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读书,关于写作


从今年开始,大部分的写字时间都用来写书单了,自己真正潜下心来写得东西反而少了。比如小说,比如散文。

书渐渐看多了,利弊皆有。

有人曾经问过我,为什么喜欢看书,我总是草草回复,似乎自己也没有深入思考过其中的缘由。就我个人而言,读书可以领略各种人生,各种自己所未曾经历过的人生。

认识世界不外乎两种方法,一则读万卷书,二则行万里路。行万里路需要时间和金钱的高度配合,不容易掌握,但万卷书却是随时随地都可以办到的。

读书能让我充盈内心,发现兴趣,同时也学会冷静自持,与整个世界友好相处。书是各色奇思妙想、刁钻古怪人儿的思想结晶,现实世界里可不太容易结识这么多有趣又有个性的人。

我始终认为,真正喜欢读书的人,能从书中汲取智慧的人,都不太容易被这个物欲的世界摧折,即便身处逆境,一时受挫,也必定可以“回首向来萧瑟处,也无风雨也无情。”从书中获取知识非常重要,但透过表象,从书中获得灵魂滋养,让思想变得丰满才是读书最大的裨益所在。

当然弊端也是有的。这种弊端不是读书本身带来的,却是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容易走的弯路。

首先,喜欢读书这件事特别容易给人一种高大上的感觉,现实生活里,如果听闻谁喜欢读书,那周围的人多半会大加夸赞一番,然后自动与该人之间竖起结界。别人的“另眼相看”还不是最要命的,最要命的是自己也陷入一种“我很厉害”,“我很超凡脱俗”的自我催眠里。

在我看来,喜欢读书和喜欢看电影,喜欢刷综艺,喜欢看淘宝直播,甚至是喜欢玩游戏,并没有什么本质不同。不过就是依据个人气质而选择的不同喜好罢了。所以,就读书这种行为本身而言,是在不适合过度拔高,喜欢读书的人也没必要和身边的人区别开,仿佛自己高高在上一样。

读书也特别容易流于形式。看到新书就想买,所有电商的图书促销都不错过;电子设备从最初的手机到ipaid再到各种规格和配置的kindle,读书的装备始终与时俱进;关注了一大推推荐读书的公众号,看到书单就收藏;列出各式书单和详细的阅读计划表,买了漂亮的本子和笔准备写读书笔记。所有的准备工作完成之后,书却没有被真正得翻开几页。然后,结果就是所有因形式而准备的东西都落了一层灰,每每想起来还觉得自己是个热爱读书的人。

读书需要一定的仪式感,但绝对不需要过分做作的形式。

我特别怀念高一的那个寒假。假期开始之前,我从同桌那里借来两本书,假期开始之后,我就缩在家里的沙发上一动不动地看。那年冬天极冷,家里的暖气却在闹脾气,长时间静止不动不易积累热量,我的手脚冰凉,可却一点也不在意。

《小王子》这本书是我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偷偷摸摸看完的,初夏的被窝已经很容易热气腾腾了,一本书看完,我就像一尾刚从水里捞出来的鱼,浑身湿透。之前送过妹妹几本《哈利波特》,我至今都记得她读那本《哈利波特与火焰杯》的样子,戴着眼镜,趴在床上一动不动好几个小时。

我想,大部分人的书都不是泡上一杯香茗,在温度适宜的屋子里端端正正读的吧。曾就读于西南联大的学生们,他们的书可能就是在一次次跑警报的间歇中读的;下乡的知青们,他们的书可能在宿舍的被窝,可能在高高的土坡,或者是在青青的树林里读的;现代人的书可能是在上下班的地铁里,或者在旅途的火车、飞机上读的。

蜷缩在沙发上的我,趴在床上的妹妹,防空洞里学生,山岗上的知青,读书的姿势、天时地利实在太差,却是我心中最美的读书剪影,美过那些咖啡厅里的附庸风雅,更美过那些高度磨皮美颜的精致摆拍。

最后一个是不是弊端的弊端。可能仅仅针对我这种初级的写作者而言吧。读书之后再下笔,总会或多或少带上作者的痕迹。读完《红楼梦》,下笔就难免沾染上“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壁残垣”的古风古色;读完张爱玲,文字也变得荒凉尖刻了起来,一个个字活像一把把沾了血的匕首;读完鲁迅,文字就变得半文半白,好像刚学会用白话文写作;读完沈从文,文字又像刚从西南的青山秀水中洗涤过,变得温润,变得与世无争。

大家自然都是好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文风,就像一个人的声音,音色、响度都不同,只需略略听上一句,便绝不会辨错。可是对于写作者真是一种折磨,一会儿怒发冲冠,等下又无语凝噎,始终都找不到自己的写作风格,真真是一种痛苦的拉扯。

希望有一天我能找到自己的风格。

(写于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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