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三公虽然居于高位,但是实权全在尚书,而一旦有什么天灾人祸,又归咎于三公,甚至将三公免职。陈忠上书说:“汉朝兴起以来,有一项惯例,就是丞相所请示的事情,没有不批准的。而如今的三公,有名无实,无论是选拔官吏,还是诛杀赏赐,尚书所受的委任,都大于三公,这种局面已经很久了,臣心中不安。最近因为地震,将司空陈褒免职,现在有灾变,又要三公负责。当初汉成帝因为天象变异,火星接近心宿星,归咎于丞相(汉成帝逼丞相翟方进自杀为天变负责,事见公元前7年记载),但还是得不到上天的赐福,相比之下,宋景公一片至诚,不愿把灾变嫁祸于臣下的美德,孰是孰非,就十分明白了。而且尚书裁决国事,经常违背旧典;随意定罪判刑,也不依先例,只是一味诋毁欺骗,文辞尖刻丑恶,有违宪章。陛下应该追究原意,不要听他们添枝加叶,这样对上顺应国家典章,对下也防止他们作威作福,凡事都有规矩,轻重都依国法,这才是国家之典,万世之法。”
华杉曰:
陈忠的上书,是要找皇帝分权,可以说是“与虎谋皮”,因为尚书是皇帝的秘书处,权力归尚书,就是归皇帝,这是中国历史皇权和相权之争,司徒就是宰相,司空掌监察,太尉掌军权,这都是国家大权,所以皇帝将他们全部收归自己的秘书处,三公成了摆设,没有权力决定任何事,但是出了问题,又要他们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