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工作有个特点,就是政治性强,喜欢搞运动。
“三打两建”是汪洋同志主政广东时搞的政治运动。这次运动打击面很大,让很多人有了犯罪记录。
当时我做了多个涉及“三打两建”刑事案件的辩护律师,有两个印象较深,今天先说其中一个。
一个小伙子小毛,19岁,在广州钟表城被抓。他的家人找到我们,委托我们为他辩护。
毛某的亲戚在钟表城开店,小毛被抓时在店里帮忙一个月多点,刚领了一个月工资1800多元。小毛的工作每天都很忙,就是帮忙从仓库收货、拿货、送货。
一同被抓的,包括钟表店的老板和老板娘,共5个人,抓的原因是警方发现钟表店销售假冒外国某著名手表品牌的手表,数额达100多万元,数额巨大,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老板应该说是罪责难逃的,老江湖,肯定知道自己进货、出货的是假货。而小毛呢?小毛到店里才一个多月啊,而且主要是听从老板的吩咐,收货、拿货、送货,他怎么会知道是不是假货?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小毛刚进入社会工作,社会经验严重欠缺,他懂什么是假货吗?
小毛家人委托我们时,小毛已经被抓两三个月了。
小毛确实跟公安说自己不知道是假货,自己只负责搬运工作。只是公安问他了解某著名手表吗,他回答不了解,但是感觉不会几十块几百块这么便宜。
完了,就是这样,小毛被认定为应当知道自己搬运的是假货,也就是说参与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我们努力为小毛辩护,因为小毛认罪,我们也帮他做罪轻辩护。
“快刀斩乱麻”的时期,判决很快就是出来,小毛被判缓刑,是5个同案犯中最轻微的一个。
宣判那天,很多媒体到场采访报道,我因此以辩护人的身份上了一回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