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陈腐、温馨又充满斗志的话题。
陈腐在于这是一个老话题;温馨在于这里有我的人生;斗志在于这是一个充满未来感的命题。不过,此时我只想集中在“读过”二字之上,于是也难逃陈腐与温馨了。
所以我要从小时候说起。
是的,每个人都有一个“小时候”。说起小时候读过的书,不能不提到曾经住过的老房子,那是母亲单位的职工宿舍。有时候想想,大人世界的语言真没劲,瞧,单是“单位职工宿舍”这六个字便是一本正经的嘴脸,事实上,她在我心里是一个极其温柔的所在,值得大书特书。在我那温馨的小家里,有黄色的木头家具,带着推拉玻璃的书柜里,整整齐齐地放着爸爸妈妈送给我的书。
前文说过,我是一个记忆力不甚好的人,不能一一尽数书柜中那些可爱的书籍,我记得的标题有一些,365夜故事、365新故事,汤姆索亚历险记、简爱,各式各类五花八门的作文书……我也爱读杂志,《课堂内外》《科幻世界》,大小两个版本的《少年文艺》,犹记得连载在小本上彭懿的《九命灵猫》,至今让我对猫哥喜爱之余心有戚戚。
但更多的是如今已记不起名字,却清晰记得内容和模样的书。有一套现当代文学的小说诗歌全集,共四本,那时我的趣味就已显现出来,小说集子是我的最爱。有一本挺厚的外国儿童文学,深蓝的封皮,几乎篇篇精彩,因为太常被我翻阅,侧面已是黢黑。书中,有不少故事都带有成长的痕迹,有二战时期逃亡的犹太孩童,他们爱玩出埃及记的游戏。我最喜欢的似乎是最后一篇篇幅很短的故事,那是一个关于糖果店的小故事。我小时候的生活并不匮乏,但我很享受钻进书里,和稚气的主人公肩并肩,一起走进那家门口挂着铃铛的小小的糖果店。低下头来,在小小的玻璃柜前细细地挑选,软软的砂糖入口即化,小小的巧克力豆浓郁芬香,还有特别经济实惠的硬糖,一整颗塞在嘴里含在一边,整个腮帮都鼓了起来,甜味可以咂摸上大半天……长大后,主人公终于理解了当年店主对身为孩童的自己深深的宽容和爱,书外的我也如沐春风。这样的故事如果放在今天,估计会被不少人吐槽为鸡汤,但它们却给了童年的我源源不断的满足和安全感,我几乎为这些文字沉醉。
到了中学,当然少不了《辽宁青年》《读者》《青年文摘》《求学》《南方周末》以及破旧的理发店里时常见到的《知音》。它们缺一不可。虽然也接触了《城南旧事》《边城》《小王子》之类自己后来可以反复咀嚼的佳篇,但迫于越来越紧绷的学业,这些记忆反倒是一片混沌,远不及童年时代清晰。那时家中的小客厅里有一个单薄的小沙发,我经常手捧一本书,身边再摞上一堆书,左腿盘亘横在沙发上,右腿弓起,身子或正或歪,恰似一尊少女版本的“沉思”。这样的沉思我可以一动不动地维持上数个小时,稳若磐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