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卡里戈,再也没有故事了。
这里的黄昏,总是像一块巨大的厚重幕布,轰然落下。天一瞬间就黑了。
一定是漫长的流浪让我疲倦,我才如此享受这里的寒冷,浓雾,坚硬而锋利的孤独。一些漫长的午睡中,我偶尔梦见年轻时候,在波西米亚故地度过的冬日晴光,人来人往的查理桥,桥上有着盲人乐手的手风琴声,琴声背后是隐隐约约的山丘。或者就是安塔利亚的落日,夕阳下海面如金色绸缎。
而卡里戈,什么都不再有。
这里只剩寒冬与浓雾。海面是灰色的,飞鸟掠过低空,在大雾里忽隐忽现,偶尔发出一声声凄切的啼叫。
广阔的海港,黑色的长堤已破损不堪,泛着潮湿腥气的浪花,卷着鱼尸拍打堤岸。不知何处而来的弃船漂到这里搁浅,腐朽发黑的甲板,静静随着海浪摆动。海边是灰白色的峭壁,峭壁上铺着忧郁的荒原,在春天开满湿漉漉的野花,牧草在风中颤抖。
在当地的古老语言中,卡里戈意为“雾”。在卡里戈的辉煌时代,这里曾经繁华而熙攘,海港绵延无边,终年不冻,停满了异域船只;冬天,人们不分昼夜在大雾中点亮灯火,使雾色变为一片温黄。
每个月的月满之日,造梦者们在集市上热情贩售精美的漫长的梦,装在大大小小的水晶皿中,五光十色。不愿等待的人们可以品尝现成;如果愿意等待,可以按照客人的意愿来定制。
在漫长寒冬,每天午后不久,卡里戈就入了夜,夜市琳琅,无奇不有,女人以牛奶沐浴,男人饮酒,醉生梦死,笙歌达旦。
那时的人们还不会做梦,黑夜漫漫,噬咬心灵,梦如鸦片一样充满诱惑。为了这一只只世上最精美最绮丽的梦,他们不远万里,带着一生财富或一生失落,源源不绝来到卡里戈,有的走路,有的乘马车,有的乘船远航而来,不惜千金散尽。也有穷人蜂拥前来,他们一无所有,以生命相抵,换取想要的梦,造梦者将他们交出的寿命再卖给富人,换取金币。
无人知道为什么只有卡里戈的人才会造梦——传说梦神曾经降临这里,爱上这片海湾,于是使卡里戈人都成为了造梦者。梦神留下一座光渊,世上所有人死后,记忆都化为水滴,融进了光渊之中。
日光之下,并无新事,人世千百年的记忆,爱恨悲欢,不过都是相似循环。卡里戈的人取光渊中的记忆来造梦,格外真实绮丽。
作为造梦者的后裔,我所能记得的已经不多了,关于卡里戈的灭亡,我只能复述祖先们留给我的故事:
最后一个求梦者扑来的时候,冬雪刚刚铺了薄薄一层,是个烛火通明的黄昏。求梦者通身玄黑的衣袍和头巾,斗篷遮住了面容,散发出阵阵热气,融化了地上的落雪,前襟湿透了,不知是雪水还是泪。他说,“请你取我的余生,做成梦,我要送给弗洛丝。”
造梦者见过太多因悲痛前来的人,他冷冷说,“年轻人,请你在满月之日再来。像所有人那样。”
年轻人全无理会,独自呓语,说,他在君士坦丁堡的月光下见过她,她比博斯普鲁斯海峡更美。他将刻有自己名字的银剑送给她,请她等他归来。她却笑,说,她的院子里堆满了英雄的银剑,每个人都说要让她等他们归来。
就这样年轻人匆匆投入了战争,幸运地凯旋归来。大帝在宫殿接见英勇将士,带着他的皇后。
那是弗洛丝。她离他那么近,还是那么美。她已经不认识他。
年轻人在造梦者跟前抬起了头,取下斗篷来,那是一张面色如焚的脸,如炭火一样在隐隐燃烧,他说,想念如炽火,炙烤他,他再不愿忍受。他要将自己的余生做成梦,让她活在一则关于他的梦魇里。
造梦者感其诚,应允了他。用炽爱之焰,将他焚为一则壮丽绝伦的梦,带到了君士坦丁堡。
