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
在这里,孙武子提出一个战争基本原则:用兵宁可拙劣的速决,也不可技巧的持久。为什么?因为战争的成本太高了,用兵太久必然会削弱国力,没有听说长久的用兵而国家有好处的。
孙武子提倡“闪电战”,用兵要以神速为上,要迅雷不及掩耳,闪电不及瞬目。在战争中,速度就是力量。孙武子“速战”的思想,在二战德国得以淋漓尽致的发挥。古德里安提出“闪电战”用之于战场可谓势如破竹、百战百胜!
久战则疲,此为自然之理。久战于外,必会生变。在孙武子看来,久战是兵家之大忌。
有人可能会问:既然兵贵速不贵久,那为何秦国王翦六十万大军伐楚,坚壁不战拖成持久战,最终灭楚?为何抗日战争时期我们的抗战是持久战?
回答这个问题很简单:兵法不可生搬硬套,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也!王翦伐楚与中国抗日战争,之所以采用“持久战”的形式,是与对手拼消耗,拼对战争的承受能力。
王翦伐楚之前,秦将李信曾以二十万大军攻打楚国,但遭惨败。于此可见,楚军的战斗力很强,只是在战场上硬碰硬,秦军占不到便宜。王翦六十万大军出征,使楚人倾尽国家之兵以御之,但是王翦却不出战,和楚军打消耗,这实际上拼的是两国的综合实力,是对国家后勤补给、财力物力的考验,很明显,楚国是耗不过秦国的,最终楚国先退兵,王翦利用这个时机击败楚军,灭了楚国。抗日战争的持久战也是同样的道理。持久战固然是用兵大忌,但此忌是对战争双方都适用的。因此,选择持久战就是将双方都拖下水,看谁能抗住战争的反作用力,谁先被拖垮。因此,用兵之忌在特定的环境下亦可以转化为良策,教条化照搬是打不了胜仗的。
【故不尽知用兵之害者,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
之前说过,孙武子是一个风险偏好极低的理性主义者,在这里也可得以体现:根据辩证法,利害是一体两面。有人考虑问题先看其利后看其害,但孙武子必先研究“害”,全面掌握了不利因素及风险,再谈利益。先考虑利,让人有做事的热情和冲动;先考虑害,让人更冷静与理智。战争不是儿戏,是生死存亡大事,理应先知害后知利。不把战争的反作用力搞清楚是把控不好战争的,也谈不上通过战争来获利。