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Mac基础篇”中我学到了Mac的屏幕及桌面的各个功能、触控板和键盘的操作、程序的安装和卸载。我知道了Mac的三大法宝:触控板、多桌面和Spotlight,了解了Mac的“标签思维”和“检索思维”。
自从我掌握了上述技能和概念后,我越发觉得Mac设计者的“父爱算法”,Mac才真正算得上是一台电脑,Win实质上还是一个操作系统而已。我的macbookair是2012年购买的,虽然到现在有5年时间了,除了硬盘较小之外,其他的和刚买的时候基本没什么两样,虽然我自买过来就一直用mac os系统,但随着我近期学习效果来看,越来越觉得os系统的伟大,厉害!
在没有掌握这些技能和概念之前,我一直还是把Mac当成Win来用,我会新建很多的文件夹,会把文件归类到一个个文件夹中,我搜索的时候还只是会用finder下的搜索,而不是用Spotlight。我也从来不会用快捷键来快速打开相关程序。虽然我也没怎么用鼠标,更多的是把触控板当鼠标用,费时费力。
在掌握这些技能和概念之后,我开始试着用Spotlight进行检索,试着开始设置标签,试着使用快捷键,特别是打印快捷键,真的比移动鼠标快多多了。我还买了一个硬盘专门用来备份Mac数据。我努力着让Mac更好的为我所用,提高我的工作效率。而且,为了不浪费时间,我现在基本上都在使用正版软件,好比office,有时候花费一点点的钱,不只是让你事半功倍,也会让你心情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