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闫晗 公众号:闫晗
植物的繁殖能力很强。初夏时,吃瓜路人随便吐的西瓜籽和甜瓜籽,竟然就钻入泥土里生了根,长出小苗,接着叶子渐渐大起来,依稀能分辨出,浑然一体的大片叶子是甜瓜的,边缘不整齐类似手掌形状的是西瓜叶子。它们就那样散漫地长在路旁的野草堆里或者小树旁,兀自开着花。
最惊喜的是,在瓜蔓上寻到一只小瓜,非常小,只有鸡蛋那么大,可是看见这意外的果实总是有一种从心底跃起的欢欣。然后惦记着,常常来看它,等它一天天长大,直到有一天,发现小瓜不见了。
只长到小孩子的拳头那么大,离成熟还有一段距离,一定是某个发现它的人迫不及待摘了去。我猜想,那偶然获得的欣喜消逝后,瓜多半是会被遗弃的。就像公园里的一两棵果树,往往等不到果实成熟,就被心痒的游客摘光了,咬一口,不好吃,扔在地上,可放弃又不甘心,大家心理博弈后的结果总是这样,谁也得不到最好的。
少时读《鲁滨逊漂流记》,觉得鲁滨逊在无人岛寻找天然食物的部分比看他亲手种植植物驯养动物有趣得多。也许,亲手种植的植物的一切成长都在意料中,早已习以为常,倘若没有恰好的收成,每每还要失望。野生的东西属于意外收获,总给人不曾预期的惊喜。
读初中时,家附近的山上有一片荒废多年的桃园,结的桃子极小,只比杏子略大一点,因为没喷洒农药的缘故,很多桃子上都生了虫。可到了夏天,附近有桃园这件事时常从脑海里冒出来,心里痒痒的。晚饭后散步时总喜欢绕过去看看,桃子成熟了没有。
采摘是一种原始的本能,尤其和小伙伴一起摘时,竟然觉得乐趣无穷,那桃子也变得异常美味,比从水果摊上买来直接享用的桃子印象深刻得多。自身参与其中,渗透了个人情感,也就产生了特别的意义。
乡村果园是神奇的地方,每每经过都有惊喜。春天里繁花似锦如梦似幻,夏天可以在树下挖蝉蛹,秋天看着累累果实,生出一种富足的愉快。冬天似乎萧条一些,树枝光秃秃的,可看着一棵棵的树,也莫名觉得亲切与踏实。
有一年初冬,放假在老家跟表哥一起乱逛,经过苹果园,苹果早就收了,偶有几棵高一点的树上零星剩着几个果子,个头不大,或许主人觉得不值得摘,索性留给鸟雀,又或许是漏掉了。表哥爬上树,摘下来一尝,非常甜。它们待在树上的时间长,积累了更多糖分,又被初冬的霜打过,有一种别致的清凉爽口的脆。带回家给姥爷尝了,一向挑剔的姥爷也赞不绝口。那种味道的苹果,我似乎只吃到过一次。
或许那回忆中的甘甜里也掺杂着童年和小伙伴一起玩的美好吧,长大后我和表哥就互相疏远了,那无所事事的需要消磨的大把时光突然消失不见了。
中学课文《天山景物记》里提到一条野果子沟,沟里长满野苹果,连绵五百里。春天,五百里的苹果开花无人知,秋天,五百里成熟累累的苹果无人采。多少年来,这条长沟堆满了几丈厚的野苹果泥。读罢,一边怜惜那些野苹果,一边向往天山,是怎样的富足丰盛啊,渴望去那样的人间仙境看一看。
作者:闫晗,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硕士,作品散见于《中国青年报》《中国新闻周刊》《三联生活周刊》《年轻人》等,新浪微博@闫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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