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一种主动或被动地生活在一个“故事”中的生物,“故事”给予人以生活的“意思”。当人们觉得“活得很有意思”时,这意味着那个将他们纳入其中的“故事”如同食物一般的给予了他们精神的养料、以至于让他们充满了生活的激情与动力。如果一个人失去了把他们纳入其中的“故事”、或那“故事”不再实质性地提供精神养料,则人们就将陷入到一种被体验为抑郁症的状态之中,严重时甚至于将失去活下去的动力而试图自杀。他们会切切实实地感到——活着真没意思。
这个世界上有着诸多的故事,比如基督教、佛教、回教、共产主义等等等等。人们主动或被动的选择把自己装在某一个故事中且从中获得生活的意义。把自己装进某一个“故事”的人有时候也会失去“意义”,这取决于他们对他们所选择的“故事”抱有多大程度的主动性。
主动地生活在一个“故事”中与被动地生活在一个“故事”中有什么差别呢?主动地生活在一个“故事”中的人就是那种拥有“叙事能力”的人。由于其主动地创造性地参与了“故事”的构建因而对“故事”之“书写”规律始终保持着高度地觉知、并且可以最大限度地免于由于“故事”之“衰变”而失去了精神养料的来源。被动的生活在一个由他人/传统所“书写”的“故事”中的人则会遭遇到这样的状况———当支撑他们精神世界的那个“故事”衰变了,他们的精神世界也就一起衰退了。所以,他们拼命捍卫这他们接受的“故事”、却不懂得去创造“故事”。当他们遭遇到另一个强有力的由别人“书写”的“故事”时,他们要不被击垮,要不投降。在取胜新的“故事”里,他们扮演起奴隶、失败者的角色、且任人摆布。
自人类摆脱了动物性的弱肉强食以来,人类学会了通过“叙事”来争夺生存空间。保有叙事能力的人们越来越兴盛,失去或放弃了叙事能力的人则越来越衰微下去。今天的这个世界,实际上是一个争夺叙事权的世界。但绝大多数人通常意识不到这一点,因为绝大多数人都是被动地被“书写”进一个“故事”而任人摆布的人。
关于叙事能力之争,有两个发人深省的故事值得一提。
20世纪中叶,一个文化不高的名叫艾伟德的英国女人基于某种宗教热情来华传教,在山西省阳城县办了一个客栈、做了一些帮助穷人、救助儿童的事情。随着其后历史变迁,她的善举被淹没于后来无数的其它“故事”之中,不再被人记住。直到好莱坞依据这个女传教士的回忆录拍出一部由著名影星英格丽褒曼主演的电影《六福客栈》,这个尘封的故事便一下升级成了一个“叙事”,以至于许多西方人士如同朝圣般赶到山西省的那个阳城县去参观“六福客栈”的遗址。在他们看来,这个“故事”感动了整整一代的西方人。
另一个故事发生在晚清,一个没有文化的名叫丁龙的中国农民移民美国成了著名将军卡朋蒂埃的仆人。被脾气暴躁的将军赶走。但当将军处境凄凉之际,这个中国农民又回到将军身边,说自己这么做基于“孔孟的教导”。于是乎,美国将军被“孔孟之道”所感动而捐钱创立了著名的哥伦比亚大学汉学系。
这两个彼此独立的故事看起来是人类交往史上的无数“佳话”中的两个而已。但对于具有主动的叙事能力的人和丧失叙事能力的人而言,却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换言之,对于丧失了主动的叙事能力的人而言,接受其中一个“叙事”,就会自动的排斥另一个“叙事”。换言之,对于丧失了主动的叙事能力的人要么接受头一个故事而认为基督教优于孔孟之道、要么接受后一个故事而认为孔孟之道优于基督教。
我这样说绝非仅仅是一种假设。我曾经带着一本《四书》去参加中国基督教的活动、却遭到基督教徒的疑忌。他们虽然没有明说《四书》是魔鬼写的,但他们的态度明显表明在他们的认知系统中基督教价值观与儒教价值观是不兼容的、他们认同前者排斥后者。当然,一般基督教徒没有能力从理论上证明基督教价值何以与儒教价值不兼容,但他们会自动的、想当然地这么认为。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对于人类这种暗地里争夺着叙事权的物种而言,历史故事已然不再单纯是历史故事,历史故事往往被有意地塑造为某种“叙事”,且通过“叙事”,争夺着各自的势力范围。对此一无所知的“吃瓜”群众,到头来不过是“叙事争夺战”所争夺的对象而已。
当然,人类中也有着具有超常的、主动的叙事能力的人,他们看透了叙事的幻像而不会掉进叙事之争的陷阱。他们会超越叙事之争的帷幕而窥见人类存在的本质。他们不会因为自己选择了一个“故事”就自动地认为另一个故事不好或者邪恶,他们既会看到自己所选择的“故事”的局限性,更会看到别的“故事”的高妙之处。我相信,俄国文豪列夫托尔斯泰就是这样的一个高人。因为他说:“福音书少了孔孟之道就缺少了些什么,但孔孟之道少了福音书却依然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