很快,皇后弗洛丝坠入了梦境。这个梦太长,整整是大半生时间,她一梦不醒。大帝悲痛,得知是卡里戈的造梦者所致,于是发兵血洗了卡里戈,杀死了所有的造梦者,毁掉了光渊,记忆之水流向了大海,从此,天下的人都会做梦了。
当时只有一人因为在光渊中畅游,而侥幸逃脱屠杀——那就是我的祖先。他隐姓埋名,以流浪为生。千百年过去,卡里戈像一切历史事物一样,早已面目模糊,销声匿迹。
但祖先的院子里,还有一口光渊之井,无人知晓。当然,我在终老之年回到卡里戈,就是为了使这个秘密永远死去。
毕竟,这已经是拥堵忙碌的二十世纪,连梦本身,都只能靠人们自己去编织了。
一九九五年的冬天,我午睡未醒,一阵敲门声,叫我分不清是否还在梦境,还是现实。
我在急切的敲门声中,尽快穿好衣服,出去开门。
敲门的是一个上了年岁的女子,穿着端庄的黑色套装,银发一丝不苟地盘起,缀着羽毛的帽子,帽檐以微微的倾斜度,遮挡了几乎整张脸,看不清面容,拎着一只方形黑色手袋,上面布满菱形,与我在报纸上见过的戴妃之物一模一样。是的,这只包提醒了我,原来这已是世纪末的新世界,热闹,欢腾,日色变化很快,什么都很快。一生不够只爱一个人。
她朝我抬起了头,说,“西蒙,我需要一个梦。”
她的面孔,使我一瞬间被回忆的碎片击中,却又不敢确认,所以只是盯着她的脚,摇头拒绝她,说,“小姐,你认错人了。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正要关门,她却用力抵住门缝,用嘶哑的声音对我说,“一九五五年秋天在巴黎,你不记得了吗?”
这句话卡在门缝,叫我一时不能动弹。她凄切地恳求,“我知道你记得我。我是弗洛丝。”
是的,是一九五五年秋天。我记得真清楚,那一年秋天在蒙马特,总是下雨,我去祭奠我的父亲,墓地比公园更幽静,长满青苔,玫瑰花上落满雨水。从公墓出来,窄窄的坡道上,人们在游行纪念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十周年,他们举着的国旗扫过了我的脸。因为路上拥挤,我避开人群,躲进了一家咖啡馆。
刚坐下,一个流浪女子以恳求的目光,问我,能否请她一杯咖啡,一块蛋糕。
当然,我给她买了。
她朝我微笑,如此美丽,如一朵缀着晨露的蔷薇。
在咖啡馆,我问她,“你没有家吗?”
她说,“我一无所有了。”
我笑了笑,说,“你还有眼前这杯热咖啡。”
十七岁的弗洛丝没有父母,是一名女佣。她认识了一名青年军官,并爱上了他。她担心他看不起自己的贫穷卑微,于是偷偷穿了主人家小姐的短裙和上衣,前去约会。那是小姐在高级时装店定制的新款A字裙,裙子的长度缩短到离地面达40厘米,如此大胆突破,令人震惊,风靡一时。
就这样很不巧地,她约会回来,脸上的红晕还未退去,就被主人家小姐当场捉住了,以盗窃的罪名,被送进管教所。当然,等她被释放出来,青年军官已经结了婚。
她一无所有,流落街头。并因此充满仇恨,以一张如此年轻美丽的脸,愤愤地说,“太可恨了,我要叫他们受到教训。”说完,在我的面前,双手发抖,捧着小小的咖啡杯取暖。她的目光越过我,冷冷地投向咖啡店外面人来人往的街道。
我本来对她的故事没有兴趣,但命运让我爱上她,一定自有用意,我如此相信着。是的,诗人写过,“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那时的我不过是个落魄失业的教师,当她问我,“西蒙先生,您以什么为生?” 时,我不知如何回答,我像她当初害怕失去英俊的青年军官那样,害怕失去她。
