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简书上写,何必要等到30岁你未娶我未嫁再在一起,如果爱不如现在就在一起,何必要等到青春岁月都蹉跎掉。
是不是每一对留有遗憾德情侣都有这样的一个约定,也许是为了弥补没能在一起的遗憾,也许仅仅是适合生活,为了婚姻。和董先森分开已经整整两年了,想到他已经不会再有悸动,心也不会突突突的跳。只是青春不落幕,爱情不打烊。
董先森是一个好脾气先生,什么事情都依着我,中午我要和闺蜜吃饭,好。晚上散步要和闺蜜轮流来,好。在我的印象里,董先森唯一耿耿于怀的人就是范先生,范先生是一个文艺的人,喜欢写一些小纸条给我,范先生的字并不好看,但印在那一张张精致的纸上,总是令人欢喜的。董先森每次看见我和范先生说话交谈都会皱眉,他从不说一个不字,那时年轻,心高气傲的我也只愿意装作不知道。
和董先森最后一个电话是有关争论他想不想我,我想不想他的问题,不知道怎么便吵了起来,吵着吵着便挂了电话,从那以后,只是素人。那时候觉得自己太任性了,如果当初不挂断电话,结局会不会不同。后来在恋爱里我总愿意做最先低头的那一个,只是因为害怕曾经那么亲密的人也会突然咫尺天涯。现在想想,只觉得无奈。
同学聚会,无可避免的和董先森见了面,喝了几杯酒胆子总要大一些,借酒撒疯大抵说的就是我这种人吧,说了心里话,抱着董先森哭了,可是终究是遗憾,他和我都回不去从前了。
虽然没有约定,但我和董先森彼此之间都有一种默契,从那以后我们偶尔会聊天,但对于那天的事情只字不提,我想,如果多年后,你未娶我未嫁,我们依然会在一起的吧,无关爱情,只因你是我青春岁月爱过的人。最了解的我的人莫过于你,这已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