卡或克尔凯郭尔,又或者是在研究普罗旺斯文。她酷爱音乐,纽约爱乐乐团演出欣德米特,她能告诉你六把低音琴哪把晚了四分之一拍。我听说托斯卡尼尼有这功力。世上也就他们这对了。
最后还有一种美轮美奂的展品,嫁过三个相继归天的大骗子,然后又攀上几位百万富翁,一位一百万,最后在安迪布岬谋得一座浅玫瑰别墅,一辆配有司机和副手的阿尔法-罗密欧豪华车,一群老朽的贵族朋友。对于这群人,她报以心不在焉的亲切,就像老公爵跟他的管家道晚安。”这般描写若是用英文展现出来,该是让人击掌称快,近乎完美的描写,初读便中毒。奢靡,精巧,风趣,可爱,懂女人,绅士手杖里敲出的几声黑色幽默,怎么说都可以,我冠以此类描写风格曰:很“钱德勒。”
钱德勒的侦探小说区别于同类作品的地方还在于,他重在塑造人物,特别是菲利普·马洛,而非致力于故事或过分讲求情节上的峰回路转。当读者沉迷并紧张于阿加莎的东方快车谋杀案凶手到底是何人,下一章会发生什么,谁将要死去而手不释卷时,钱德勒的爱好者,则很容易就会记住伦诺克斯、马洛、韦德夫人乃至几笔带过的警官和三位以字母V开头的医生。
“我第一次看见特里·伦诺克斯时,他喝醉了,坐在舞者俱乐部楼台外停靠的一辆劳斯莱斯银色幽灵里。车库侍者已经把车开了出来,手还把着车门,无法关上;因为特里·轮诺克斯的左脚还晃荡在车外,好像他压根忘了自己还有一条腿似的。他的脸看上去很年轻,可头发已然雪白。只消瞧一瞧他的眼睛你就知道他醉得够呛;除此之外,他和那种身着晚宴华服、在娱乐场所一掷千金的年轻人没有什么两样。这种场所的存在除了让他们挥金掷银,别无意义。”马洛初遇轮诺克斯,后者给侦探留下上述印象,钱德勒人物描写前面议论和一些场景描写地华美不同,简洁扼要之中,却有某种不寻常的东西,活生生的世界就在眼前。他是这样对凶案组警监格里戈里厄斯进行素描的:
“脑袋秃得厉害,像大部分结实的中年男人那样,腰间一团滚肉。眼睛呈鱼肚灰色,大鼻子上破裂的毛细血管纵横交错。他正在喝着咖啡,弄出很大的声响。粗糙厚实的手背上汗毛浓密,一撮灰毛从他耳朵里支棱出来。”通过钱德勒的笔触,一位凶狠暴戾的警官形象跃然纸上,似乎下一秒他就要从椅子上跳起来按住马洛和读者的脖子。
人是社会性动物,小说形形色色的人物在四五十年代美国这一大时代背景下,既折射社会特点,也显示了自身是社会的一角,丧钟为每个人而鸣。当时的反共浪潮和大型公司家族对政治经济的控制在书中浮光掠影地提到,多是由精彩的对话来扣动喷射社会的手枪,直击现实扭曲丑恶的躯体。麦卡锡主义消退了,其暗影却留在美国人内心深处,成为时隐时现的鬼魅。无论是摩根对新闻媒体的批判,还是奥尔兹警官对权力滥用的宣泄,还是哈伦·波特对社会文明的批判,都火力十足:“在当下这个时代,我们目睹了公众和个人道德观念以令人吃惊的速度堕落。你无法指望在生活缺乏质量的人身上看到质量。你无法指望批量生产的东西的东西拥有质量。你讨厌有质量的东西,因为它用了很长时间也不坏。...我们制造出世上最精美的包装盒,马洛,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如村上春树在序言里所说,钱德勒对社会现状的着墨在激情酣畅里也有所收敛,取得了一种为小说娱乐性服务的平衡,克制之中,也道出作者和那一代美国人共同的迷惘和痛苦。“在昏暗的街道角落里,每天都有人被抢劫、强奸、撞得缺胳膊断腿。有人像狗一样被杀掉并埋在没人知道的地方。....”书中直斥现实的段落极少,出现则是一针见血,拳拳到肉。书中人物关系与情感在大时代背景下又是如何呢?
小说里,马洛和特里、韦德、艾琳(韦德夫人)、洛林夫人情谊较为深厚。马洛和特里,有着近乎同志般的神秘友谊,初次相识,马洛带酒鬼带回家里照料,同饮琴蕾,逃亡后收到轮诺克斯的信等经历,远远超出一面之缘所能产生的社会关系,除韦德夫人和两个大流氓外,马洛竟然是白发疤脸的酒鬼的可靠朋友。两人莫名其妙地一次次去同一家酒吧饮酒,马洛为朋友而受牢狱之灾,在家里摆出咖啡杯并添上,男人间的默契和情谊,无需过多原由和思辨,堪比我国古代侠士间的交往。而马洛在保护韦德时,琳达因思念旧情人特里而产生幻觉,就在要与意乱情迷的韦德夫人共赴巫山时,仆人阿米哥的出现让马洛最后选择了宿醉。而马洛与韦德的相交,这位作家则给出了答案:“马洛,我喜欢你。因为我们都是混蛋。”二人同为不为社会主流接受的异类,在边缘上产生共鸣,惺惺相惜,程度较之马洛与特里则轻了一些。
最后,人物的悲剧性迸裂开来,内心深处潜藏的感情冲破意识的冰层。“时间使一切都变得低劣平庸,满目疮痍,皱纹累累。人生的悲剧,霍华德并非英年早逝,而是日益老去且日益下贱。”艾琳韦德绝望深渊里的告白,读来使人沉默。
“我们道了别。我目送出租车消失在视线里。我走上台阶,走进卧室。我将床弄乱,再铺整齐。一只睡枕上留着一根长长的深色长发。我心里坠着一块铅。
法国人有一种说法可以形容这感觉,那帮杂种对什么都有说法,而且总是那么贴切。
“说一声再见。就是死去一点点。”
雷蒙德·钱德勒以其硬汉马洛形象,开创以人物性格先行的侦探小说先河,在美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殿堂里占有独特且重要的地位,其作品入选到权威的《美国文库》中。他还是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票选150年侦探小说创作史上最优秀作家中的第一名。他以个人风格,让侦探小说得以进入经典文学殿堂,“娱乐读物”也靠在乐严肃文学旁边,再一次表明文学史里风格流派不分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