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地理知识与旅行资讯专家——地理答啦认为,黄山的现有体制是适应黄山实际的,没有变动的必要。
1987年,地级黄山市成立,屯溪市和县级黄山市则分别改为屯溪区和黄山区。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安徽省要“打好黄山牌”,发展旅游业。
当时黄山风景区的管理体制很不完善,一是没一个有实力的中等城市作黄山的依托,动员各方面力量,为黄山服务;二是领导管理复杂,小黄山市由徽州地区代管,但很多方面省里仍然把小黄山市作地级市看待,使地区难以实行有效的领导;三是黄山管理局是事业单位,不能行使政府职能,不利于风景区的保护、开发和建设。
此外,徽州、黄山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黄山历来隶属徽州,解放后30多年中,除“山市合一”的两年多时间脱离徽州外,都属省、地双重领导,黄山与徽州如同牡丹和绿叶,黄山旅游业的发展有赖于徽州经济的发展,徽州经济的发展也需要依靠黄山,黄山的自然景观需要徽州的人文景观来衬托,徽州的旅游业离不开黄山这块牌子。
1987年5月,国务院参事室12位参事在黄山、徽州调查20多天,写出了详细的调查报告,建议将小黄山市和徽州地区合并设为大黄山市。大黄山市设立后,作为中国最知名的旅游胜地之一,黄山的牌子实实在在打出去了,但受到褒扬同时也伴随着纷争。
上世纪90年代末,安徽省在“打好黄山牌”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做好徽文章”。《人民日报》刊载一篇《可惜从此无徽州》的报道,批评将徽州地区易名为黄山市后,导致“皖南处处皆黄山”,外地游客“到了黄山不见山”;而且,历史悠久的徽州被名山大川“吃掉”。一时间,关于徽州、黄山的话题,又引发众声喧哗。对此,上级认为:黄山的现有体制是适应黄山实际的,没有变动的必要。
近年来,徽州文化不断挖掘、提升,“成立徽州市”的呼声又渐抬头,对此,官方表现出谨慎态度。有政协委员曾在两会上提出恢复徽州一府六县建制、成立徽州地级市的提案。民政部答复,整合黄山市和绩溪县、婺源县,组建地级徽州市的调整,涉及到现行黄山市、宣城市和江西省行政区划的变动,牵涉面较大,情况比较复杂,需要进行科学的研究和论证,广泛征询民意。
黄山市作为中国现代旅游业的起点,所经历的改革与探索,无疑值得借鉴和教训。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