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者常成

为者常成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说,“客观之诗人,不可不多阅世。主任之诗人,不必多阅世。”成诗成文的风格取决于创作者的阅历和感触,然后形成丰富多彩的作品,或慰藉人心,或感慨万千,或畅叙幽情,或缅怀古今……我想,这才是我们爱上文字的理由,让我们内心饱满。

之一:读  书

小的时候,村里的人们都认为读书是最好的出路,也是孩子们唯一的正经事。那时的自己会因为村里人称赞自己是务正业的孩子,而在其他小伙伴漫山遍野冲着玩儿的时候坐在桌前读书写字。童年里不曾记得自己有赖床的念头,记忆里只有在冬天大雾的小路上去上学和等候小伙伴一起上学的情景,还有早晨去老师房间拿教室钥匙开门时老师对赖床的孙子说“你看,哥哥都来上学了”的场景。现在想起来,那些年最辛苦的应该是母亲,早起的自己让她要起得更早来为我做好早餐,忘不了早餐母亲做的开水冲鸡蛋的味道。那时,读书就意味背着书包上学,回家的路上会被路边歇息的叔叔伯伯考几道算术题,自己心里最明确的目标是考试能拿张奖状贴在家里的墙上,奖品是印有鲜红的大大的奖字的崭新作业本和一到两本的《小学生天地》。印象中书籍匮乏的程度到一本《小学生天地》可以在寒暑假里翻看很多遍,费劲脑汁让有《安徒生童话》的小伙伴借自己看上两天,那种对书籍的渴望明亮而又单纯。

上初、高中时,读书即出人头地的感觉更为强烈。初升高的时候,第一次面临竞争,还记得那时羡慕穿着县城一中校服的哥哥姐姐,为了能穿上那一身校服在冬天五点多就起床,摸黑去学校池塘边的水池舀一缸子前天剩下的、垫着池底的水草草刷牙洗脸,然后去教室背单词和课文。那时家里很穷,觉得读书就可以改变自家贫穷的命运,也能帮助身边一样贫穷的人改变现状。强烈的使命感让人充满读书的动力,还记得为了节约一块钱的车费而在中午放学后不吃午饭坚持走二十多里的山路回家的感觉,记忆中拿铅笔刀削刚从路边扒出来的生红薯特别地甘甜。那种为了读书能抗住所有的恶劣条件的感觉,在每次身体疲惫后从屋后的田间地头走一遍又变得充满斗志的状态中明显而又强烈。

上大学后,才真正跳出小地方,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环境和竞争形势的变化让自己知道有广袤的天地需要去探索,很多自己没见过、没经历的东西,强烈的如饥似渴的感觉让自己无比清醒和振奋。大把属于自己的时间和远不止与考试有关的书籍海洋,课余的时间总是一头扎进图书馆,不管是什么类型、什么科目的书,只要有兴趣就去翻看,不追求当时就懂每一个原理、每一句话,先拼命往眼睛里赛,往脑袋里灌。书所到的地方就是一个农村孩子眼界所能到的地方,那时自己是个背着长长的带子、总是鼓鼓囊囊的单肩包,里面总有比上课所需多好几倍的的书。正因为那个沉重的单肩包,后来肩膀一直两边不一般高。瘦弱的自己,在长带子单肩包的衬托下,显得纤长苗条,摆打在东坡湖边的身影显得清宁而又坚定。

真正开始有所聚焦某一类书籍,大抵是在做研究生论文时,为了弄清一个问题去翻很多的书,找很多的资料。在自己提笔写东西时,深刻感觉到读书可能不是为了写,但要写一定得读过很多的书,文字的表达确实需要历练和功底。读书是为了弄懂一些问题,但又不仅仅是弄懂问题。那个阶段,最深刻的记忆是一个绕不开的疑惑或是一句说不通的话,在厚厚的一堆书中翻看到一些相关内容后恍然大悟的感觉,瞬间的心情顺畅无比,思考与读书之间有机结合而产生的幸福感让人兴奋而又安定。

尤记得本科毕业时,老师寄语希望我们工作后一年能完完整整读一本书,有同学立马跳起来说我一周就会读完好几本书,当时虽觉得那同学也太过抬杠,却也觉得自己不至于沦落到一年只读一本书的地步。到自己真正工作时,虽自诩有读书爱好,却发现认真静下心来读完一本书真的有些不易,在浮躁的人和事中读书无疑是历练心性最好的方法,片段化的时间往往被人和事冲击得更加零碎。工作后读书的目的性相对少了些,不用考试,又不是与书直接打交道的人,只为自己的志趣,目的倒是纯粹了些。在读书的过程中自由思考和感悟,探索自己未知的领域和发现新奇,纯净思想和拓展视野,让自己有所提高和改变,读书变得虚无而又高雅。

回首看,一路走来读书似乎并未给自己带来多大的物质财富,但却让自己在大全世界中找准自己的定位,在随波追流中不至于迷失,在精神世界的构建中不至于迷茫,努力做一个“富足”的平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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