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4点睡,今儿早8点半就醒了。于是换掉睡衣,打开电脑码字儿。
当我完成这一系列动作之后,对着空白的简书页面却不知道写啥。其实在换衣服之前,脑子里冒出好几个写作点,这会儿的脑子就像回收站被清理(纳尼,也就几分钟的事儿额已阿)。果然,真得一睁开眼就立即开启码字模式,不做任何其他事儿,包括换掉睡衣。(笑哭脸,明早试)
与此同时,我想到刘磊在一期写作群的分享:先写,不要先想!即使写成狗屎要先出来,然后再做修改。于是,我用上面两段文字实现“先写出来”这个行为动作。
我想到来双溪之前的自己,当时“革自己的命和突围自己”的思想充盈着我全身的血脉,渗透我的每一个毛孔,成为我与自己相处的核心思维模式。这是我出现在双溪的一小部分原因,这也是我爱哭爱笑爱上吊的原因。
我可以在城市里阉割自己的情绪,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在我的乌托邦里还阉割自己。生活中阉割自己的例子比比皆是,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要隐藏自己情感。
如果我明明喜欢或讨厌一个人,还要藏着掖着,我就会暴躁不爽。变相自我阉割,我是拒绝的!这是一种共象,在社会里普遍存在着。而我也是文化的产物,自然也就长成了这个德行,所以我渴望突围自己,革自己的命。
坚持码字儿也是为了革自己的命,革自己人性里面的懒惰德性。昨天的文字里,我说我开始逼自己早睡,摆脱熬夜顽疾。然并卵,今儿我就自己破了功,掌了嘴。
说实话,能不能早起是次要的,重要的是我能不能500字儿一日事一日毕。对于我们这种菜鸟起家的人来说,坚持写作这件事儿真的不要断,最明显的损伤是写作时对全文结构、逻辑和素材的把控。没断之前,我的写作状态是:在码一篇字时,心中早已有了大体的框架和素材,甚至哪些观点以及采用哪些素材辅证也都了然于胸。
而我现在的写作状态是:随性随意,甚至写的都是没有主题思想的,大都偏向情绪类。像极了我对生活的态度。
所以,作为读书不多且没文化真可怕的代表,辍笔不耕后再提笔可不得写成翔么。辣么就让翔来的更猛烈些吧!
END.
2016.8.12
码字地:双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