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罗杰斯这一夜睡得很踏实,难得的踏实。直到阳光透过窗帘照到他眼皮上,他才一骨碌爬了起来。他揉了揉眉心。昨晚太困,居然没定闹钟就睡下了,还好今天也没什么事情。
他走到卫生间,哼着跑调的小曲洗漱完毕,甩着湿漉漉的脸出了门。一开房门,就看到昨天买回来的男孩双膝跪地,正候在自己门前。
“你……在这里干嘛?”他吓了一跳。
“杜根先生让我来……来侍奉主人。”他低低地回答。杜根是他的老管家。罗杰斯看了看他,他的伤口已经仔细包扎好了,显然仔细做过清洁,身上有股好闻的奇异味道。“难不成这是头麝鹿?”罗杰斯显然抓错了重点。他过了一会儿才发现男孩身上的镣铐也换过了。他没给过杜根钥匙,那就是砍开的咯?一看就是杜根的风格。
原本粗苯的链条换成了许多根细密的锁链,交叠在他双手双脚之间,镀了银,衬着白得反光的皮肤,竟出奇地好看。手脚上套着的环甚至镶了珠钻,阳光下正一闪一闪的。指甲细细修剪过,断掉的那两根被包了起来,其余的涂上了灰色的指甲油。穿着则仿照这昨天那一套落地的长衣,若隐若现地勾勒出胴体(注1),只是左侧别处心裁地开了一个口,想来他走动时便能露出那个写着“Rogers”的烙印。
罗杰斯有点头大……这也不能怪他的管家先生误解——是他自己深更半夜抱着个衣衫不整的男孩回家,清早朗姆洛带着小病人来找他报道,却是个一问三不知的糊涂小鬼。只知道自己从哪里被买来的,问他来这里做什么,就羞红了脸闪烁其辞。杜根眼见,透过他那身不像样的衣服看到了左腿上烙着的字,以为自己起码猜到了八成。连忙叫人带去梳洗打扮,过不多时仆人悄悄来报,说那男孩儿被蹂躏得狠了……浑身上下没几块完好的,尤其是……尤其是……年轻的男佣结巴了几句,抬眼看着罗杰斯的房间。“咱们头平时待手下不薄,这种事情上也太狠了点,完事儿了也不叫人家洗……刚才给他上药,给人家疼得直冒眼泪。”
杜根瞪了他一眼,心里也悄悄埋怨起来。心想着罗杰斯向来比较禁欲,可能这会逮着对胃口的人了,难免粗暴了些……
罗杰斯看着战战兢兢跪着的男孩,伸手托起他的下巴。“等了多久了?”他问。“没多久。”男孩垂下眼睛不敢看他,小声回答。
罗杰斯一把拉起他,把长衣撩起一半。男孩短短地惊叫了一声,又捂住了自己的嘴。“有一个小时了吧。”罗杰斯只是看着他的膝盖,淡淡地问。
“在我这里说谎,是没有好果子吃的。”他手上加了两分劲,捏着男孩的下巴嘱咐道。说完他自己也觉得这要求不大合理,譬如刚才的情形,要是实话实说“老子等你半天了”恐怕也不会有好果子吃。
“服侍我?服侍我干嘛?”他斜眼笑着,明知故问。看着男孩涨红了脸,只觉得好玩,禁不住想逗他。“主人……主人想干什么便干什么。”他好不容易憋出来一句。
罗杰斯心里大乐。他出生在库多伊莫斯,不知其父也就罢了,甚至不知其母。被一位他不知道名字的老人从垃圾堆里捡回来,堪堪养到六岁,就因为老人病逝又成了没人管的野孩子。记忆中他没有玩伴,也没养过小猫小狗。上个月刚刚26岁,(当然,他的生日是自己随便选的),不过是个过于老成的大孩子罢了。此时捉弄男孩倒真的没什么恶意,只觉得自己像在逗弄一只爪子还没长齐全的幼猫。
“进来吧。”他松开手,自顾自走到餐桌旁边坐下。男孩一言不发地跟在他身后,脚底踏上松软的地毯时他似乎发出了开心的一声轻呼。罗杰斯回头看去,他已经规规矩矩地跪在他脚边,恢复了刚才的姿势。罗杰斯猜到他是因为这里跪起来膝盖不疼开心。
“你可以坐着。”可他说完才发现餐桌旁只有一把椅子——他从不和人共进早餐。像是为了缓解说错话的尴尬,他伸手按了早餐铃,过不多时便有人端着大大小小的餐盘走进来。“今天要再送一份。”他吩咐道。
年迈的女佣答应了一声,目光偷偷扫过桌子旁跪着的男孩,眼里满是好奇,想来“罗杰斯带了个砍掉角的鹿人回庄园”的消息已经在下人中间传遍了。罗杰斯懒得解释,况且他打了小半辈子光棍,忽然传出点花边新闻,就权当风流韵事。这辈子他是不会娶妻生子的,能不能活到四十岁也说不定,因此并不介意“名节”这种没用的东西。
他看到餐盘中装在玻璃高脚杯里的树莓冰淇淋,不由得心情大好——早餐吃冰淇淋,这对罗杰斯压根不稀奇。“反正我估计没指望老死在家里了,想吃什么就吃一次少一次,管他早中晚呢!”他是这么和老管家杜根交代的。
一次他一整天忙得顾不上吃东西,凌晨三点被饿醒,起来叫人做了一顿炸鸡,还配了半打冰啤酒。早上吃点冷饮什么的也就不足为怪。
他挖了一勺,看着身边跪着的男孩。“多久没吃东西了?”他问。
“两天。”
罗杰斯在心里训了杜根一顿——你有空给人家涂指甲油没空给人家弄点吃的?