为了将她留在我身边,我说,“以梦为生。”
“什么?”她没有听明白。
“不论你想要什么梦,我都可以帮你实现。”
她露出惊讶的神色,不可置信地看着我。
冬天很快来临了,天黑得真早。因为寒冷和无所事事,我为她造过很多梦,她在我的梦里,成为了比她主人家小姐更加富裕,更加优越的上流社会姑娘;巴黎蒙田大道高级时装店面里的最新秋冬季款,都在她的衣橱里。她穿着精致的黑色皮草大衣漫步伦敦,绅士们一一为她脱帽行礼。城堡、华服、美酒、舞会……
在昏暗而狭小的阁楼上,我们一遍又一遍爱抚,亲吻,穷尽最原始的交欢,酣畅淋漓之后,她心满意足地沉浸在我为她编织的,世上最华丽的梦境里,一日日昏睡。窗外是纷扬的大雪,如此安静,鸽子围绕着远处教堂的尖顶飞翔。
但是醒来之后,她从没有愉快神色,只会更加伤感;继而一再请求我不要停止,再多给她一些交欢,更多一些梦。
我明白我在以梦为鸦片,挽留她在我身边。强烈的罪恶感啃噬着我,但我无法离开她,弗洛丝。我对她的热望,犹如烈焰焚心,在看不见希望的一九五五年的巴黎,几近将我化为灰烬。
圣诞节之前,我耗尽了最后一点积蓄,无法再购买面包,牛肉,取暖用的炭火。夜里,我关紧窗户,希图留住最后一点点余温,守在她的床边,凝视着弗洛丝的面容。有一种预感告诉我,我就要失去她了。
深夜,她从一则关于皇宫和天使的梦里醒来,一瞬间短短的欢愉,被强烈的饥饿感抹去。
她变得如此消瘦,伤感,望着窗外纷纷大雪,对我说,“我想,我不能再做梦了。美梦叫我醒来之后更加痛苦,我知道自己一无所有。”
圣诞节那天,她再也没有回来。她在我的破阁楼里留下一张字条,“亲爱的,我们不能活在梦里。再见。弗洛丝。”
她走之后,我感觉自己碎了。那真是个漫长的冬天,没完没了的大雪,世界安静得像墓园,只剩下我一个人活着。我从未为自己造过梦,但那段时间我造了很多有关弗洛丝的梦,一个又一个日夜,当我思念她的时候,我便躲进梦里,只为了再见见她,她那蔷薇般的笑容。
圣诞节之后,我在一个古怪的盲人那里找到了一份朗读报纸和书籍的工作,报酬不菲。贫穷使我没有权利说不,我搬离了我的阁楼,住进他宫殿一般的宅邸,每天为他读报读书。我想着,或许,有一天当我成为有钱人,也许我还能找回我的弗洛丝。
盲人的宅子过分空旷高大,我朗读时必须放慢语速,否则回声几乎要淹没我。盲人沉默不语,静静听着,也从不与我交谈。之后的几年,我为他读完了许多的书,其中《基督山伯爵》为他读了十二遍。当然,还有很多的报纸。
一九五九年春天,我在盲人家里的报纸上,读到了弗洛丝的新闻。她嫁给了一个铁路大亨,模糊不清的照片上,笑容黯淡。
原来一切很好,她将那些梦,变成了现实。我心头的盼望终于熄灭了,安安静静合上了报纸,像就此合上了一段记忆。突然我想起什么,一切竟然与千年以前的弗洛丝皇后,和那最后一个烈焰焚心的求梦者的故事,有点相似。
同样是在那一年,七月的早晨,我仍然照旧为盲人读报。我一边读,他一边吃早餐,就像我们一直以来那样。吃着吃着,他的刀叉突然掉了下来。地毯很厚,我没有听见响声。直到读完了报纸,我才发现,他已经去世。
遗嘱中他将一半遗产送给了我,另一半送给了他的仆人们。他在最后写,“人生是一场梦,死亡是醒来的那一刻,我已等了很久。”
那个夜晚,我又梦见了卡里戈——海港绵延无边,终年不冻,停满了异域船只;灰白色的峭壁,铺着忧郁的荒原,开满湿漉漉的野花,牧草在风中颤抖。
