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贝克
锲子
看到这篇小说题目,也许你会情不自禁的想到王安忆那篇著名的小说《我与鲍尔》。也可能是严歌苓的。在我看来题材似乎是有些接近的,这两位作家。所以为了避免雷同,所以在此声明题目沾点王老师的光是非常荣幸的。
我坐在学校的图书馆打字,准确的说是在学校的电子阅览区打字。不知道为什么很奇怪,只有在这种人多的地方上网打字写小说,才能非常流畅的写下去。在家里或者是宿舍,词穷的情况经常出现。可能思想的交汇碰撞才能产生灵感。
贝克不是这位同仁的真实名姓。之所以用这个英文名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就像安妮宝贝说自己的名字只是保留一个女童的名字而已。但是一个作家改名往往是不成功的吧。就像安妮宝贝,我不清楚她现在的笔名只知道她是安妮宝贝,仅此而已。
安妮宝贝的书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就像是无边无尽的黑暗。有人说她写的最好的一本书是《莲花》。根据她徒步从拉萨到墨脱的经历。每一本书中都有一个作家。就像所有的文章都带有书写者自己的影子。真正能置身事外的可能是张爱玲了吧。
19岁的她写:“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子,上面爬满了虱子。”而我19岁可能还只是一个碌碌无为的大学生。
而我和贝克的故事,准确的说,从故事高潮部分分析,是发生在18岁的春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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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多少人有和我一样的经历,就好像是明明可以成为知己,但是相遇的时间和地点不对,所以只能遗憾地错过。16岁的我冷漠又幼稚,不懂人情世故和处事圆滑。所以在我和贝克的第一次相遇的时候,留下的印象应该是非常糟糕的吧。或者说,我第一次对贝克的印象也是非常糟糕的。
中原地区的孩子高中需要非常努力才能比得多是其他省份几十倍或者十几倍的同一省份的孩子上一个好大学,所以高中都以模仿衡水那种变态高中为荣誉。我的高中当然也不例外。虽然我内心十分厌恶这种死学的模式,并且并没有在高中三年内适应它,但是我必须接受它,服从在这个制度内的规律。所以一开始我对这种学校的一切充满了厌恶。包括貌似在这种制度下如鱼得水的人——比如贝克。
实际上贝克学习并不好,像多数的男孩子一样,只喜欢数学。可能对于贝克而言,除了篮球他最喜欢的就是数学了吧。至于我,成绩也是平平,没有到那种巅峰造极的天才一样,不学习也可以拿到前几的聪明才智。
贝克喜欢亲近学习好的学生,可能他觉得接触这些单纯的孩子会比较好。宿舍的女生都很欣赏他,除了我。在16岁作为一个愤世嫉俗没有摆脱青春期叛逆的女生心中,贝克是矫揉造作的,我不喜欢他,大写的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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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时候开始对他的印象改观的呢。女生这种东西很奇怪,你可能以为一个人和你喜欢同样的东西,讨厌同样的人而对他的印象改观,也可能会因为某一个人喜欢你十分厌恶的东西而开始讨厌他。
就是在这种奇怪的机制作用下,18岁的我开始一点一点觉得贝克的好来。当时觉得就像是奥斯汀写的《傲慢与偏见》一样,伊丽莎白和达西像开始的互相看不惯到最后彼此欣赏。贝克是体育生,篮球,校队队长,也是体育部的部长。所以当高三的班主任终于网开一面把我亲爱的贝克从后门神的位置调到中间的时候,在我旁边的位置,我终于有机会和贝克熟络起来。
一开始是幼稚的接触,贝克上课睡觉,老师也因为他的身份没有关注他这样的行为,我开始提醒贝克上课听课。现在想来是不可思议的行为,好像,起码在我印象中,高三好像是一个自私的时期,每一个人都在担心自己的未来,为了自己以后能考上一个优秀的大学而努力,可我当时好像是做了一个十分愚蠢的举动。帮助一个不爱学习的同学,试图让他开始学习,更可笑的是我自己都是一个从来不爱学习的人。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