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了个微信公号。因想要赶在旧历新年发布几篇文章,只好要求团队中每个人根据主题各写一篇。为了保证文章风格的相对统一,我们给文章规定了基本的结构:以身边的故事开头,引出自己的主要观点,再引用古人或者名人故事,最后做一个总结。甚至还附上了几篇结构相似的范文。
到了交稿那一天,同事把文章发给我,顺带感慨道:真是说起来容易,写起来难,我可真是再也不想做这种事儿了,实在写不来。
我也一样感到写文章的困难,但越是这样,就越是得强迫自己写。这么做,除了保证自己拙劣的写作能力不再更加退化之外,更多的会提醒自己更多地对写作者保持尊重,更加敬畏文字,尤其是敬畏那些优秀的文字。
曾经大众对文字是敬畏的。小时候,爷爷奶奶会对自己说,不能把有文字的纸张,尤其是书本坐在屁股上,否则屁股会长东西。在大众传播泛滥的时代,这种惜字如金的做法就显得太迂腐和过时了。品味文章的习惯就变得淡薄了了。
从前我们是一字一句来阅读文章的,现在是一目十行,甚至只看标题和被别人加粗的重点。以致我们逐渐丧失了从头到尾认真阅读每一字句的习惯和能力。如果我们快速扫过,那文章和书本不过是主题和情节铺陈的碎片;而如果我们慢慢欣赏,如三岛由纪夫所言,看到的就是语言编程的织锦。
从前的人们会欣赏这片织锦上面的花样,因此作者竭尽心力打磨自己的语言和表达。现在人们喜欢的不是文字,而是故事。喜欢的不是文字的技巧,而是故事的大纲。文章的味道常常在其细微之处。但现在被喜爱的文章大概没有可圈可点的细节了,巧妙运用文字的修辞技巧已然一文不值。呜呼哀哉。
我所说的优秀的文字自然不会是我们所定下的套路。只是无可奈何,在大众传播如此发达的今天,最大多数人的审美/阅读水平就只能是给写作者定下的最高水准。
之前不知道在哪里看到说,现在阅读发展的趋势是从眼睛转移到耳朵,甚至未来可能会出现大众不看书,只听音频、只看视频的景象。那么,到那个时候,用眼阅读就会成为一种才艺。就像人人都使用毛笔之时,写毛笔字是基本能力;当大家都抛弃毛笔时,会写毛笔字就成了一种才能。
当阅读能力成为一种才艺时,大概三岛由纪夫所说的文字之织锦就更难出现,若有,可能只是陈列室里落满灰尘的“珍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