大雾中人们点亮灯火,雾色变为一片温黄。满月高悬,造梦者们在集市上热情贩售精美的漫长的梦,装在大大小小的水晶皿中,五光十色。
一片笑声像浪花一样泛起,来自远远的一群少女。一只漂亮的贝壳,被潮水推上岸,就在少女弗洛丝的脚边。她蹲下身,捡起,湿淋淋地握在手上,又跑起来,追上那片笑声。
那片笑声最终来到我的柜台前,几张面孔,像一簇带着鲜露的蔷薇,纷纷问我要一只最美的梦。
我问其中那个最美的少女弗洛丝,你需要什么,她递给我一张又皱又旧的照片——模特穿着腰身窄细的New Look裙装,线条优美极了;缀着羽毛的帽子,帽檐以微微的倾斜度,遮挡了几乎整张脸,看不清面容。模特戴着长手套,拎着一只优雅的手袋。
弗洛丝甜甜地微笑,将贝壳小心地拿出,郑重其事地压在那一张照片上,以作为报酬,她说,“我希望穿上这身裙装,变成王储夫人那样。”
噢是的,那一年王储夫人也穿上这套裙装,在伦敦喝下午茶。
我见过太多前来追求黄粱一梦的女孩,于是说,“弗洛丝,你比她还年轻,你比她还美丽,你不需要变成她那样。”
弗洛丝说,“不,这么美的衣裳,你得到一定年龄才衬得上它,为了它我宁愿变老。”
我从梦中醒来,睁开眼睛,明白她并不在我身边。
我默默拾起旁边搭着的黑色大衣,缓缓穿上,站起身走向门外,就此突然想起盲人说的,人生是一场梦,死亡是醒来的那一刻。
继承了盲人的巨额遗产后,我做梦一样的突然成了富人。因为再也无所谓家,我打算离开巴黎,前往世界各地流浪。临行前,我去看望弗洛丝。
她的仆人们不让我进去,说,如果有需要,请提前与她预约,或写信。我很知趣地打算离开,临走前写下一张纸条,转交她,“人生是一场梦,死亡是醒来的那一刻。如果需要我,我在卡里戈。”
在后来的岁月里,我遇到过很多很多的姑娘。但我从未为她们造过梦,她们也不曾留在我身边。我突然发现,昂贵的衣物与廉价的衣物可能有品质差别,但是,富裕的孤独与贫穷的孤独,品质没有差别。都是孤独。
直到一九九五年,我已老去,世界不等我,像个孩子一样长大了跑远了,很快就要步入千禧年。
但弗洛丝突然来到卡里戈找我,我始料未及。我都快忘记她了——我原以为我会多么念念不忘,但其实我真的快忘记她了。几十年前,刚刚失恋的我曾经一再悲痛万分地幻想着,多年之后如果我与她再会,我将如何见她?像诗人说的那样,以沉默,以眼泪?
此时此刻,我悲哀地发现,是以无动于衷。
她还是如此美丽,端庄,穿着一身庄重的蓝色套装,提着一只巧雅的女式包,看上去像个王妃。是的,这只包提醒了我,原来这已是世纪末的新世界,热闹,欢腾,日色变化很快,什么都很快。一生不够只爱一个人。
但是多么幸运,因了这一身美丽的套装,岁月在她身上仿佛格外仁慈,年龄果然失去了意义。
“弗洛丝,我能帮你什么?”我将她请进屋子,轻轻合上门,将风声关在外面。
她说,“西蒙,人生如梦,我期待醒来的时刻。请你让我回到一九五五年的蒙马特,人们在庆祝战争结束十周年,我在咖啡馆遇到你。剩下的就由你帮我编织吧。我没有想到,把梦活成了现实,也不过如此。
所以我想在梦里看看人生另外一种结局——毕竟我已经没有时间,去重新活一次了。”
烛火在她说话的时候突然被风撩动,映在墙上,便有了风的影子。
庭院陷入寂静,从暮色深处飘来细细雪花,漫天飞舞。天地一片浓郁的深蓝,像一九五五年那些寒冷的夜晚。小屋外面的涛声汹涌而孤独,黑暗海面,缀着蕾丝般的细长浪花。
在卡里戈,再也没有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