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百年身。”
用它来概括梅超风的一生,真是恰如其分。
梅若华本是一个苦命的孩子。
小时候,父母不幸去世,被伯父、伯母收养。可是,天杀的,伯父伯母竟然良心大变,用五十两银子将小小的若华卖给一有钱的大户人家做丫头。
五十两银子,这钱出得不少。
买主蒋老爷那是纯心不良呀。
他早就看出十一岁的梅若华,人如其名,是一个美人坯子。于是,才有了梅若华十二岁时在井边洗衣,蒋老爷有意轻薄、调戏若华的事。
蒋太太是一个凶狠、恶毒的女人,看到后,不仅狠狠地打了蒋老爷的耳光出气,还要用火钳戳瞎小若华的眼睛。
这时,恩师黄药师出现了,他救了梅若华,扔给蒋家一百两银子,并收小若华为徒。
那年,她十二岁。
在桃花岛的日子,应该是梅若华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
师父黄药师待她很好。不仅教她武艺,还教她读书写字。师父从不骂她,而且只要她在师父面前一撒娇,没有师父不答应的事情。
黄药师收徒不少,而她是唯一的一个女弟子,可以说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加之,人又长得漂亮,更是聚焦了桃花岛上所有男性的眼神。
梅若华一天天长大,十五六了,问题就出在这十五六岁的时候——青春期呀。
关于这段生活,梅若华有这样的回忆:
“师父当日随口吟几句词:‘待得酒醒君不见,不随流水即随风’,可真说准了,师父酒醒时,我的人真不见了,随着二师哥陈玄风走了。二师哥粗眉大眼,全身是筋骨,比我大两岁,但很少跟我说话,只默不作声地瞧着我,往往瞧得我脸也红了,转头走开。桃花岛上桃子结果时,他常捧了一把又红又鲜的桃子,走进我屋子,放在桌上,一声不响就走了。曲师哥比我大了十几岁,陆师弟小我两岁,武师弟、冯师弟年纪更小,在我心里,他们都是小孩子。岛上只二师哥比我稍大一点儿。他粗鲁得很,有一次,他拉着我手,说:‘贼小妹子,我们偷桃子去。’我生气了,甩脱他手,说道:‘你叫我什么?’他说:‘我们去偷桃子,是做贼,你自然是贼小妹子。’我说:‘那么你呢?’他说:‘我是贼哥哥。’我大声叫:‘贼哥哥!’他说:‘是啊!贼哥哥要偷贼妹子了。’我没理他,心里却觉得甜甜的。这天晚上,他带我去偷桃子,偷了很多很多。他把桃子放在我房里桌上,黑暗之中,他忽然抱住了我,我出力挣不脱,突然间我全身软了,他在我耳边说:‘贼小妹子,我要你永远永远跟着我,决不分开。’”
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梅若华的一生就毁在这位二师兄——陈玄风的手里。从此以后,他过的不再是“梅若华的生活”,而是真正的“梅超风式的生活”。
其实,梅若华与陈玄风之间是没有浪漫的爱情故事的,他们之间没有靖蓉那样的一见如故,一谈倾心;他们之间也没有心灵的契合,灵魂的交融。
没有,这一切都没有!!!
迫使他们走在一起的是“贼哥哥贼妹妹去偷桃子”,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偷吃禁果”。
这和生活中的许多年轻人何其相似。表面上两个人爱得如胶似漆,可是实际上是“有啥无爱”。
后来,再加上曲灵风的“八卦”,黄药师钻研《九阴真经》,终于使陈玄风起了歹心,偷了黄老邪的半部《九阴真经》,从此以后只能是亡命天涯。
陈玄风爱梅超风吗?我看未必。
那半部《九阴真经》一直装在陈玄风身上,说怕梅超风练功走火入魔,爱她,也未必不可;但是,我总觉得夫妻两个人一块儿琢磨总比一个人先练,再教给另一个强些,三个臭皮匠还顶一个诸葛亮呢,何况梅超风也在黄药师的门下学了那么多年的功夫。如果以上分析有理的话,说这是陈玄风不放心梅超风,恐怕也不算大错吧。
梅超风爱陈玄风吗?我看也未必。
在赵王府,梅超风本可以杀了郭靖给陈玄风报仇,但是转念一想,还是先向郭靖学内功修炼的法门吧。这是梅超风爱陈玄风吗?
没有爱情的婚姻是坟墓,将自己的生命捆绑在另一个人的身上,尤其是以没有爱情的婚姻捆绑在另一个人的身上时,无疑于行尸走肉。所以,离开桃花岛后,踏上江湖的梅超风夫妇,便有了这样的绰号——“铜尸”“铁尸”。“黑风双煞”,一对行尸走肉。虽然,在梅超风的心中觉得他们应该是“桃花双煞”,但是,他们的婚姻注定与爱情无关,与桃花无缘。
梅超风说得对,师兄老贼陈玄风是一个粗鲁的人,腹无良谋,任他金钟罩铁布衫的横练功夫练得再强,腹中永远空空,命门就在肚脐上,一个小孩子——郭靖,轻轻一刀,陈玄风立刻毙命。梅超风,“九阴白骨爪”练得再让人胆颤心惊,可是她始终是有眼无珠,跟了陈玄风这样一个蠢才,白瞎了一双眼睛。
这真是绝妙的象征,极高的讽刺。
浪迹天涯的梅超风常常想起桃花岛的点点滴滴,想起自己天真烂漫的少女生活。可是,一切都晚了,“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百年身”。
如果梅超风当年不和她的贼哥哥去“偷果子”,不离开桃花岛,那么,她将永远是梅若华,那个令人艳慕的梅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