于是他把挖了冰淇淋的勺子递到男孩嘴边。还没碰到他嘴唇,男孩却死盯着冒着冷气的勺子,哆哆嗦嗦地向后缩去。他吓得嘴唇发抖,眼眶中似乎已经蓄满了泪水。“烫……疼……”他低声哀求。
罗杰斯又是一愣,他看着自己手里冒着白气的那一坨冰激凌,忽然反应过来——这只小鹿没见过这个,看见白雾便以为那是烫人的东西(注2),看这个反应,想来以前在那群人手底下被灌过开水或是塞过烫食。
他有心逗逗他,重新挖了慢慢一勺,故意用嘴吹了吹,好让白蒙蒙的水汽飘散得更明显。“过来。”他沉下脸冷声命令。“吃了这个,含在嘴里不准吐也不准咽。”他常年用这种口气和下属说话,男孩心中惊惧,却一时忘了违抗,瑟缩着一点点捱了过来。他不敢出言恳求,只拿湿漉漉的绿眼睛望着罗杰斯。
“你要是不喜欢,我可以把你送回去。”他坏笑着威胁。
在这个变态手底下待着,可以说生死难料,回去却是必死无疑,而且死状必然无比凄惨难看。男孩再没犹豫,顺从地张开嘴,同时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罗杰斯看着他鲜红的唇瓣轻轻颤抖,粉红的舌头也因为恐惧而僵直,不知怎么的,差点忍不住一口咬上去。
当然他并没有那么干,只是勺子一递,把已经开始融化的甜品塞在他嘴里。男孩被冰得抖了一下,牙齿不自觉地咬紧了勺子。并没有记忆里中灼烧一般的剧痛,只有一股甜丝丝的味道猛然充斥了唇齿。他一呆,睁大眼睛瞪着罗杰斯。
看他懵懵懂懂的样子,恶作剧成功的罗杰斯心情大好,笑得向后仰过去,整个上半身几乎平躺在椅子上。他伸手从男孩口中拽出勺子,却见他涨得脸色微红,腮帮微微鼓起,这才想起自己吩咐过他“不许吐也不许咽”。他为此又笑了一阵,一边喘一边解释,“逗你的,可以咽下去了。”
含得腮帮酸痛的男孩急忙咽下混着唾液的冰水,他咽得太急,咳嗽了几声。被愚弄的小家伙脸上殊无恼意,想是好不容易逃过一劫,再没心思想别的。
女仆恰在这时端着另一个托盘走了进来,史蒂夫看了一眼,和自己的这一份一样丰富却乱七八糟:煎得焦黄的小鳟鱼、半熟的切好块的牛扒(他一直懒得自己下手切)、加了冰块的红酒、甜甜圈和肉酱意面。他拿叉子扎了一块肉递给男孩,示意他自己动手。男孩低头道了声谢,然后双手接过,似乎下了很大决心一般,颤巍巍地吃了下去。他跪直了身子,刚能够到桌面,手上被链条锁着极不方便。罗杰斯只是随手扎了一块牛肉,他却因此不敢动其它食物,只能拧着眉毛把汁水淋漓的半生牛扒一块块咽下去。
罗杰斯后知后觉地想到这个食谱对生性温顺胆小的食草动物来说似乎过于惊悚,他站起来走了几步,凑到门外等候的女佣耳边,用男孩听不见的声音低低吩咐:“从明天起别和我送一样的……呃,你去查查鹿人平常都喜欢吃什么。”
注:
1、这个词……其实一般用来形容女性,而且带有侮辱亵玩的意思,小朋友们不要胡乱用啊!
2、我这里借用了林则徐老先生的一个传说:在洋人的宴会上因为错把冒着白气的冰激凌当成烫食而被嘲笑,当然,故事里的他反击得很漂亮。
可能拿名族英雄的故事放到我的小破文里显得有些不尊重(ಥ_ಥ),但是这里我不是那个意思啊啊啊啊啊!我是想说连林元抚老先生这种聪慧机敏的人第一次见到这个都会误解,我们家晕乎乎还天天被花式欺负的小傻鹿肯定上来就吓坏了啊Ծ‸Ծ
另这是一个罗--心超级大完全不会带孩子哄孩子--杰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